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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2001000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局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支援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12.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我县及周边县(区)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有成效。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创建机制。

2.助推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挂钩勐勐镇章外村,全局干部职工10人共挂钩建档立卡户50户,结合章外村实际,着力协助村委会抓实基础设施、产业、人居环境和森林防火工作,共计投入25000元助力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坚持“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安排1名干部长期下乡蹲点,局领导班子执行定期不定期,深入实地指导工作。

3.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见实效。多举措抓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工作落实,积极对接企业申报“十四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相关工作,助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壮大。

4.统筹协调各类项目有进度。2022年共向上争取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9490000.14元。其中: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中央引导资金29470000.14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00000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2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00000元。

5.引导宗教领域和谐和顺有行动。一是加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培训教育;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级书记”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四带四必”;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四是继续推进“五进”宗教场所活动,进一步铸牢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是切实加强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两暂停一延迟”规定,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均未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行为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1.行政审批股;2.民族事务股;3.宗教事务股;4.民族研究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5207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46075.59元,占总收入的99.9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6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2996253.88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255821.71元,增长575.91%,增长原因: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专项项目收入增加,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952553.88元相比,增加17293521.71元,增长585.71%,增长原因: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专项项目收入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43700元相比,减少37700元,下降86.27%。下降原因:非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市级补助宗教事务经费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项目收入减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318242.99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286.87元,占总支出的9.62%;项目支出18363956.12元,占总支出的90.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20300758.88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484.11元,增长0.09%,增长原因: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专项项目支出增加,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949497.88元相比,增加4788.99元,增长0.25%,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18351261元相比,增加 12695.12元,增长0.07%,增长原因: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专项项目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4286.87元,与上年1949497.88元相比,增加4788.99元,增长0.25%,增加原因:由于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9324.97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961.90元,占基本支出的6.91%。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81782.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63956.12元,与上年18351261元相比,增加12695.12元,增长0.07 %。增长原因: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专项项目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专项资金支出171183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支出;

2.2021年省级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支出872944元,主要用于开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3.2022年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项目支出11779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4.2022年少数民族事务支出229922.12元,主要用于:1.拉祜族研究会工作和召开第二届拉祜族会员代表大会支出;2.布朗族研究会编纂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布朗族卷》工作支出。

5.2022年推进“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建设支出25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宗教事务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607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20418226元相比,增加7849.59元,增长0.04%,增长原因:由于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晋升,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14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五进”宗教场所活动等工作,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1460810.02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40604.72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30000元。比上年1841607.75元相比,减少110193.01元,下降5.98%,下降原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项目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46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038.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825.42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0024.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32元。与上年167423.93元相比,增加76045.25元,增长45.42%,增长原因:由于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标准,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192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民族中医药专项经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688.33元、事业单位医疗8810.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396.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30元。与上年343958.60元相比,减少212033.93元,下降61.65%,下降原因:2022年民族中医药专项项目支出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4.农林水(类)支出872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相关支出情况: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72944元。与上年527056元相比,增加345888元,增长65.63%,增长原因:少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专项经费支出增加,故农林水(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11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5%,主要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项目支出,相关支出情况: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17118300元。与上年17241600元相比,减少123300元,下降0.72%,下降原因:由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故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148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改革支出148023元。与上年116580元相比,增加31443元,增长26.97%,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公积金标准,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除以上支出外,本年度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无国防(类)支出,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教育(类)支出,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金融(类)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其他(类)支出,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56.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90.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6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56.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90.20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66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2856.2元,与上年同期的22780元相比,减少9923.80元,下降4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90.20元,与上年同期的19160元相比,减少13069.80元,下降68.2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去年减少的原因:本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在开展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助推乡村振兴、引导宗教领域和谐和顺有行动等工作中,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避免不必要的公车出行,把好公车维修审批制度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6766元,与上年同期的3620元相比,增加3146元,增长86.9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原因:上级业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引导宗教领域和谐和顺有行动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次数增加,支出增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在开展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助推乡村振兴、引导宗教领域和谐和顺有行动等工作中,减少公务用车出车次数,杜绝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助推乡村振兴、引导宗教领域和谐和顺行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61.90元,与上年158432元相比,减少23470.10元,下降14.81%,下降原因:压缩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货物购买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1717.35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59.58元,固定资产26844.6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713.17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GK11表)。与上年153982.6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65.34元,下降14.46%,下降原因:1.货币资金减少;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故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53603.24元相比,减少26758.64元,下降49.92%,下降原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故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及时合理的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详见附件GK12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GK13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GK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20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2023111610005723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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