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 正文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应符合的那些条件?


来源: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20-01-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