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统计工作的推动作用,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信息的更新以及归档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始终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将政务信息工作视为塑造统计良好形象,扩大统计影响力,提升统计知名度的重要抓手来抓,采取多项有力举措,狠抓政务信息的各环节工作,有效提升了统计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截至12月底,共发布政务信息42条。
(一)制度健全、队伍建设方面
强化领导,夯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双江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方面
按规定及时、全面公开统计年鉴、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机构概况、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2024年度,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2条。其中,主动公开内设机构、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3条,规章文件类信息0条,财务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13条、通知公告信息6条,统计信息12条,行政执法信息(含双随机、一公开)和3条,招聘公示1条。开展意见征集2次,收到意见数量5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书面提交、互联网提交《双江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统计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县统计局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无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县统计局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抓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双江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月度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及时准确地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最新统计资料,满足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要求。2024年,县统计局共发布统计信息11篇。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法规股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政务公开的具体板块内容详细学习,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始终坚持“三审三校”原则,每次信息发布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符合相关规定。
(六)解读回应方面
2024年,县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措施,未发布解读信息。
(七)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有关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加强沟通衔接。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与县政府办做好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并按照县政府办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3.做好查漏补缺。对照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问题清单,县统计局认真总结,积极反思,逐条逐项整改,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做好查漏补缺,从制度建设、信息更新、渠道拓宽和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及时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及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2025年,县统计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化助力双江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数据查询平台,全面提升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实用性和便捷度,推进统计数据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三是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数据,及时公开相关统计信息;四是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图解等多种形式,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阅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