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401000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3.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事宜进行查处,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4.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6.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村(社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县行政区划图。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履行基本民生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工作。低保资金实现全面社会化发放,做到及时足额将保障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没有少发、漏发、错发保障金现象,发放手续完备。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我县规范了临时救助工作,提高临时救助的精准性,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户及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给予了临时救助。
2.积极抓好社会事务、流浪乞讨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认真开展“三沿六区”治理,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完成勐勐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项目和沙河乡、勐库镇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认真落实节地生态奖补政策,对节地实行撒散、树葬等生态节地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确保了全县街头生活无落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
3.抓实抓好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福彩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紧紧围绕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突出福利彩票的救助性、慈善性和公益性,强调福利彩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福利彩票顺利销售并逐年提高。规范收养管理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收养法》,按照收养要求和规定,严格收养程序和收养资料,使收养工作手续齐全、档案完善,并对以前已经办理了收养登记的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并进行儿童家访,看望被收养儿童的生活现状。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民函〔2019〕9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民政系统及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民电〔2019〕106号)和《临沧市民政局开展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民电〔2019〕46号)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双民政发〔2019〕138号),组织乡(镇)、两农场及时开展排查。慈善会工作。围绕慈善日活动主题“慈善聚焦精准扶贫,携手共创美好生活”,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救助活动,9月借此次宣传活动契机,联合县工会,由东航公司工会牵头,“爱在东航,情系临沧 以购代捐 购茶扶贫”活动,组织职工以购代捐,自愿购买临沧扶贫茶活动,进一步推进慈善日活动的开展,同时也带动了全县茶叶事业的发展,努力营造“慈善日”活动的良好氛围。
4.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发展
继续抓好《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2019年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养老服务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完成2019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人发放工作。
5.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做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在积极组织开展年检工作的同时,重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权益。区划地名管理取得新成效。完成了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业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同云南省地图院签订了编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地名志》外包服务。充分利用基层民政力量完成了地名志稿件补充、修改、审核工作,即将正式出版。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加强维护边界地区稳定。
6.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高度重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树立“一盘棋”工作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二是围绕民政领域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加大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解读和宣传力度。
7.深入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要求,县民政局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斗争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全面高质量地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精神。建立健全机关党的组织体系,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方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35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2.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88万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总收入增长21.8%,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老年福利收入增加14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0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0.35万元,占总支出的88.94%;项目支出784.75万元,占总支出的11.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1.3%,基本支出减少10.9%。项目支出减少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应急管理局支出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1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应急管理局支出故本年度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抚恤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应急管理局,故本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80207地名普查业务查缺补漏成果鉴定验收经费支出6.08万元,2080299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5万元、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20万元,2080804烈士陵园改扩建补助支出20万元,2080903军干所修缮补助支出13万元,2081002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支出8万元,2081004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50万元、殡仪馆骨灰公墓建设支出15.13万元、农村接受生态安葬奖励资金支出22.8万元,2081107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342.24万元,2082102五保寒衣补助支出18.2万元,2130122贫困县烤烟种植面积减少专项补贴资金支出32.5万元,2220211仓库建设支出80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9%。与上年对比减少9.8%,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应急管理局,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5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8%。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开支、八一慰问、高龄老人补贴、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社会福利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主要用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保险、敬老院工作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贫困县烤烟种植面积减少专项补贴资金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地方自然灾害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少,故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99万元,下降6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5万元,下降6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维护及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故三公经费比上年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83.5%;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1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低保检查工作、地名普查工作等其他相关的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33万元,同比增加26%,主要本年度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1人,劳务费支出增加,故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80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8.26万元,固定资产524.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9.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44.2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5.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减少0.74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平方米,账面原值298.9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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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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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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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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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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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801.48 | 3248.26 | 524.02 | 458.12 | 25.61 |
| 4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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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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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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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