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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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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现场,规范建筑现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现场活动、建筑现场准入与清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现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拟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办理双江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并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和指挥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农危房改造工程。

  一是抓好后续房屋质量保障及系统调整管理工作。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于2018全面完成,但在后续工作中,我局还在继续排查工作,排查改造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漏雨透风情况等等,为实现农户有安全稳固住房的目标,从根本上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与此同时,我局还依据双贫指办发〔2017〕150号文件《关于抓好2017年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工程一户一方案竣工结算编制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双贫指办发〔2018〕17号文件《关于抓好2018年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工程一户一方案竣工结算编制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农危改一户一方案结算。同时做好督查巡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漏雨户18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60户、非建档立卡户123户),通过我局指导施工队已完成整改;因自然灾害房屋受损4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户、非建档立卡户1 户),已通过争取民政临时救助和申请住房保险等方式进行修缮4户;因分家、因外出务工返乡无安全住房2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0户、非建档立卡户23户),通过签订共住协议与亲属共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19户,通过入住村集体公房解决住房安全问题4户。

  鉴于2017-2018年农危房改造指标未能涵盖我县所实施的四类重点对象,我县将提前实施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1693户(其中:低保户为928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9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669户)作为申报2019年农危房改造指标,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二是同步抓好建新拆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 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双江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设立了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建新拆旧工作。经排查,我县共需拆除危旧房1442户,其中:易地新建1245户,原址重建130户,农户已购买或租住其他安全住房23户,其他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废旧危旧房44户。截至目前,1442户已全部拆除,全面消除闲置旧房安全隐患,使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安居乐业,改善村容村貌,把我县建成最美丽的地方。

  三是抓实“七改三清”,提升人居环境。2019年以来,结合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扎实抓好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乡镇供水、污水、垃圾及公厕治理,实施五类村庄建设。累计完成旧村改造243个,美丽村庄提升33个,建成美丽宜居乡村77个,完成洁净村庄创建105个,完成洁净庭院5000余户,建成垃圾池380个、洁净公厕416个、自燃式垃圾热处理项目6个、污水处理设施14个。二是统筹处理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关系,认真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政策衔接、机制整合和工作统筹,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把农危改工作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群众生活得更加舒心、满意。

  2、加快我县保障性住房扫尾工作,不断规范保障性住房 分配管理,加快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

  1、2018年项目。上级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1452户,我县根据实际,分别规划布局在勐勐镇、沙河乡实施,其中:勐勐镇实施1302户、沙河乡实施150户。采取新建、改扩(翻建)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方式建设,项目主要对老城区所有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屋面防水、外立面改造、小区供水管网老化落后、锈蚀漏损、排水管道老旧破损、淤积严重、雨污混流、化粪池堵塞,通信、供电等线缆横拉乱接、空中“蜘蛛网”存在安全隐患、楼道粉刷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1452户的协议签订,项目根据建设地点分布情况,分为15个标段实施,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屋面防水1.02万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6万平方米、楼梯间改造1.24万平方米、场地改造1811平方米;完成投资约1500万元。

  2、2019年项目。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397套(户),结合我县实际实施624套(户),主要布局在县城规划区范围的勐勐镇、沙河乡片区实施,其中:房屋拆迁征收货币化安置227套(户),拆迁征收工作于2019年11月启动,计划2020年6月完成;改建(扩建、翻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397户,年内全部启动。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6955.75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6955.75万元,申请专项债20000万元。

  2019年我县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范围涉及:环城南路翠园路口至屠宰场、勐勐北路至臣江福宁花园小区道路红线范围内、环卫站住宿区、乐家超市旁喇叭口、县标至行政服务中心、和谐大道喇叭口、三十六米大道喇叭口、县老企业局至车站、勐勐农贸市场二期未拆迁户等共227套(户)的建构筑物及土地进行拆迁征收(具体拆迁范围以县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为准),实行货币化安置,计划使用债券资金约14042.7万元。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水、电、路建设、绿化、路灯、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三通一平,出让土地320亩(包含勐勐片区忙袜河片区桥梁、道路配套基础设施、沙河片区电力改造、县标至行政中心道路、和谐道路喇叭口道路、三十六米大道喇叭口道路、翠园路口道路),计划使用债券资金约5313.09万元,其余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

