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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601000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业务范围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管理使用,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文艺、体育和特种文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参加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的组织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选。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贯彻落实省、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公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抓好稳就业工作。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者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编组织化和培训力度,力求在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上取得突破,持续推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力度,优化政策环境,降低创业成本,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格局。

  2、着力抓好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按照要求,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降费率政策落实,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国家部署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推进建筑业及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加强社保信用体系建设,兜民生保障“安全网”。

  3、着力抓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实施根治欠薪行动计划,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和“冬季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制度。打击非法用工、恶意欠薪(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和协商解决工作力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做好农民工工作。

  4、着力抓好人才人事工作。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继续抓好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继续抓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复核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档案转递工作。继续抓好“吃空饷”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管理和监督。

  5、着力抓好人社行业扶贫。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直过民族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完善就业扶贫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组织开展感恩培训、政策培训、技能培训等。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点为重点,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统筹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万人次,企业职工技能培训0.12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次,着力解决扶“智”、扶“志”的问题。继续推进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3个100%,一是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二是确保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100%享受待遇;三是确保符合代缴条件的低保、特困人员、重症一、二级残疾人100%享受代缴养老保险政策。

  6、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扬斗争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规定,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7、着力提升人社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和优化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活动,继续推进人社服务窗口作风建设,强化人社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认真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上线要求,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和“指尖”办理,努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8、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委会成员的职责,加强单位内部和人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切实抓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重点排查拖欠农民工资、人事考录、社会保险、工资待遇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人社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三是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要围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强化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档案室软硬件建设,确保档案工作规范化;四是统筹保密、深化改革、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股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股。下属社会保险局、就业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三个参公事业单位;再就业服务站、人才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1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4.6万元,占总收入的91.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2.82万元,占总收入的8.23%。与上年收入5234.67万元对比减少217.25万元,减少4.15%,主要原因本年度不再将对社保基金的补助纳入部门决算进行填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7.07万元,占总支出的99.81%;项目支出9.38万元,占总支出的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5210.83对比减少274.38万元,减少5.27%,主要原因对社保基金的补助不纳入部门决算进行填报和机构改革工作人员减少,工资及保险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27.07万元。与上年5210.04万元对比减少282.97万元,减少5.43%,主要原因本年度不再将对社保基金的补助纳入部门决算进行填报和机构改革工作人员减少,工资及保险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8万元。与上年0.79万元对比增加8.59万元,增加1083.43%,主要原因缴纳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9%。与上年5210.83对比减少576.13万元,减少11.06%,主要原因本年度不再将对社保基金的补助纳入部门决算进行填报和机构改革工作人员减少,工资及保险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未纳入养老金发放财政统筹部分。

  2.卫生健康(类)支出7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1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4.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乡次数减少公务用处使用次数减少,上级部门严格执行缴纳伙食费制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98万元,下降7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6万元,下降7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万元,下降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下乡次数较上年大幅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上级部门严格执行缴纳伙食费制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占82.8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17.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口省、市上级部门对本单位业务指导、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95万元,与上年246万元对比增加87.95万元,增加35.75%,主要原因增加就业工作联合单位工作经费、购置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临时工劳务费、差旅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原值1062.72万元,累计折旧291.8,净值77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原值269.2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93.45万元,累计折旧291.8万元,净值501.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945.0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062.72万元增加11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3.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 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0.92

269.27

501.65

451.43

27.16

0

23.0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601111

  
附件【决算公开表2020092406544427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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