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县财政局扛实部门责任,采取“四项措施”,保障财力投入,确保脱贫攻坚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健全完善落实制度。积极履行好财政部门牵头责任,认真草拟并报政府审定印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管理办法(试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落实县财政局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制度、财政所管理制度,推行整合资金与项目的公告、公示制度,涉农整合资金政策、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内容和实施期限及实施单位、工作进度、举报电话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四个一点”整筹资金。发挥财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机制,采取县级安排一点、涉农资金整合一点、金融扶持一点、社会帮扶一点“四个一点”的办法,整筹资金287980万元(含银行贷款)保障脱贫攻坚投入。
三是精准有效使用资金。集中投入、精准扶持,确保“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其中,2016年来,投入18900万元用于16118户“四类对象”建房补助和贷款贴息,让他们住上了安全住房;减免医疗费用2655万元,投入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购置设备4000万元,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升群众的健康水平;投入教育扶贫资金1960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学生、改善校舍设施及办学条件,巩固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成果;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57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特色产业(茶叶、甘蔗、核桃、坚果、咖啡等)基地建设,发放各类惠农补贴,促进群众增收“拔穷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72万元,重点支持配套贫困乡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换穷貌”。
四是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组织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扶贫专干、村级集体经济报账员培训4次300余人次。对乡(镇)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局班子领导分别带队督查指导3轮(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检查1轮(次),督促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督促涉农部门、乡(镇)、村(社区)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县政府办 杨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