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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双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合并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属于政府机关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农场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受理、指导,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专利执法、盐业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专利申请和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管理和规范专利技术交易、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强化盐产品添加剂、碘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
1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优化准入退出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做强做大
截至2022年底,市级反馈报表显示,双江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1891户,2022年全县净增市场主体4237户,较上年增长24%,完成净增3792户目标的111.74%,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133户,全市排名第一,提前3年实现市级下达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130户目标。现有企业2993户,净增940户,较上年增长45.79%,完成净增854户目标的110.07%,每千人拥有企业达18户(与沧源县并列全市第二);个体工商户18529户,净增3296户,较上年增长21.63%,完成净增2938户目标的112.19%;农民专业合作社369户,净增加1户;全县市场主体退出631户,新增和退出比例为:74 : 10;扎实牵头服务“个转企”工作,至目前完成个转企28户,完成市级下达96户任务的29.17%。二是优化信用监管,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年报公示制度,今年辖区企业年报完成率99.07%,全市排名第三;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管理,确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63项抽查,抽查完成率100%,包容审慎监管,及时完成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191条,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结合综合窗口改革,本部门纳入综合窗口事项40项。
2、强化监督职能,保监管领域安全平稳
一是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筑稳“三品一特”安全。持续加强“三品一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监测,做足“三品一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功课,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首先,强化全过程监管,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1)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抓总责作用。实施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机制,压实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将“守查保”、野生菌中毒防控、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建立了从5月至10月每月开展1次督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机制,从市场监管、教体、卫健、农业农村等食安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全面覆盖开展督查。完成两轮督查工作,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89个,所有问题以督查通报形式反馈到各部门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发现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扎实开展“守查保”行动。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将全县细分为13个网格,抽调38名工作人员分组分片区实行网格化精细管理,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8户,检查覆盖率100%,共发现风险问题数4479个,完成处置4365个,完成处置比例97.45%。(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国抽、省抽、地抽及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966批次,合格943批次,合格率97.6%。(4)扎实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全县餐饮店897家,完成餐饮服务单位达标录入 678户,达标率75.59%,居全市第一,共有362名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合格率40.36%,居全市第一,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数54.456分,居全省23名,全市第2名。严格落实餐饮“红黑榜”制度,以上“红榜”为荣、进“黑榜”为耻的理念,引导餐饮单位积极整改,倒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更新“红黑榜”8期,有65家餐饮单位上榜,其中红榜34家、黄榜2家、黑榜29家。更新餐饮“回头看”2期,共有6家餐饮服务单位退出“黑榜”名单,对4家进入“黑榜”名单的餐饮服务单位立案查处。(5)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茶叶初制所规范化提升。采取打造示范点、召开现场会形式以点带面方式100%完成了市级下达955户目标茶叶初制所规范化提升任务;(6)认真组织实施“一县一业”标准化初制示范所改造提升。按照《双江自治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茶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要求,完成10户示范所材料审核上报。(7)整合力量,组建8个工作组,完成辖区获证茶企业、茶叶初制所(规模化)148户摸排工作。摸排所涉茶企、合作社2021年茶产量约7041.868吨,销售量约4867.803吨,统计出网络平台年销量超过180万元的茶企共有8户,引导1家经营户(鲸鱼包装)申办《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形成《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辖区获证茶企业、茶叶初制所(规模化)摸排工作情况报告》报县人民政府。(8)开展校园春季学校食堂检查。认真开展学校食堂检查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191家次。同步会同教育部门有序推进网络“明厨亮灶”建设,80户学校食堂完成“ 网络明厨亮灶” 建设工程,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9)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大米获证企业2家,粮食加工小作坊3家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10)巩固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整治的成效。指导2家白酒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完成小作坊登记。(11)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紧密围绕“1+3”工作目标,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切入点,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426户次、农贸市场20户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4个次。(12)积极帮扶食品生产企业换证及新办食品生产企业获证,切实服务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共帮扶指导15家新申证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5家企业完成变更(其中19家企业为变更+延续),3家企业完成延续换证。(13)认真组织开展云南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双江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202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得分96.82,居全省第一(双江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得分93.58,在全省排名中与永德县并列第一,下半年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得分95.83,居全省第一;2022年下半年预计2023年3月份公布)。
其次,加强药械监管,构筑“两品一械”安全屏障。(1)常态化开展药械化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托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加大“两品一械”的监管,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集采中选品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等专项整治,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1550家次(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4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0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199家次、医疗机构381家次),检查农贸(集贸)市场43个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行政约谈2家。(2)强化“两品一械”不良事件监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均排名全市第一,分别: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4例、完成任务数的119%,化妆品不良反应27例、完成任务数的207%,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37例、完成任务数的391%。3.突出重点,靶向监督抽样。以高风险、适用面广、临床应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为重点抽检品种,完成医疗器械抽样3批次、化妆品抽样3批次。
