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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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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及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5)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7)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后勤物资装备,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8)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全县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以“法治双江”建设为主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

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积极按照中央、省、市“八五”普法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精心组织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推动“八五”普法,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56场次,其中:上法治课150场次,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83场次,反映法治文化科教专题系列片156场次,双语普法150场次,送法下乡677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万余份,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教育片10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350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1.5万余人次。

2、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维护双江和谐稳定。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按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实现市、县、乡(镇)司法系统“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智慧”的信息化建设目标。2022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6余次,调解纠纷1667件,成功调解1645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68%。

3、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契机,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采取“全面梳理、集中教育、动态监管、协调联动”四项措施,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4、强化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使用,实现了公证、法律援助窗口入住办公,及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法律服务。二是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提升服务质效,设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法律援助窗口。78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完善县级、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基本职能为基础,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大队牌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加挂普法办牌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秘书股。6个派出机构,包括:勐勐司法所、沙河司法所、勐库司法所、大文司法所、忙糯司法所、邦丙司法所,级别为股所级,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58919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9194.77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9048629.91元对比,收入合计增加540564.86元,增长5.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0564.86元,增长5.97%;增长原因:重点项目法治政府建设及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资金投入增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故收入合计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589194.77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188.66元,占总支出的89.96%;项目支出963006.11元,占总支出的10.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10072653.29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3458.52元,下降4.8%。下降原因:由于法治政府创建项目、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未竣工决算,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8357286.06元对比增加268902.60元,增长3.22%;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及拨付死亡人员抚恤金,故基本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1715367.23元对比减少752361.12元,下降43.86%;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一是法治政府创建项目正在实施,未竣工决算;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验收未达标;三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正在推进,未竣工决算,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6188.66元。与上年8357286.06元相比,基本支出合计增加268902.60元,增长3.22%,增加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级及拨付死亡人员抚恤金,故基本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9164.20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024.46元,占基本支出的6.57%,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9092.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3006.11元,与上年1715367.23元对比,减少752361.12元,下降43.86%,减少原因:一是法治政府创建项目正在实施,未竣工决算;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正在实施,未达标验收;三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正在推进,项目未竣工决算,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普法宣传经费支出1997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培训、民法典宣讲等支出。

2、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支出1336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支出。

3、社区矫正经费支出213712.58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走访和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支出。

4、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5、法治建设项目支出106154元,主要用于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支出。

6、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出212629.61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业务支出及业务专用装备采购支出。

7、律师管理项目支出17209.92元,主要用于开展公证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9194.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047731.07元对比减少458536.30元,下降4.56%,主要下降原因:一是法治政府创建项目正在推进,项目未竣工决算;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未达标验收;三是全国民主示范村建设正在推进,项目未竣工决算,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31196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5%。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6348962.20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12629.61元;(2040605)普法宣传199700元;(2040606)律师管理17209.92元;(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133600元;(2040610)社区矫正213712.58元;(2040612)法治建设106154元;(2040613)信息化建设80000元。与上年8305487.51元对比,减少993519.20元,下降11.96%,减少原因:一是法治政府创建项目正在推进,项目未竣工决算;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未达标验收;三是全国民主示范村建设正在推进,项目未竣工决算,故公共安全(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23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3%。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27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70859.5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费支出118843.58元;(2080801)死亡抚恤247929.60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1277.99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2.88元。与上年666333.28元对比,增加438900.29元,增长65.87%,增长原因:一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二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项支出增加,故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763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8626.6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3153.3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7875.9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80.00元。与上年563508.5元对比,减少5872.61元,下降1.04%,下降原因:人员调出2人,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的费用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4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614357元。与上年537324元对比,增加77033元,增长14.34%,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标准,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除以上支出外,本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外交(类)支出,无国防(类)支出,无教育(类)支出,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无农林水(类)支出,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金融(类)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其他(类)支出,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元,支出决算为34272.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348.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2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2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元,支出决算为34272.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348.02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元,故无法进行占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24元,年初编制预算数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项目正在验收,上级检查指导次数增多,接待的次数增多,故接待费用增加;二是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力度增大,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频率增多,车辆油料费用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9738.48元增加4533.54元,增长1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20934.48元对比增加4413.54元,增长21.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力度增大,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频率增多,车辆油料费用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8804元对比增加120元,增长1.36%,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正在检查验收,接待次数增加,接待费用增大,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力度增大,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频率增多,车辆油料费用增大;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正在检查验收,接待次数增加,接待费用增大,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人员走访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法治政府创建检查督导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批次3批次,接待人数5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二是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检查指导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批次2批次,接待人数3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024.46元,比上年704260.74元减少137236.28元,下降19.49%,下降原因:公务员调出2人,公车补贴费用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车补贴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546510.58元,其中,流动资产57108.33元,固定资产5169309.34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1320092.91元,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6785974.7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464.15元,下降3.84%,下降原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资产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5429803.91元减少260494.57元,下降4.80%,下降原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资产净值减少。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概况: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特殊人群的管控,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部门绩效设定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设定,指标清晰、细化、可量化,与部门预算项目匹配,与年度收入支出相对应。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2年度总收入958919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9194.77元;总支出9589194.77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188.66元,项目支出963006.11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按照预算要求程序编制预算,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预算支出,在预算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年初预算中严格编制好“三公经费”支出。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对绩效目标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是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自评组织过程:一是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二是组织实施: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发展规划及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作为项目立项的基础,查找相关的文件依据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部门总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得分94.75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项目推进进度缓慢,项目未在当年实施完工。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绩效设定指标清晰、细化、可量化、与部门预算相匹配,与年度资金支出相对应;二是立项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重点任务规划设置,有据可依;三是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部门内控制度的要求执行,保障部门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1501111

  
附件【2022年双江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113113144918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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