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筑牢“第一道防线”。上半年,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7%。
在具体实践中,县纪委监委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化,在明确“四种形态”运用原则、适用情形、实施主体、处置方式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流程,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事前审批、结果送达、问题整改等环节进行过程把控。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紧盯各综合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好“1+1+N”的工作模式、“月查月访”相关工作要求,善于运用听、看、问、访等多种形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制定印发《县纪委县监委开展“体验式监督”“蹲点式监督”工作方案》,由被动式接收问题线索到主动走出去开展监督,用好用活谈话函询,变“函询”为“面询”,变“背靠背”为“面对面”,提高面见率、提高面谈率,通过约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深入掌握情况,对干部进行提醒和教育,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适时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案示警,落细落实警示谈话、通报批评等有效举措,经常“照镜除尘”,纪律红线绷紧带电,着力提升不想腐的自觉,通过点名道姓说案明纪,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达到“通报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