再次,聚焦重点工业产品单位,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1)开展儿童服装、儿童口罩、童车、文具、玩具等婴童产品3C认证和质量检查,共出动66人次检查33户次,未发现假冒仿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证书等行为。(2)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10台次对辖区内6家钢筋、6家水泥、4家电线电缆、5家燃气具、15家烟花爆竹、4家电动自行车、6家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等产品经营户开展安全排查整治,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辖区内共有生产许可发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企业17家,现场检查7家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风险隐患自查。(4)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辖区内15户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当场责令停止销售2户(无烟花爆竹许可证)。(5)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积极配合省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松节油1批次、磷肥1批次、机油1批次、烟花爆竹3批次,产品待检中。(6)积极配合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开展双随机抽样。完成工业产品双随机抽样送检50批次,已收到检验报告12批次,其中7批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已按要求告知企业,待处理。(7)着力宣贯标准化助力事业发展。扎实开展2022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辖区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企业达85%。(8)认真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检查20家,其中,摩托车检测站1家、加油站1家、有机产品认证经营户9家、能效水效标识经营户7家、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经营户2家,下达摩托车检测站1家和消防产品2家《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9)抓实强检计量器具监管。扎实开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强检计量器具的录入工作,检测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817台(件),合格1799台(件),现场监督销毁不合格器具18台(件)。(10)认真组织“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和“有机产品宣传周”活动宣传。服务7家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双江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和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未发现问题)。
最后,实行特种设备清单式管理。至11月底,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2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522台(套),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补换发新证51人(次),本年度新增62台(套),完成登记注册38台(套)。与8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别签订了《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和《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各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6家,检查特种设备420台(套),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9条,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安全隐患19条,下达监察指令书8份,均已完成整改。(2)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联合检查”。深刻吸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一餐厅发生严重爆炸燃烧事故教训。联合住建、消防检查燃气充装单位1家(双江县宏涛燃气),燃气使用单位餐饮店137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燃气安全隐患23条。持续推进电梯安全专项治理工作。(3)全面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维保记录》检查,加大电梯责任保险参险宣传,电梯质量安全投保率全市名列前茅达80%以上。
二是健全监督手段,扫清监管盲区。2022年11月牵头启动汇金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同时,北河市场提质改造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合作已初步完成洽谈,正稳步有序推进。
三是扛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班子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疫情战备值班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今年制定相关应急预案3份,扛实四方责任方案1份);注重会议落实的及时性,及时将最新疫情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领域,与会省、市、县疫情工作会的局领导将会议情况形成会议概要发在党组微信群或者召开部门协调、单位工作会将会议要求落实到监管行业上。备足疫情物资储备、抓实办公消杀。双江“11.18”疫情前,单位储备了充足物资,储备N95口罩250只,医用口罩1940个,防护服5套,医用手套100对 ,酒精约10KG,84消毒液1件12瓶,含氯消毒片48小瓶,额温枪2只,壁挂式测温计1个,充分保障了双江“11.18”疫情期间全局疫情物资需求。“11.18”疫情期间,牵头负责第8网格区域核酸采样工作,共完成核酸采样6轮534管5170人,认真落实网格牵头单位职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两网融合”工作机制,明确由43名挂联干部对54名挂联户实行包保挂联,确保网格疫情防控不漏户不漏人。严格落实进入办公区“扫两码、测体温、戴口罩”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实办公室环境卫生保洁、全方位消毒、消杀工作,全局除一人因手术未能接种疫苗外,其余69名人员全部完成第三剂新冠疫苗接种。强化行业监管、落实四方责任。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每月对全县3户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五证一码”全覆盖检查,不间断抽查其余15户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至今未发现违规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行为。不间断式强化药械监管。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单位1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8个进行检查,共检查39个次,县疾控中心收到的70980份新冠病毒疫苗均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有关规程;持续做好药店“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及进店扫两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监管工作,发挥药店“哨点”作用上报推送指挥部“黄码”42人次,“一退两抗”实名登记销售人员数 25140 条,督促药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824人次,集体约谈2次。驻场式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分组抓实4个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全天候关注市场动态,组织市场开办方每日对市场公共区域进行定时消毒,督促市场主体开展进入市场群众信息登记、测温扫码验码、宣传佩戴口罩及组织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通知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提醒稳价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约谈农贸市场开办方7次,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做核酸30余次。包保式加强餐饮等单位监管。“净餐馆”两个工作组(沙河、勐勐),积极实施劝导分餐、尽量不堂食,督促县城区餐饮单位主动落实防疫措。提醒式加大物资价格监管。加强市场商品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监测到涨价行为1起,价格监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提醒、告诫40余户批菜经营户,稳住恐慌哄抬物价的势头。在“双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双江自治县关于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质量及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等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发放宣传单700余份,保证了辖区价格的稳定。
3、体现执法管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一是聚焦民意,打造执法为民品牌。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充分认识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方法、尺度和效果,切实提升营商环境。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借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炒作、网络直播行业、医疗等商业广告整治,以“小切口、铁拳行动、爱国卫生、打私、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为突破,至目前平均每3.3个工作日办结一个案件,办结案件数77件,作从轻处罚46件、减轻处罚28件、免除经济处罚3件。其中食品案42件(含广告案件),药品案6件(药品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化妆品案2件,医疗器械案2件,烟草案21件,烟花爆竹抽检不合格案2件,价格违法案1件,液化气定量包装案1件。相比2021年,结案案件数增加40件,增幅为108%。备受关注的“阿福哥”广告违法案件顺利结案。
