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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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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双江自治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国土绿化的具体组织措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年度施工设计,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整改复耕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以及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建设,以及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的管理;负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的监督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6、负责管理国家和省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组织、指导、监督国家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产业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办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政策落实,巩固提升生态扶贫成果。

(1)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抓好生态扶贫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提升补偿标准,扩大受益面,精准落实好政策,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通过生态补偿“输血”,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扶贫成果。主要抓好五大工程:一是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2019年全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面积61.0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8.92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2.17万亩,项目涉及6个乡(镇)75个村(社区)、5个国有林场及大茶山管理所。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602.04万元,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31.47万元,合计633.51万元。其中补偿费90.3万元,公共管护补助费543.21万元。截至2019年10月,使用公共管护补助费146万元,使用率26.8%,补偿费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抓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偿工程。2019年全县纳入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114.28万亩(其中国有天然林停伐面积为24.04万亩、集体天然林停伐面积为90.24万亩),涉及6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75个村(社区)。2019年下达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1594万元,截至目前,使用管护补助资金260.34万元,补偿资金正在核发;三是抓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程。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共聘请护林员686人,其中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260名(其中生态护林员专项资金聘请119名、其它资金聘请141名),截至目前,管护劳务费已发放至9月份;四是抓好新一轮整改复耕工程。2019年,计划完成新一轮整改复耕1.94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地块核实丈量;五是抓好科技扶贫工程。以扶智为核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开展林业专业化人才培养和林业科技培训,重点加强核桃、坚果等经济林果的补植补造、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核桃涂白等为主的种植管护技术培训力度,开展好一年一度澳洲坚果开采节。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培养一批科技示范村、示范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户,培训一批农民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持续深入地开展林业科技定点、定人帮扶,不断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建档立卡户100户320人。

(2)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抓好扶贫挂钩村帮扶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发力,人力物力财力不减,继续抓好挂钩村核桃、茶叶、烤烟、养殖等传统产业发展和劳务输出,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抓好大文乡邦烘村和邦丙乡邦丙村村庄绿化美化,努力把大文乡邦烘村和邦丙乡邦丙村打造成生态文明村。抓好挂钩村收入风险、入住风险、教育返贫风险和因病返贫风险排查和整改清除工作。抓好未脱贫户脱贫出列工作,大文乡邦烘村和邦丙乡邦丙村共7户未脱贫户实现脱贫出列。截至目前,大文乡邦烘村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扶持种植坚果200亩、茶600亩,发展草果、葛根、柑橘等343亩,种植烤烟450亩,目前全村人均产业基地达7.4亩以上。购置花盆及花苗2000余株,购买电磁炉、电饭煲300多台,选聘生态护林员3名。投入20余万元,扶持邦烘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博尚考察学习种植栽培等技术,以及支持发展养殖小区等农牧业;邦丙乡邦丙村投入30余万元,助推邦丙村“三条经济带”产业发展建设,全村完成烤烟种植617.2亩、红梨100株、蜜雪梨800株、坚果1500株。投入100万元,扶持邦丙乡金壳泡核桃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

2、抓生态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以美丽县城、美丽公路、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景观改造提升行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1)村落与山川同治,抓好生态环境修复。以城镇、村庄、城市面山、公路沿线、河流、五网建设、库区周围扶贫易地搬迁点为重点,特别是一河(南勐河)、两江(澜沧江、小黑江)、三线(林勐线、214国道线、勐黄线)、四片区(贺六片区、布京片区、忙蚌片区和忙安片区)重点生态脆弱区域,按照道路绿化林荫化、面山产业生态化、村庄绿化森林化、林业增收长效化、资源管控常态化的要求,实施新一轮整改复耕1.94万亩、陡坡地治理0.2万亩。实施东来林场木材战略储备林种植湿地松632亩、大浪坝国有林场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项目秃杉+旱冬瓜混交林150亩。