  改扩翻建设内容:项目地点位于县城育才路至解放新村、工人新村改扩(翻)建,主要采取房屋修缮改造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管网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公厕、公共绿化(家庭庭院绿化)、环卫设施、拉祜风貌提升、新建及改扩建户厕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共实施397户,计划使用债券资金约1391.55万元。

  二是保障性住房运营分配管理情况。

  1、县城尹景花园项目已全部竣工,共建成公租房4835套,目前已入住3628户(包括48套物业及配电房),未入住的计划于12月31日至2020年1月5日进行分配入住。

  2、勐库镇保障性住房160套由于资金原因还在施工中。

  3、“先租后售”情况。我县先租后售的范围拟定在县城尹景花园小区、铁厂保障房小区、恒丰超市楼头、勐库镇站所、卫生院保障房,纳入先租后售的保障性住房1371套,其中:尹景花园小区、铁厂公租房小区、恒丰超市楼头1271套,勐库镇站所、 卫生院保障房100套,共68583平方米。目前,已认购549套,累计销售资金3533万元,收取资金2809万元。

  三是老旧小区进展情况。

  2019年我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050户,项目概算投资16900万元,分别规划在勐勐镇、沙河乡实施,改造内容为: 房屋屋面防水改造、楼道粉刷、卫生间漏水改造、外立面改造、外挑式防盗笼拆除、违章建筑拆除;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供水改造、雨污管网改造、公共厕所新建、强、弱电线路改造、绿化、照明、围墙、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设施。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供水管网已由县自来水厂开始实施,完成供水管网改造379户,完成投资30万元。

  四是“美丽县城”民族主题街区外立面改造进展情况。

  2019年民族主题街区外立面改造主要涉及北回归大道、勐勐北路、弄翔路、古茶街和忙袜河南北路,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完成外立面粉刷约2.83万平方米,安装完成民族线条43栋,安放吉祥物62个,计划2019年底基本完工。

  3、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积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城市化水平。

  一是完成新建公厕10座,改造6座,完成投资325万元;完成第二水厂厂区建设及95%配套管网,完成投资11500万元;完成新政府大楼雨污管网1.5公里,完成投资200万元;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投资600万元;完成县城自来水厂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29万元,已试通水。

  二是完成县城区三横(环城北路、和谐大道-忙袜河南北路、北回归大道)三纵(过境线、南勐河东路、勐勐南北路)等十条道路路灯安装729杆及四座桥梁亮化提质,并在县一中及允景路安装原有太阳能路灯安装40杆,完成投资3100万元,不断提高县城区亮化率.

  三是抓好十条道路进行提质绿化靓化,更换油棕及榕树640株,新配植凤凰木、蓝花楹、香樟木、腊肠树等树种1060株,完成投资520万元。

  四是启动北回归大道、勐勐北路、古茶街、弄翔路四条民族街区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完成投资700万元。

  五是加快河道沿岸提质绿化项目建设,完成荷花塘停车场绿化项目,移植榕树、大花紫薇、广玉兰400余株,正在进行土方回填及沿河两违治理工作。

  六是启动汇金农贸市场二楼停车场建设,完成投资850万元,力争年底前全面竣工。

  七是城北入口项目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已完成征地补偿、地勘及土方开挖工作,正在进行雕塑基础施工,完成投资120万元。

  八是抓好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准备。编制完成环城南路、县标北路、思源小学片区两座桥梁、垃圾中转站、城市公园及停车场等项目规划设计、拦标价编制等前期工作,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及时对项目进行包装,通过评审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目前,双江自治县美丽县城风貌提升改造及环境卫生治理PPP项目、双江自治县美丽县城公园建设及亮化提质PPP项目和双江自治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已通过评审入库。

  4、依法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人防指挥所信息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581万元,已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年内向省人防办争取了4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及《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截至2019年12月26日,共审批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80个,收缴易地建设费218.892352万元,按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要求减免93.811008万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7095平方米,平时为第二人民医院停车使用,战时可为7000人提供临时疏散隐蔽。

  5、房地产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房地产开发及去库存。2019年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262件,面积3.45万平方米,商品房交易金额11261万元,其中住房254套,面积3.39万平方米,金额10878万元,非住宅8套,面积0.06万平方米,金额383万元。

  二是建立健全房地产档案管理,做好房地产档案清查、记录、归档工作,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保存,目前房地产档案达6千余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使我县房地产市场朝良性健康方向发展。