二是健全消费维权共治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认真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注意事项》,发放宣传材料400份,现场解答200余人,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活动3次。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消费者协会及12315投诉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79件(其中举报172件),调解率为100%。接待来访(来人、来电)39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万余元;2.部门联动维权持续开展。全县相关部门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县信访局完成信访事件回复12件,县公安局侦办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联合突击检查涉及养老诈骗案件1起,部门协作机制得到有力体现。3.抓实“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建设。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拓宽维权渠道,走访指导“一会两站”和“五进”工程35个/次,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300余份,培训维权联络员70余人/次。
三是力争知识产权监管领域新突破。1.围绕“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2.抓好商标和专利注册指导工作。商标注册持续增加,有效注册商标量5341件,千人拥有量32件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市总量的四分之一;专利量27件(其中发明专利达5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双江”公共品牌标识已于2022年1月公告完成商标注册。3.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取得新进展。2022年牵头完成了申报5年的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线上答辩,上报了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技术审查补正材料的报告(目前正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答复)。
4、抓学习转作风,提升干部素质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素质。围绕党的十九大历次会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等精神和指示,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形态、保密意识引导,全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例会12次。
二是全力抓实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努力完善和实施“三会一课”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党员考核评议等制度,至目前支部召开党员大会6次,召开支委会11次,上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开展党员学习17次,组织4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局支部到公很社区报到服务8次,累计服务时长53.28小时,支部党员到公很社区报到9次,服务时长均超过47.22小时。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结构。大力培育中坚力量。以既有人员为主体,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实践锻炼为重点的培养开发机制选人用人机制,新任命和调整股级干部3名。加强市场监管人才招募。积极拓宽人才招募范围,开发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帮助监管行业人才继续深造,提高业务技能。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1期130人参训和餐饮安心码“三码合一”业务知识培训1期430人参训。四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拒腐防变免疫力。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履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动,县局主要负责人与局班子成员、县局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主体责任谈话各6次。结合实际,分管领导与分管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5次。梳理出权力数247个 、评定风险等级247个(其中,高级247个);梳理内部机构22个,查找风险点51个,评定风险等级22个(其中,高级21、中级1个),制定内部防控措施59条;梳理个人岗位70个,查找风险点132个,评定风险等级70个(其中,高级58、中级12个),制定个人防控措施169条。
5、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履行部门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挂钩村乡村振兴工作。筹措经费支持5.8万元(忙糯村3.3万元、忙安村2.5万元),特别是忙糯乡“10·7”汛情发生后,积极争取人力物力支持,发动非公党各支部捐赠抢险救灾物资5吨。年内主要领导挂钩村现场办公7场次,帮助解决烤烟、自建房、贫困大学生入学、抢险救灾等,并通过主要领导讲党课,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党务工作,进一步抓实了挂钩村党建工作。
二是扫黑除恶合作共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流通领域监管,开展扫黄打非联合行动检查文化类场所12家次,做好3份“三书一函”办理反馈。
三是建立环食药侦联合执法机制。依托县公安局驻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合作室”,建立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联合机制,推动“行刑”衔接,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
四是扎实开展绿美建设。以逐绿而行,共筑绿色市场监管新风貌“五个一”行动确实把“绿美双江”化为“绿美机关”建设,机关手栽绿植鲜花400余株,平铺草地200平方米,认领绿美公路2公里;开展“党建引领强带动 绿美网格共创建”行动,募集绿美资金23978元。
五是履行河(湖)长制联系部门职责。制定巡河方案、督导方案等文件,全年配合章外河河长完成巡河5次,发出督办2次(均得到回应),促办砂石经营户营业执照缺少“建筑材料销售”项目的经营户4户(已办)。
六是履行生态环保部门责任。将油烟污染治理与“净餐馆”同步落实,共动员涉及排烟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344户;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依法对辖区内手提式塑料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样2户5个样品,其中4个样品最小厚度不合格于年初结案,罚款784元。
七是立足部门职责,稳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以企业、个体工商户投资为载体,把“服务介入”作为主要工作手段,打“感情牌、熟人牌”,在个人自愿基础上,及时跟踪上门了解项目投资规模,动员10户市场主体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91亿元。
八是扎实开展餐饮营业额统计工作。认真开展15户升限餐饮单位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主动上门动员、服务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双江勐库贵圆楼、双江壹日叁餐餐厅、双江箐灵餐饮农家院、双江香满园饭店5家餐饮单位作为今年升限入统对象,至目前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升限材料提交上报;其余4户餐饮单位正在整理收集材料,准备升限入统。
九是开展第八网格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排查人员42人次,完成责任区28栋139户经营性自建房摸排,并录入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自建房25栋(其余3栋产权为单位及国企无需录入)。发现安全隐患房屋一栋(房屋位于北河市场,产权人双江北河经贸有限公司),目前已整改到位。
十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县双拥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设置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退役军人营业执照,利用“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本单位退役军人,将国防教育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协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最美、模范、优秀退役军人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5个股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党群和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法规股、稽查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管理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在6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2个:消费者协会办公室、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6993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4936.15元,占总收入的9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15000元,占总收入的1.1%。与上年11223281.22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3345.07元,下降6.71%,下降原因:2022年减少农贸市场改造资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厕所回购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517.74元,增长6.98%,增长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428862.81元,下降92.55%,下降原因:2022年减少农贸市场改造资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厕所回购经费,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76196.95元。其中:基本支出9346087.44元,占总支出的85.93%;项目支出1530109.51元,占总支出的14.