(2)城镇与乡村同抓,抓好生态景观改善。以城市主城区为核心,乡镇城镇区为依托,公路、河流为辐射,县、乡、村、农户四级联动,按照“林在城中、城在绿中、人在景中、山水相依”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抓好那洛村、那京村、景亢村、南角村等7个鲜花盛开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目前种植三角梅、红千层、蓝花楹、扶桑、菊类、紫牡丹、腊肠花等花卉苗木5万余株(丛),投资300余万元。实施完成滨河大道景观改造11.2公里,种植米经15厘米以上袋苗凤凰木1816株,总投资290.16万元。以“增花增绿增果”为抓手,按照“四季有花、四季常绿、季季景不同”的要求,采取见缝插绿方式,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抓实四旁绿化,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村、国家森林公园三个国字号工程创建成果,有效增加城乡森林植被,构建城市森林化、道路林荫化、乡镇全绿化、村庄林果化的良好生态格局,截至目前,打造国道214线小黑江检查站至耿马交界段的腊肠花大道7公里,完成义务植树71余万株,总结提炼出了“天然氧吧大浪坝”“双江致富之源古茶山”“土锅山变成万元山”等8个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双江林业故事”,双江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成为我国第14个、西南第2个、云南唯一一个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建设单位。推荐申报全国森林乡村3个(勐库镇忙蚌村、沙河乡那京村和那落村)。

(3)宣传和教育并举,抓好生态文化建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创新生态文化传播方式、拓宽生态文化传播渠道,倡导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价值观。以森林公园和大茶山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青年纪念林、村干部纪念林、企业纪念林、党员纪念林、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和城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开展好生态文化进课堂、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和公园绿地树木挂牌标识等活动;广泛开展“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植树节”等重要时节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强化生态环保意识。认定和挂牌保护一批以野茶树为重点的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为双江生态文化的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截至目前,开展候鸟监测10次,开展“爱鸟周”“湿地保护日”等宣传活动6次,共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宣传标语300条,横幅30条、专题宣传10期、现场咨询30场、展板40块。

3、抓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资源优势,念好“山”字经、做活“林”文章,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规模与质量齐抓,高标准推进生态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了林农增产增收。

(1)巩固提升核桃、澳洲坚果优势传统产业,新种植澳洲坚果1万亩。按照“成活率、成长率、挂果率”三率建设要求,着力抓好核桃和坚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产业效益,增加林农收入,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4万亩。2019年,全县核桃挂果面积21万亩,核桃产量20545.4吨,核桃产值43145.34万元,核桃平均亩产97.6公斤。全县坚果挂果面积达2.08万亩,坚果产量662.3吨,坚果产值2649.2万元,坚果平均亩产31.84公斤。

(2)实施华能集团帮扶直过民族坚果种植及补植2700亩,其中大文乡邦烘村200亩、勐勐镇忙乐村300亩、勐勐镇忙建村200亩、邦丙乡南协村2000亩,勐勐镇南宋村坚果提质增效5000亩,勐勐镇忙建村芒果种植200亩,共计投入资金242万元。

(3)采取“林企(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大力发展茯苓、大黄藤、石斛、草果、砂仁、葛根、黄精、花椒等生物药材为主的林下经济,同时引导和鼓励林农发展林下养殖和采收加工销售林下野生菌、中药材、野生蜂蜜等生态林产品,截至目前,完成林下经济种植茯苓2600亩、大黄藤20亩、葛根1060亩、黄精100亩、花椒100亩、火镰菜200亩、草果200亩,种植面积累计达70289亩,产量35700吨,实现农业产值9755万元。林下养殖34000头(只),产值2830万元。

(4)实施完成造林补贴2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桉树替换种植3000亩。

(5)抓好苗木产业,2019年全县共有育苗户22户,育苗面积1431亩,育苗株数有1919万株,基本能满足全县林业工程造林和“美丽县城、美丽公路、美丽村庄”建设任务。

