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市公共厕所和洗手设施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和结果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对县住建局移交管理的11座公厕进行市场化运作,由美城环卫公司进行编号管理,每座公厕有明确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员和监督电话,制定了保洁制度,严格按照“7个专项行动”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县住建局已经拟定《双江自治县公共洗手设施管理办法》,报经政府审批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执行。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做好城市公厕和洗手设施的管理,不断增加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1年6月16日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具体承办人:刘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