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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双江自治县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李富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市公共厕所和洗手设施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和结果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对县住建局移交管理的11座公厕进行市场化运作,由美城环卫公司进行编号管理,每座公厕有明确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员和监督电话,制定了保洁制度,严格按照“7个专项行动”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县住建局已经拟定《双江自治县公共洗手设施管理办法》,报经政府审批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执行。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做好城市公厕和洗手设施的管理,不断增加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1年6月16日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具体承办人:刘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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