(6)依托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浪坝森林湖、冰岛湖水利风景区、勐库古茶山三大片区森林景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引导周边的贫困人员发展农家乐、生态农庄、森林人家等,鼓励引导贫困户采收加工销售林下野生菌、中药材、野生蜂蜜等生态林产品,增加贫困户收入。截至目前,全县森林旅游、生态观光、休闲服务等森林景观年接待游客15万人,旅游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4、抓资源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守林地、森林、湿地三条红线,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采石、采沙、采矿等乱采滥挖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主动服务好异地搬迁和高速度等“五网”建设重大工程林地征占用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商品材采伐证240份,蓄积19867.09立方米,出材15948.91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779份,共6795.31立方米,其中木材321份(3826.11立方米),林产品458份(2969.2吨)。共受理林地征占用5件,涉及林地面积20.9116公顷 ,其中临时占有林地2 件(涉及林地7.2148公顷)、长期使用林地3件(涉及13.6968公顷)、已审核上报省林草局长期使有林地1件(涉及林地面积11.8693公顷)。

(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周密部署,科学防控,抓好森林火灾保险,切实抓好防火宣传、责任制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扑火应急处置能力,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接到卫星热点4个,其中农事用火3个、炼山造林1个。全县共处置森林火情10起,共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50000本、森林防火宣传手提袋40000个、防火宣传纸杯50000个、学生作文本20000本。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和粘贴标语538余条、森林火险五彩旗1000套(5000面)。印发粘贴防火通告220份、清明节倡议书140份、《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000份。开展案例警示教育43场次,在双江电视台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290期,发布森林防火手机短信10650条,新建、刷新森林防火宣传碑、牌167块。开展防火宣传进校园活动,共表彰奖励先进集体21个、优秀作品220篇、优秀辅导教师56名,投入资金10万余元。全县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市级下达的指标内,圆满完成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3)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围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监测,严防重大疫情传播。强化国有林场和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疫情防控防治工作,严格检疫执法,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截至目前,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面积为4.3万亩,防治率为100%,投入经费20.69万元。共完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670件,其中完成产地检疫种子46.02吨、苗木1890 亩、调运检疫苗木869.645万株、检疫木材0.3359万立方米、木片2052吨、接穗20吨。

(4)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严厉打击查处乱砍监伐、乱征乱占和乱捕乱猎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25起,其中:刑事案件13起,行政案件21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25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5人,林业行政处罚212人,收缴枪支20支,收缴林木树木78.46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89头(只),收缴野生植物151株,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0万元。

(5)抓好森林核查整改工作。全县共核实图斑2017个(面积711.67公顷),核查处违法图斑658个(面积177.283公顷),其中:核查处国家级疑似违法图斑540个,其中不予立案有368个、行政案件63个、移交森林公安查处109个,目前收回面积84.5462公顷,恢复面积84.5462公顷,蓄积126.0581立方米,罚款426014元;核查处省级违法图斑118个,其中不予立案69个、行政案件42个、移交森林公安查处7个,目前共收回林地面积50.54866公顷,恢复林地面积50.54866公顷,蓄积38.4433立方米,罚款454416元。

(6)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制定了方案,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按照“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实施”的原则,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处毁林开垦违法行为64起,排查面积3.6789公顷,目前已全部移交自然资源公安局查处,收回林地3.6789公顷,行政处罚金额12.4171万元。共出警188人次、车辆84台次、排查人员186人。

(7)扎实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县林业和草原局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认真督察,扎实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发现违法案件1346起,其中违法开垦林地1231起、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9起、滥伐盗伐林木460起、其他案件677起,排查面积549.1153公顷,截至目前,共查处行政案件1231起、刑事案件98起、治安案件17起,行政处罚1231人,行政罚款372.2514万元,出动警力2692人次、车辆2692次。

