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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3.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事宜进行查处,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4.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6.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村(社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县行政区划图。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底线民生,基本兜底保障坚实有力
(1)低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21年,严格按照低保资金实现全面社会化发放,做到及时足额将保障金通过社银资金发放方式,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没有少发、漏发、错发保障金现象。严格按照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一是特殊群体保障到位。二是开启“政府救助平台”APP。三是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四是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2.社会专项事务实现新提高,社会服务得到优化
(1)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完成勐勐镇、邦丙乡、大文乡、忙糯乡植被恢复费缴纳,林地使用相关手续。下达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建设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服务设施及能力建设加强,2021年全县共火化遗体397具,投入35万元对两套火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新建殡仪馆遗物焚烧环保设施,投资129.84万元;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966对,离婚登记216对,补发婚姻证件353本,登记离婚冷静期361对。协助有关部门来函要求核实婚姻登记信息48余人次。来电来人咨询办理事项2235余人次。
(3)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确保了全县街头生活无落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截至12月31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人,支出救助资金1.23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有效落实。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要求,加强与县残联协调联系沟通,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做了安排部署,通过村、乡镇调查统计,将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和录入,全年共发两项补贴放资金726.84万元。
3.聚焦群众关切,民生服务品质显著提升
(1)福彩工作有序开展。紧紧围绕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突出福利彩票的救助性、慈善性和公益性,强调福利彩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福利彩票顺利销售。2021年,全县共有29台福彩机,截至10月福利彩票销售总额为1940.46万元。
(2)规范收养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收养法》,按照收养要求和规定,严格收养程序和收养资料,使收养工作手续齐全、档案完善,并对以前已经办理了收养登记的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并进行儿童家访,看望被收养儿童的生活现状。截至目前,办理国内收养1人,其中男性1人。
(3)农村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工作开展情况。配齐了6个乡(镇)儿童督导员、77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将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纳入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并按月足额下拨孤儿等特困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共有孤儿等特困儿童有75人,全年共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114.43万元;把4名符合条件孤儿大学生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每学年1万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帮助2名大学在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助学金每人8000元。
(4)完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按照省民政《关于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及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的通知》要求,在前期摸排和录入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纸质台账并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 金民工程 ”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妇女122人。
(5)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是围绕“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体,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积极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截至12月,已完成6个乡镇社工站办公场所选点、挂牌和制度上墙工作,同时配备部分电脑、办公桌椅。
(6)不断开发整合慈善资源,做好慈善工作。一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一支稳定和高素质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二是组织各类患者接受手术治疗。2021年3月17日至22日组织我县9名唇腭裂患者到临沧接受“中华儿慈会2021临沧微笑行动”术前筛查和治疗。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加大慈善宣传。四是狠抓捐赠优惠政策的落实,大力宣传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和高收入者参与社会捐赠。
(7)扎实开展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民政特殊机构安全责任,抓好民政系统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做好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服务等机构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指南》和当地联防联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做好民政养老机构日常体温检测、消毒、物资配备、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工作。年内购买疫情防控物资6.28万元,对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4.办好民生实事,助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1)压实责任,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前,6所敬老院均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6所敬老院的“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公示栏,已全部完成上墙工作;4所养老机构基本完成消防提质改造,1所敬老院(忙糯敬老院)正在积极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疫苗,目前已运营养老机构总数6所、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37人,已全部完成接种和核酸检测。
(2)认真落实2020年省、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云南惠老阳光工程”项目。扎实推进城乡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县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0个,已全部投入使用。
(3)扎实开展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及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民政部2019年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集中采购60张护理型床,分配至各乡镇敬老院。全县共有护理型床80张,占总床位数的17%,涉及2021年十件惠民实事资金153.5万元,资金文件已下达各乡镇。
(4)完成2021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2021年,我县有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人数为3111人,共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173.325万元,其中:百岁老人9人(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发放资金4.15万元;80至99岁的高龄老人3102人(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发放资金169.175万元。
5.聚焦共建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工作。二是做好年检工作。三是联合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双江自治县发改局等部门在全县开展了一次联合大排查行动。四是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2)基层政权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重点对沙河乡允俸村。二是完成了7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三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公安、法院、司法、纪委监委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工作。四是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涉及的4个提案书面答复已对当事人送达。五是认真开展涉基层政权方面的扫黑除恶工作。六是做好允景花园成立新社区的相关指导工作。
(3)区划地名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业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加强维护边界地区稳定。三是开展不规范地名“大、洋、怪、重”的清理工作和村(居)民小组命名批准工作。四是认真修订完善涉及民政地名业务的县城标识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五是完成1月—12月原村公所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核发工作。
6.聚焦固本强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加强。
(1)党史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育。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惠民实事等重点工作。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暨“六一”儿童节主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2)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党员政治学习和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90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3.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49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总收入减少11.0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6%,其他收入减少94.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1135.19万元,其他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147.8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8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57万元,占总支出的24.66%;项目支出5,866.06万元,占总支出的75.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93%,其中基本支出增长4.76%,项目支出减少5.2%,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4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0.18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82.14万元。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事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71.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264.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0.57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4.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老年福利支出、养老服务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加,故本年度正常运转日常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中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80201民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5.6万元;2080207边界联合检查专项经费支出0.32万元;2080208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0.7万元,县城门牌路牌建设经费5.63万元;2080299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6.05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132.96万元,婚姻登记专项经费支出1.83万元;2081001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10.76万元;2081002高龄津贴补助支出46.83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58.04万元,双江县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补助支出323.07万元,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春节慰问经费3万元;2081004农村接受生态安葬奖励资金支出39.5万元,殡仪馆提质改造资金支出35.03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支出50万元,活人墓拆除奖补资金25万元,活人墓强制拆除工作专项经费支出0.03万元,运尸火化专项经费64.87万元,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24.5万元,殡葬改革专项经费0.74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7.46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15.3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696.93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23万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经费支出1.38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支出15万元;2082102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632.27万元,特困人员寒衣补助支出20万元;2082502原大队干部市级生活补助支出4.31万元;2290808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0.71万元;2296002儿童之家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支出5万元,宾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出34万元,社会工作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4万元,双江县忙糯敬老院补助资金支出5万元,双江县勐库镇敬老院补助资金支出8万元,勐库镇城子村城乡社区服务项目补助支出2万元,勐勐镇公很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万元,孤儿入学补助支出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7.51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邦丙乡南直村社区补助资金支出20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支出5万元,中心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支出4.84万元,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33.83万元;2296006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37.14万元;296099公办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消防安全改造项目资金支出15.44万元;2299999救灾物资储备库土地划拨资金支出0.16万元,2021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支出0.4万元,福彩发行费支出10.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上年对比增长4.0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老年福利项目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5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高龄老人补贴、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接受生态安葬奖励、活人墓拆除奖补、公益性公墓建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原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84.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4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3万元,下降28.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45.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严格把控公务接待开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65.92%;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34.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日常相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的民政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5万元,同比减少9.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1.47万元故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聘人员工资、公车补贴、工会经费、会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5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02万元,固定资产594.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7.07万元,无形资产88.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2.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双江自治县民政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5866.06万元,共5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六部分 空表说明
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此表为空表。
附件:
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101043754098.xls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