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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  时间:2024-02-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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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抓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监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拨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负责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我县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维护老年人、孤儿(含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县慈善事业工作;负责我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规政策,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执行;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贯彻社区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6.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指导乡(镇)地名工作和门户楼牌管理。

7.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乡(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老龄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及老龄工作政策、规章;负责高龄老人优待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养老服务、基层老龄、老协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老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老龄委和市、县党委政府安排的老龄工作任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民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进各类救助资源整合、信息融合、制度衔接,加强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二是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合理统筹使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避免年底出现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超过上年的情况,按月分析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在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范围内充分发挥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2.持续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加快乡镇公益性公墓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县级供地手续审批,取得用地合法手续。二是完善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报政府审核后试运行,移交乡(镇)投入使用。按照“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逐步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三是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公众号、融媒体等平台和基层组织、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发动全民参与,把宣传工作形成常态化,让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入心入脑,切实转变群众传统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殡葬、生态殡葬、厚养薄葬理念,切实发挥项目建设作用。加强源头监管,保障改革成果。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不定期开展碑石、棺木加工销售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加强市场监管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住碑石、棺木加工行为,切实保障前一阶段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取得成果。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推动老年护理院“医养结合”模式。在全县范围推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县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形成满足全县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需求的工作模式,走出一条“医养一体化”发展之路,目前县民政局会同县人民医院正在完善制定老年护理院运营方案,为全县高效推进老年护理服务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二是积极推进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不断提升各敬老院设施设备的提质改造,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及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目前正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2024年的项目。三是积极抓实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相关工作。积极协调新建和老旧小区的推进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做好老旧小区的配建工作。四是持续多措并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逐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业,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服务外包,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使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100%,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的目标。四是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需求,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启动“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作,实现允景社区居家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开展助餐、助医、助急服务。

4.做好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开展政策培训。组织辖区内的儿童主任认真学习,提高基层儿童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把握能力,组织全县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参加儿童福利工作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开展排查清理。结合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由县民政局、乡镇 、村(社区)对本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清理,进一步建立健信息台账,及时更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数据,确保对象识别精准、信息采集精准、分类统计精准、关爱救助精准。

5.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场地建设工作,目前已选址在老检察院(双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办公楼),计划2024年完成此项目。完善儿童之家建设,双江自治县有78个村和社区,已建成73个儿童之家,还有5个村和社区未建设,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儿童之家建设资金,完成未建成的5个儿童之家建设。

6.推动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一是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五社联动聚活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为主体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社工、关注社工、参与社工活动,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走向基层、走入社会、走进百姓。二是积极组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积极动员民政领域和相关领域45岁以下干部职工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资格考试。三是完成2022年勐勐镇社工站和勐库镇社工站2个社会工作项目。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志愿服务,为全县志愿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和舆论氛围,监督和指导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委积极录入信息7.持续深化基层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和年检工作。开展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对两年内未进行年检的18个“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未完成年检任务的社会组织13家按程序进行注销、撤销。对部分业务主管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对社会组织对存在重登记轻管理情况,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按照撤乡镇设立街道标准完成勐勐镇、沙河乡各项指标汇总,待省级部门撤乡镇设街道工作启动,与省级部门同时启动积极申报。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居民需求,做好勐库镇城子村、沙河乡允俸村由原村委会改居民委员会、沙河乡成立千户社区居民委员会勐勐镇公很社区分设城北社区怡安社区居民委员会。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权指导工作。继续抓好城乡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强化村(社区)干部的培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抓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更新录入工作,继做好村改居材料收集整理审批上报工作,做好原村公所退休干部生活补助和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核发工作。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89925.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402805.48元,政府性基金358712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23803749.64元对比增加8186175.84元,增长34.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上年结转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等收入增加,故本年度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989925.48元,其中:本年收入28422074.12元,上年结转收入3567851.3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38074.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84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23803749.64元对比增加8186175.84元,增长34.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上年结转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等收入增加,故本年度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89925.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989925.48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9374.12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20837749.64元对比增加2701624.48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8450551.36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2966000.00元对比增加5484551.36元,增长184.9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民政事业项目资金、福利彩票项目资金预算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70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7850.82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临聘人员工资、边界联合检查、城乡低保工作、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38458.58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57024.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原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00772.08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其他支出358712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未保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公益性公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6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6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132.00元,较上年减少684.00元,下降2.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132.00元,较上年减少684.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25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根据重点项目预算的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单位2024年度编制了重点项目相关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开展城乡低保政策培训不低于100人次;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核查数量在500人次以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引导公众关注、参与、理解、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

(二)地名志编辑出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完成地名志信息编辑入册500册,加强地方地名管理和标准使用及地名普及工作。

(三)殡仪馆运营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殡仪馆的正常运行,确保殡仪馆遗体拉运、遗体火化、骨灰运送、尸袋和骨灰盒的供应等相关的殡葬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更新丧葬观念,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

(四)社工站提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提质改造社工站1所,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进行社会工作服务设施、设备和基础设施升级,确保其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改善办公设备、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工具,提供培训和持续教育机会,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为社区提供服务。 同时加强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吸引更多社会工作者参与,并鼓励社区居民主动寻求支持。

(五)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缺口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完成路面硬化1条,建设殡仪馆大门1座,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殡仪馆安全。

(六)民政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下乡调研民政工作业务10次以上,组织开展民政工作会议1次,开展困难家庭入户排查30次以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摸底排查10次以上,订制民政政策宣传资料15000份以上,保障单位职工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民政政策知晓率,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保证本单位正常履职。

(七)生态安葬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对农村居民死亡进入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本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费、运尸费,并给予死亡人员家属一次性安葬奖励2000元;对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进一步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依法治理散埋乱葬现象,实现“无序安葬向有序安葬、散埋乱葬向集中安葬、传统安葬向生态安葬”转变,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惠民殡葬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年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八)养老机构运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3所及以上养老机构补助运营补助工作经费,对入院老人,一切围绕“以老人服务需求为中心,营造温馨快乐、和谐家园”的办院宗旨,提供养老服务、医疗康复、医养结合、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托管护理、养老护理等服务,使养老机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确保养老机构运行平稳,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九)殡仪馆安装监控设施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10个,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安全生产,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升殡仪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办丧满意度。

(十)县城道路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安装完成县城需安装的导视牌柱25棵,导向牌137片,提升美丽县城建设,方便道路标识。

(十一)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慰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节日期间通过开展百岁老人及养老机构慰问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感受到政府的关爱。

(十二)遗物焚烧炉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殡仪馆遗物焚烧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十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资助新建、利用闲置资源改建2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逐年补齐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重点对资金紧缺的部分养老机构进行体制改造;做好殡仪馆基础设施修缮。

(十四)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双江农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

(十五)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发展壮大城乡社区公益性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改善城乡社区人居环境等。

(十六)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

更换污染超标,设备老化、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设施设备;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公益性和骨灰堂,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逐步扩大特困群众补助范围,实现惠民殡葬;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对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单位进行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241.04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3年度)的290375.52元对比减少20134.48元,下降6.93%。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1055501.87元,其中,流动资产12736638.59元,固定资产7212944.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253469.08元,无形资产852450.1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2021.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9143.78元,无形资产减少14041.72元,在建工程增加533800.00元,流动资产增加183119.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8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支出,故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支出,故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无上级补助项目预算支出,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400111

  
附件【14031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020609583767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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