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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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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委(监察室)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派驻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政治建设,监督护航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根本原则和政治责任,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专项纪律检查机制,持续深化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的“双江实践”。着力优化政治生态,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拓展和提升清廉建设的经验路径、特色品牌,形成更多具有双江辨识度的创新样本和实践成果。

2、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决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反腐败斗争持续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肃查处贪腐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持续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坚持查清问题和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同步开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加强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和闭环管理,把实事求是落实到执纪执法全过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净化“三圈”,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品行正的干部,不断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3、深化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深化专项整治。督促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有关规定,对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生蔓延、成风成势。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保障基层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形成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

4、深化基层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助力乡村振兴,持续落实好精准监督“三个一”机制,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微权力+互联网”监督模式,推广建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实现农村“三务”线上与线下同步公开。

5、深化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建设政治生态分析系统,着力绘好政治生态“全景图”,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巡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6、深化队伍建设,锻造全面过硬纪检监察铁军。强化政治历练提高政治素质,加强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政治要求,在践行“两个维护”中作表率,带头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带头抓学习抓业务抓落实,示范带动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表率。突出实战锻炼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抓好全员培训,加快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干部加快适应新的纪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培养纪法兼通的“全能型”专业人才。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止和纠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15个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包括: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5个县委巡察组,包括: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1个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巡察办下设1个事业单位: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8277881.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77881.12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16507635.5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70245.56元,增长10.72%,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本年收入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增加1770245.56元,增长10.72%,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财政拨款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69153.8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4697.13元,占总支出的92.46%;项目支出1384456.73元,占总支出的7.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18222158.07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995.79元,增长0.81%,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故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本年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6316698.29元相比,增加667998.84元,增长4.09%,增长原因: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故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1905459.78元相比,减少521003.05元,下降27.34%,下降原因:本年度无自办案件,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84697.13元。与上年16316698.29元相比,增加667998.84元,增长4.09%,增长原因: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故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本年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43465.86元,占基本支出的8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1231.27元,占基本支出的10.25%。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9371.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4456.73元。与上年1905459.78元相比,减少521003.05元,同比下降27.34%,下降原因:本年度无自办案件,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上级补助办案经费支出210254.2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支出;

2.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设备购置、日常办案、办公支出;

3.2022年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支出447003.98元,主要用于纪委监委日常办公、办案支出;

4.2022年县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104098.55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及日常办公支出;

5.2022年派驻机构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办公支出;

6.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谈话室建设支出;

7.2022年三资公示栏资金支出73100元,主要用于双江自治县75个村(社区)、双江农场及勐库华侨管理区三资公示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868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18132299.34元相比,增加196390.25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7887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聘用制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支出13083853.9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7452.75元、派驻机构支出100000元,事业运行57571元。与上年14602131.06元相比,减少523253.38元,同比下降3.58%,下降原因:本年度无自办案件,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691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离退休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2921.59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6506.52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01081.8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54元。比上年1545300.98元相比,增加411609.51元,同比增长26.64%,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3827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5917.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3219.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140元。比上年1032269.30元相比,增加6007.12元,同比增长0.58%,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医疗保险缴费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54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 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1254625元。比上年952598元相比,增加302027元,同比增长31.71%,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人员2人,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国家规定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除以上支出外,本年度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无国防(类)支出,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教育(类)支出,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无农林水(类)支出,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金融(类)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其他(类)支出,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52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233.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29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2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52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0233.97元,年初预算数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92元,年初预算数0元,故完成的年初预算数的百分比无法计算。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办理案件的次数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二是公务接待费年初未安排预算,但因工作需要产生相关的费用,故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2525.97元与上年152513.99元对比,增加30011.98元,增长1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130233.97元与上年94384.99元对比,增加35848.98元,增长37.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原因:本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办理案件的次数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52292元与上年58129元对比减少5837元,下降10.04%。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办理案件的次数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派驻监督、常规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0767元,较上年1743408.97元,减少42641.97元,下降2.45%,下降原因:本年度无自办案件,办案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2262869.02元,其中,流动资产835961.39元,固定资产1168962.51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57945.12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175694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5923.02元,增长28.80%。增长原因:一是其他应付款增加;二是部分案件未完结,罚没收入未上缴财政;三是固定资产增加。故本年资产较上年增加。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2897425.58元对比,增加142600元,增长4.92%,增长原因:本年度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故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39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3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总收入数为18277881.12元,总支出数为18369153.86元。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2201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预算公开表2024020606194908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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