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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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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6.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7.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乡镇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8.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和战略矿产勘查评价,负责国家和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接好上级部门精简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管理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双江自治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总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各类不动产信息资料管理及提供社会查询服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及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业务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收回、收购储备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做好本县城乡建设用地土地置换;负责集体土地统一征收工作,增强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负责管理和运作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制定储备土地计划。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对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负责县区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整理,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做好土地推介工作,招商洽谈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对储备的土地以及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活动,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到储备土地测算平衡;负责编制收购土地方案和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方案,测算收购、开发成本,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运作情况;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咨询评估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出让宗地评估、标准地价评估、转让地价评估、抵押地价评估、征收地价评估、企业兼并股份制企业改造土地资产预算、地产招标与拍卖底价评估;负责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等服务性工作;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租赁、登记发证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为土地交易、洽谈、展销、招商等交易活动和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和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其他有关土地交易中的服务性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对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发现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负责对涉嫌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相关业务及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勐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勐勐镇及沙河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勐库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勐库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7.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大文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大文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8.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忙糯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忙糯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9.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邦丙自然资源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查管理工作,管理好国有土地;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积极配合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邦丙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做好“三区三线”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持续巩固2021-2022年流出耕地0.83万亩整改成效,克期完成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守稳守牢全县48.57万亩耕地、27.93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2023年末全县耕地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一亩不少。加快推进在建提质改造及补充耕地项目,争取在年内完成入库。同时,加大土地整治后备资源排查力度,积极做足后备资源项目前期,2024年继续高标准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及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三年垦造工作任务。

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运用及管控。加快推进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克期完成审批入库备案。加强“三线”划定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整合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空间关联数据,整体规划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3.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土地资源大调研并强化成果运用。继续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协调,紧盯冰岛小镇等项目供地,全力推进剩余1315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督促、组织允俸连接线片区已供地块尽快动工建设、消除闲置,确保全县2023年处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尽量减少2024年处置任务基数。

4.切实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全面统筹,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做好双沧高速、湾河水库改扩建、香竹林水库、藤子窝林水库等重点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提前谋划,做好临清铁路项目用地报批准备工作,确保在2024年内完成用地报批。

5.持续加强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继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督促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巡查排查、应急预警。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沙河乡邦木村大寨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4个在建地质灾害项目施工,2024年3月底前完成大文乡大文村不稳定斜坡等4个已完工地质灾害项目终验。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尽快落实忙糯乡政府驻地、康太村滑坡群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争取明年年初动工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行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等即时办结,其他登记平均办理时长在0.2天基础上,逐步推行即时办结模式。不断探索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

6.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完善和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扎实推进过期矿业权清理,责令矿业权人限期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对即将到期的矿业权实行3个月预警提醒机制,对过期矿业权采取非申请注销方式,组织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环保、财政、税务等部门组建专班,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依法依规注销。加强巡查排查,严格依法查处重大越界勘查开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尽快落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保留指标,加快推进拟出让的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南岸采石场、沙河乡一号砖瓦用页岩矿等4个采矿权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实现公开出让。

7.持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双江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争取年内上报市级审查。严格按要求审查审批新涉及申请延续采矿权生态修复方案,督促矿企认真落实修复资金。同时,加强对采矿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乱堆乱放弃渣弃土,坚决杜绝超范围用地。加强对后期矿山修复质量监管,依法依规组织验收。

8.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力度。聚焦“严起来”的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思路,全面建立执法监察工作常态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动态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加大力度“销号”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历年督查巡视、审计以及其他督查发现问题,争取2024年全面完成存量问题整改清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940422.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69452.86元(含上年结转3338185元),政府性基金133770969.49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24661450.16元对比增加130278972.19元,增长528.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双江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及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4940422.35元,其中:本年收入151602237.35元,上年结转收入333818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31267.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3770969.49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24661450.16元对比增加130278972.19元,增长528.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双江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及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940422.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4940422.35元,其中:基本支出8831267.86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8531450.16元对比增加299817.7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46109154.49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16130000元对比增加129979154.49元,增长805.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双江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及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681.73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0.82%。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5200元;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4400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323.84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73.44元 ;

280801死亡抚恤39468元;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3817.6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8.85元。

2.卫生健康支出476989.01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0.31%。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5329.23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2023.67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6858.28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777.83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178071.64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主要用于:

2210101行政运行4748678.48元;

