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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双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合并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属于政府机关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应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5.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6.贯彻实施药品的国家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有关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药饮片泡制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药品流通、使用和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材集贸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和特种药械;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相关工作。

  7.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

  9.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

  12.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监管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部署,按照“12345”工作思路,以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加强监管为主线,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提升让老百姓用得放心,以食品药品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以严格的监管执法、消费维权让老百姓买得放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认真履行监管部门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整顿和规范各领域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市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县市场安全形势稳定,继续保持了市场安全零事故,在促进双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市场主体准入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办证天数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深化简易注销改革,解决民营企业注销难问题。年内,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2292户,办理便民服务事项(健康证)2130件,办结率达100%,共核查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息7542户28652人。

  2.食品药品许可审批改革持续深化。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审批改革,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上半年共办理药品许可业务7户,其中新开办药店2户,变更许可事项4户,注销1户。初审新开班企业药品GSP认证企业1户,2户已通过GSP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共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初审和现场核查19户次(其中办理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3户,办理医疗器械零售企业6户),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凭证初审及现场检查企业23户次,办理医疗器械注销业务2户。审核批准药学技术人员资格注册、再注册变更12人次。

  3.严格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监管。加大重大节假日市场巡查力度,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注重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共开展供水、电力、医疗、物业小区服务价格执法检查5次,检查国家定价单位13个次,调解价格收费纠纷一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活动2次、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认定“无传销社区”两个(新村社区、尹甸社区),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15个。

  4.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工作机制,建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双江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1次业务培训40人次,下发工作方案有序清理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文件27件和增量文件35件。

  5.强化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一是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2019年我县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由2018年64户发展为2019年的73户,其中网站44户、网店19户、其他10户,年内,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19年网剑行动检查网络交易平台42户次,开展网上平台巡查840户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责令整改网络交易平台一户,规范了“双江生活”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完成网络交易平台检查一户并随机公开了检查结果。二是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积极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开展专项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广告经营户62户次,对监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年内,我县户外广告备案累计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根据工作职责,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行政许可办、市场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其中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其余均为股所级。在6个乡(镇)勐勐镇、沙河乡、勐库镇、忙糯乡、大文乡、邦丙乡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执勤执法 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食品安全快速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68万元,占总收入的95.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16万元,占总收入的4.62%。2019年总收入1192.85万元,与2018年的1322.36万元相比减少129.51万元,下降9.7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追加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故财政拨款减少。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2.10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 127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1.95万元)相比增加0.15万元,上升0.1%;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72.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7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10万元,项目支出73.00万元。而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71.9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7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95万元,项目支出123.00万元。两者相比,基本支出增加50.15万元,上升43.65%,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下降40.65%,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安排了我县有机产品“大叶种茶”“冰岛茶”的申报、认证认可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41万元,占总支出的90.91%;项目支出107.32万元,占总支出的9.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支出的1284.78万元相比减少104.05万元,下降8.10%,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行政成本控制相关规定,加之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3.41万元。与2018年的1141.21万元相比减少67.80万元,下降5.94%,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行政成本控制相关规定,加之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2万元。与2018年的143.56万元相比减少36.25万元,下降25.25%。主要原因是市局拨入的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和执法办案经费,项目还没有结束,经费还没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8%。与2018年的1250.34万元相比减少12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局拨入的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和执法办案经费,项目还没有结束,经费还没有支出,加之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5%。与2018年的18.00万元相比上升892.11万元,上升495.62%。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使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目代码210归集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目代码201中核算。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与2018年的107.44万元相比减少16.24万元,下降15.12%。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死亡抚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与2018年的1078.25万元相比减少1019.37万元,下降94.54%。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使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目代码210归集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目代码201中核算。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的94.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配件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0.36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坚持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原则。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5万元,增长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5万元,增长66.31%。尽管我单位按照建设节约型市场监管局要求,切实推行各项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但“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7.51万元,与上年的16.05万元相比还是增加1.46万元,上升9.1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7万元,与上年的12.66万元相比减少0.79万元,下降6.24%。公务接待费支出5.64万元,与上年的3.39万元相比增加2.25万元,上升66.37%。原因之一是本年新增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往年当地财政不允许编制公务接待预算;其次是因为我县出现猪瘟,致使家畜类产品物价迅速上升,故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7万元,占67.77%;公务接待费支出5.64万元,占32.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执勤执法 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食品安全快速检)。主要用于市场巡查、执法办案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年内为提升市场执法监管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6万元,与2018年的97.24万元相比减少6.28万元,下降6.46%。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成本控制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86万元、印刷费1.13万元、咨询费0.35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1.03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16.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3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08万元,固定资产466.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5.6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8年的632.5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6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1.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无变化,在建工程增减无变化,无形资产增加0.53万元,其他资产增减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3.61

111.08

466.84

281.44

194.23


8.83



55.6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41401111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2020092408310228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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