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10876196.9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7088.13元,增长1.75%,增长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9655.81元,增长3.08%,增长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2567.68元,下降5.7%,下降原因:2022年减少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厕所回购项目,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46087.44元,与上年9066431.63元增加279655.81元,增长3.08%,增加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故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31788.57元,占基本支出的8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4298.87元,占基本支出的18.34%,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7483.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0109.51元,与上年1622677.19元减少92567.68元,同比下降5.70%,下降原因:2022年减少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支出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厕所回购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专项经费支出23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专项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2.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支出92439.66元,主要用于2022年营业执照购买等支出。
3.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支出213586.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4.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经费支出264993.24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5.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经费支出98444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工作各项支出。
6.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7753.8元,主要用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8.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及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288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9.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资金71012.28元,主要用于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支出。
10.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经费25658.53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各项支出。
11.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支出。
12.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厕所回购经费支出280000元,主要用于北河农贸市场厕所回购支出。
13.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7456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5493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1%。与上年10084648.28相比增加270287.87元,增长2.68%,增长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59,29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33446.88元,商品服务支出2671657.58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35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690.00元,与上年8122647.86相比,增加36646.60元,同比增长0.45%,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标准,故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55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3791.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554.98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0800元, 死亡抚恤支出228541.60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8.84元,与上年827465.26元相比,增加184091.84元,同比增长22.24%,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相应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增加死亡抚恤支出,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57087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6717.3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747.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713.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700元,与上年同期(83733.30相比,减少12855.71元,同比下降3.59%,减少原因:2021年10月至2022年增加退休人员4人,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3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13207元,与上年495898元相比,增加117309,同比增长23.65%,增长原因: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及公积金标准,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除以上支出外,本年度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无国防(类)支出、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教育(类)支出、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无农林水(类)支出、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金融(类)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其他(类)支出、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2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27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2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2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2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105223.23元)增加21049.77元,增长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71608.23元增加18391.77元,增长2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33615元增加2658元,增长7.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开展市场秩序执法工作次数增加人员下乡及出差次数增加,对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多;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市场秩序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指导工作增加。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各级领导,企业人员到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发展上的工作督促、监管和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896.60元,比上年1394358.25元增加266538.35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1、2022年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用;2、卫生县城创建行动网格卫生清理费、核酸检测演练活动经费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251097.05元,其中,流动资产568871.93元,固定资产4921799.4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760425.72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024642.4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3545.38元,下降10.68%,下降原因:1.货币资金减少;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6054911.33元相比,固定资产减少1133112.28元,下降18.53%,下降原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39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总收入1046993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4936.15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15000元。实际支出10876196.95元。其中:基本支出9346087.44元,项目支出1530109.51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整体支出项目的实施领导重视,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董梅任组长的科普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我单位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