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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物业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8.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等。
9.负责依托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承担推进全县数字化、长效化、精细化、
网格化城市管理责任。
10.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群众的接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重一大等制度。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专题党课6次,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1次,“三重一大”会议12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学习4次180余人,法律法规学习3次90余人,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次,上廉政党课和廉洁家风宣讲各1次,廉政家访1次,共开展常规约谈67人次、提醒约谈3人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铸牢干部队伍思想防线。三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八月重要回信等精神,围绕学习百年党史,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跟着总书记学党史”读书会9次,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4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7次,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党史知识竞赛1次。认真做好“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共制定“民生实事计划”7项、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17条,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清单”24条,目前所有清单已全部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报道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信息宣传报道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美誉度,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树立城市管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引导、组织广大市民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在微信平台推送、上报信息24篇。
2、认真开展常态化乱象整治,加强城市管理
一是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聚焦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领域,共开展排查80余次,排查乱点乱象问题线索50次,排查出40个乱点乱象问题,本部门治理40个乱点乱象问题;二是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中的乱点乱象和重点问题的巡查和管理力度。三是在所管辖的范围内重点清理各类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城市垃圾乱堆乱放、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认真落实环境治理“门前五包”责任制,智慧停车规范化管理实施初见成效,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3、整顿城区经营秩序,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管理
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进一步规范整治以路为市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美丽县城”建设,为有效遏制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超店经营等问题。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城区所有占道经营的临时水果摊点进行清理整治,对占道经营的临时水果摊点和流动的水果摊全部规范到农贸市场经营或进店经营。在整治期间,占道经营摊贩教育清理4000余件次、共整治临时和流动水果摊60户,为继续巩固整治成果,实行“早中晚轮班”执勤值班制度,继续加大临时水果摊和流动水果摊整治。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加大餐饮油烟排放治理,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住建等部门组建工作组开展联合执法,对建成区内经营餐饮的店铺、烧烤摊逐一进行排查,共排查餐饮店408户,其中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111户,安装油烟净化器297户,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100%。
4、强化城区综合整治效果,提升城市规范管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一是加强智慧城市管理与运用。在县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设置105个监控摄像头,公安推送15个监控画面,对城市管理进行24小时监控,实现监督员“天天监督”,自平台运营以来,平台视频巡逻巡查发现违规问题共1222起,违规撑伞97起,违规占道堆物堆料57起;超店外经营29起;违规广告宣传6起;沿街晾晒衣物6起;垃圾乱堆乱放4起;损坏市政设施4起。发现违规问题全部得到及时清理、整治,向交警及各股室、中心、队办案调取录像22件。二是加强市政基础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和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市容市貌管理规范化、长效化,重点解决脏、乱、差现象。期间更换雨水箅子40个(水泥15个,铁25个)、井盖20个;修复道牙、西班牙地砖、仿石砖、盲道砖、水泥盖水泥板、地坪300㎡;花箱喷漆408㎡;城市雕塑小品维护修缮110㎡;滨河公园灯带检修6000m;光条墩子安装喷漆50个;安装栏杆200m,铁桩子20个;浇筑水泥墩子50m³;安装人行道拦车石柱63根;对27个公共洗手台维修升级23个,13座城市规划区公厕均已维护修缮达标使用,维护检修规划区路灯1163盏。三是加强城市规范管理。结合城市管理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我局整合全局工作力量,分区域分重点地段着力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水果摊、油烟污染、散发宣传单、小广告清除、坏条副清理、占道堆料、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工作治理,期间清理占道经营4000次,治理流动水果摊60户,清理违章乱散发宣传单15000份,清理小广告600余处,清理损坏条幅100处,油烟净化器排查408户,责令整改占道堆料40次,乱停乱放350次,私搭乱建大伞200次,户外广告200次,环境卫生治理600次,治理重点区域脏迹250次,整治渣土车60次,道路绿化损坏60次,绿化损坏130次,基础设施损坏50次,发放各类责令整改通知书199次,临时审批店面装修与临时占道215起,查处案件处理20件,处罚金额7800元;四是加强城市垃圾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治理机制,以治理公共垃圾、背街小巷卫生和卫生死角为重点,抓好县城内主、次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治,今年以来共协助监督检查县城环境卫生40次,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40余个,建立了全天候保洁制度。五是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为“卫生县城”、“美丽县城”建成巩固和“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保驾护航,年内绿化管护修剪行道树、绿篱、绿化带5000余人次,对城市树池进行花卉补植13000余株 ,行道树100余株,培植草坪 1600平方米,补植补种20个花架和306个防腐木箱花卉苗木10000余株,苗木病虫害防治行道树5175株、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六是切实做好我县“城管进社区”各项工作,围绕打造“共商、共管、共享”的社区城市管理新模式,充分整合城管队伍和社区队伍力量,按照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城管进社区”管理挂联长效工作机制,分别在勐勐镇公很社区、新村社区、沙河乡允甸社区设立工作站,各工作站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1名责任人,每周不少于1次深入社区开展检查指导,进驻的城管责任人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社区开展片区内脏、乱、差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我局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灵活高效运用“721”工作法,利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文明执法,真正做到“转变工作作风、做优城管形象、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树立广大群众满意的城管队伍形象,使城管执法和文明创建工作根植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不断提高社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5、充实人员队伍,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
为规范我县城市空间,提升市容市貌,不断改善城市形象,结合全县“两违”突出问题,年内我局公开招聘20名临时人员充实到两违执法队伍中,不断加大拆临拆违宣传及拆临拆违工作,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5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00余份,开展巡查300余次,移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共16件,拆除违法建筑10706.43平方米,拆除澜沧江非法网箱养殖8户,水面面积325亩,拆除水面违建物及钓鱼棚31个,非法捕渔具53个,钓房面积6420平方米,落实河(湖)长专项清河行动4次,依法开展砖厂取缔1户、砂石整治7户。
6、制定方案措施,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等头大事来抓,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年内不发生疫情安全事件。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集规划区网格区责任单位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及部分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开展单位出入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相应防疫物资,开展日常疫情风险排查,期间开展疫情扫码人员835人,落实疫苗接种人员779人,离临返双人员报备14人,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抽调8名同志参加沙河乡下巴哈村疫情防控卡点疫情防控堵卡及检查工作,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与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轮流监守值岗工作,严格各卡点管理,对进入辖区人员和车辆进行全方位管控,防止潜在风险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2.51万元,占总收入的94.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33万元,占总收入的5.02%。与上年对比同期增272.59万元,增14.9%,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增加两违整治工作经费,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9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56万元,占总支出的21.58%;项目支出1,640.5万元,占总支出的78.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359.88万元,增20.7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增加临聘人员20人和两违整治工作经费;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35万元,增加51.42%,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局调入2名管理人员和20名临聘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增206.53万元,增14.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增加数字城管租赁费、两违整治工作经费,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上年对比同期增255.18万元,增14.7%,主要原因分析:因2021年增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两违整治工作经费,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1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75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88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管执法、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和其他城乡社区。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346.2万元,城管执法343.2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1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0.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出30.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13万元,下降50.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3万元,下降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期数增加8.94万元,增加44.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局新调入2名事业管理人员和20名临聘人员,故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福利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45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33万元,固定资产408.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9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8.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 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