  三是物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为规范和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我们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在认真学习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通过深入宣传,物业管理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业主们维权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加强对区内物业公司的管理,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据相关法规,在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指导的同时,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并直接参与了多次物业管理纠纷矛盾调解协调,为促进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6、扎实抓好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稳步推进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2019我局年共监督项目11个,建筑面积7.9935万平方米,总投资31526万元。在日常监督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及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和单位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严格监督程序,重视对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构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在抓好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逐步加强重要环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作,并取得一定效果。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全县工程质量检查,日常监督检查45次,抽查工程施工资料,及时纠正监督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各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杜绝质量隐患,充分发挥了责任单位的主导作用。

  二是承接好建筑消防图审职能,根据机构改革相关安排,建筑工作消防图审任务转到住建局。我局积极派专人进行消防工作业务学习,确保业务内容清楚,工作流程清晰,工作方法正确;邀请消防大队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全程指导,保障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工作任务落到细处。在工作中,积极下沉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落实。近期,共检查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4个,共发现问题20余个,均建立台账,追踪整改。

  三是抓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审核各类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和招投标程序。共监管项目招投标8项,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共办理施工许可证10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并与12家建筑施工项目部签订了责任书。截至目前共组织9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发出停工通知书8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34份,提出整改意见14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股、人民防空办公室、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2,10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95.54万元,占总收入的97.13%,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9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08.29万元,占总收入的2.87%。与2018年相比,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24415.81万元,增138.04%;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25554.44万元,增166.5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均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138.63万元,减48.52%。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棚户区改造资金大,其中拨入棚改专债资金2亿元。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县扶贫办拨入的扶贫项目资金比去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0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41万元,占总支出的12.82%;项目支出13,117.39万元,占总支出的87.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相比,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6691.30万元,增80.09%,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5.97万元,减1.33%;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6717.27万元,增104.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与上年同期一致。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入的棚改专债资金2亿元和其他棚改项目资金支出多,因此支出比上年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8.41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5.97万元,减1.3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总体来说减幅不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11%;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1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6717.27万元,增104.96%;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入的棚改专债资金2亿元和其他棚改项目资金支出多,因此支出比上年增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支出3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9万元;3、2016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出239.29万元;4、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出380万元;5、城市路灯修复13.38万元;6、海绵城市项目前期费用支出33万元;7、双江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治理支出139万元;8、2019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600万元;9、双江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项目支出150万元;10、2019年双江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费491.14万元;11、双江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费230万元;12、两污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135.59万元;13、云南省2015-2019年省级示范村项目贷款利息支出69.10万元;14、2018年城市公共厕所支出24万元;15、2019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支出5368.40万元;16、2016年城市公共厕所支出5.01万元;17、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14.24万元;18、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4174.81万元;19、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50万元;20、2019年勐勐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68.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98%。比上年同期增2278.13万元,增38%。主要原因分析:棚改资金支出比上年多,因此增幅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比上年同期减43.51万元,减59.19%。其中:2030603 人民防空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比上年同期减少48.98万元,减36.47%。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88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比上年同期增2.75万元,增4.62%。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5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6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7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2,87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5%。比上年同期减少303.05万元,减9.54%。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297.12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2.53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7.85万元、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03.21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59.34万元、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5.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临时工工资、车辆运行维护费、污水处理费、两污贷款本金和贴息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22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比上年同期增2688.93万元,增106.23%。其中: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71.44万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86.0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2.69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5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2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86.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按一辆车1万元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公务用车老化,年代已久,加之脱贫攻坚下乡多,导致燃料费、修理费过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25万元,下降5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4万元,下降6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20.9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我单位其中一辆公务用车已无法正常使用,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特别说明的是2019年开始把公务接待费纳入年初预算,因此决算数相比2018年有所增加,但未超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占68.22%;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占3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7.64万元,下降61.2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7.64万元,下降61.27%,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开展公务活动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39万元,增20.97%。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开展督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54.8万元,增16.83%。主要原因是:支付的环境道路清扫费比上年多,且属于基本支出,在列支时计入劳务费,因此比上年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8536.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697.0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110.4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3.4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36.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43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0.2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5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714.5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1.6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3.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增加1.61万元,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1003平方米,账面原值70.3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20.92万元;处置通用设备1套,账面原值0.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行政机关办公用地3209.05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处置的房屋建筑物、车辆、通用设备、行政机关办公用地均是无偿划拨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使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536.18

55697.03

2836.97

2746.00

20.55

0

70.42

0

0

2.1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3301111

  
附件【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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