221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4052000元;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548000元;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00000元;

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00000元;

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00000万元;

2200150事业运行1653908.16元;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775485元。

4.住房保障支出588992.8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88992.88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50717.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6%。主要用于: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3650717.6元。

6. 其他支出133770969.49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34%。主要用于:22904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双江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支出133770969.49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元,较上年40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与上年20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与上年20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上年20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共申报项目1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8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2770969.49元。我单位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资金,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具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 双江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建设专项资金133770969.49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国有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推动双江县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

2.双江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2011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2014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国道214县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缴纳整改工作。

3.双江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0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了更好地实现土地现状实际权属与控规的衔接与协调,同时考虑实际项目落地的可操作性,以及用地指标科学合理性,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吸引投资,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和城镇居住服务设施水平,强化中心城区的服务功能,使规划用地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的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社区人才资源配置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

4.双江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3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了对耕地的占用,切实保护了耕地,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强土地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补充耕地实行第三方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强化耕地保护。具体工作内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维护更新,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复测,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新增耕地上图入库,建设用耕地剥离耕作层表土再利用试点,基本农田保护及动态巡查。

5.双江县矿产资源规划及开发利用专项资金1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双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涉及5个二类矿产采石场直设采矿权“地质调查报告”编制 、双江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生态修复方案编制;2.114个图斑点核查、双江自治县临时采石场实测工作、拟出让矿权前期勘查2个砖场2个石场及巡查排查等工作。达到我县新立、延续、变更矿权的合法性,生态环境良好性及绿色矿权的目的。

6.双江县其他国土资源事物统筹专项资金3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推进和完善双江县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完成河长制,林长制及其他相关等工作。

7.双江县沙河乡11个行政村村庄草案编制专项资金1452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双江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和备案入库及双江县沙河乡11个行政村村庄草案编制工作。提升沙河乡11个行政村村容村貌。

8、双江县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专项资金548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临沧市双江县勐勐镇千蚌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五个土地整治项目入库(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备案监管,备案监管新增耕地数量指标不低于1000亩,新增粮食产能不低于40万公斤。

9.双江县土地征收储备及前期开发专项资金1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双江县收购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管理工作,保障用地指标,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

10.双江县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双江县勐库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双江县勐勐镇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双江县沙河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入库。新增耕地数量指标,新增粮食产能。

11.双江县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勐库帮读村文库组滑坡治理项目、勐库那赛正气塘滑坡治理项目、忙糯乡南骂河怕扎组不稳定地灾项目、忙糯乡政府驻地特大型项目及日常巡查工作。提高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12.双江县自然资源调查及不动产登记确权及系统维护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我县易地搬迁测量、变更调查、不动产系统维护、存量不动产登记存量、湿地调查、存量不动产登记测量、不动产系统平台建设等工作。提供最基本、最基础的数据保障。

13.双江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有利于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14.双江县自然资源土地要素保障专项资金5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处置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尽量使用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供应,进一步加快消化进度,按照2024年土地供应计划开展土地供应工作,严控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15.双江县自治县“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结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县域6个乡镇2个农场75个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成果内容满足《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手册(第一版)》要求,且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通过县级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成果标准达到省厅要求并审查入库。

16.双江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双江县乡村规划、县城周边村庄与城乡融合、县城风貌提升、地块控制编制及论证报告等工作。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风貌。

17.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已经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临政复〔2024〕24号)批准,目前正在进行县级数据库入库工作以及大文、邦丙、忙糯3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现代双江”“茶香双江”“魅力双江”“宜居双江”。

18.2024年度县级配套股红专项资金20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1000元为一股,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股权证书,于征地次年起由国土部门每年兑现股红实物大米18公斤或43.2元现金(大米市场价高于每公斤2.4元时,以当年市场价这算现金兑现),每年1月下旬和6月下旬分两次兑现。完成2024年沙河乡尹甸一、二组共209户及景庄一组27户股红发放。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维护实地农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不能填无,至少应公开1项与预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6136.4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3年度)的640110元对比减少3973.6元,下降0.62%。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事业运行办公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09285500.04元,其中,流动资产305596108.36元,固定资产净值1164891.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245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2021252.7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9654947.87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58195.13元,在建工程增加2524500元,无形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4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购买服务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2.2024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县对下转移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3.2024年度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县对下转移绩效目标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4.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503300200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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