(8)扎实开展严厉打击和整治毁林种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严厉打击和整治毁林种茶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毁林种茶现象,守护好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和整治毁林种茶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目前各相关稳步推进,计划于2020年1月底全面结束。

(9)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认真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设立界碑、界桩,开展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活动,整改完善自然保护区临清高速林地征占用手续,截至目前,成功拆除了自然保护区内修建的仙人山祠堂,自然保护区内牛羊圈等设施拆除工作基本完成。

(10)加强基层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站所服务和管理能力。勐库镇林业站纳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作总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单位,建筑面积240平方米,砖混结构,建设投资7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正等待县级初验。

5、抓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继续做好森林保险工作,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服务好不动产林权登记,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推进林地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森林资源,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截至目前,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起,抵押面积520.2亩,抵押贷款金额142.8万元。

(2)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编制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县生态林场信息化工程建设,设立监测站3个,提升数字林业成果应用水平,积极向上争取贫困林场项目,加快国有林场转型升级,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大浪坝进场路(预制板路)、勐峨林场老林场路、忙安林场和大浪坝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大浪坝环湖路及休息凉亭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新建坝糯林场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3)创新林农与林企利益联结机制,培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引导和鼓励建立林草产业专业合作社,以“争取项目+贴息贷款”的方式全力服务林企,提升林企品牌和影响力,促进更多贫困户就业,扩大林农受益面,带动更多农户增收致富。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涉林企业31户,企业的职工人数808人,带动农户41219人,总产值64126.1万元,销售收入15281.1万元,上缴税收586.8万元,基地面积27.6134万亩。有林农专业合作社104户,成员1511人,带动农户15893户,建档立卡416户,成员出资总额6843万元,经营林地面积21.9419万亩,注册商标8个。

6、抓项目建设,增强林草发展动力。坚持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龙头,全力以赴谋项目、跑项目、引项目、攻项目,项目建设正朝着数量质量双提升的方向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一是项目申报工作。2019年全县申报林业建设项目17个,项目总投资69796.21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21490万元、自筹48306.21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向上争取资金6285.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62.8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4.06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38.93%。二是抓好项目储备工作。提高站位、拓宽视野,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做好项目建设的谋划工作,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大盘子,目前完成林业的储备建设项目37 个,项目总投资169244.55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109078.45万元,自筹60165.8万元。三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加大“筑巢引凤”和“引凤还巢”力度,吸引更多企业来双江投资。2019年双江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为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建设单位,成为我国第14个、西南第2个、云南唯一一个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成功引进思路大叶茶公司开发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

7、抓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林草发展新要求。加强林草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狠抓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干部选育管用,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林草干部队伍。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六严禁、六不准”规定、临沧市节日期间“十个严禁”等规定,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强化目标绩效考核,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基层林草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落实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做好涉林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维护林草系统安全稳定,为推进林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13次,参加学习活动人数671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篇1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更新政务公开栏和办事公开栏2块,制作党务公开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机关文化宣传栏各1块。共梳理权力风险点49个、梳理内部机构21个、查找风险点58个、制定防控措施74条、梳理个人岗位87个、查找风险点193个,制度防控措施249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个。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成员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廉洁自律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班子集中学习3次、党员集中学习7次,征集服务对象、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16条,按照“四个对照”“五个差距”的要求,查摆问题36个,撰写调研报告7篇,调研中发现28个问题,已解决到位2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设9个股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局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区治安稽查大队、林权流转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忙安木材检查站、勐峨木材检查站、农村能源管理站、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07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55.34万元,占总收入的97.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4.98万元,占总收入的2.9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267.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自然生态保护、整改复耕、已垦草原退耕还草、扶贫收入、农业综合开发、普惠金融发展等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5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27万元,占总支出的40.78%;项目支出3,279.98万元,占总支出的59.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9897.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天然林保护、整改复耕、林业森林培育、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补发森林公安执勤岗位津贴、森林公安加班补贴调整、澜沧江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局人员编制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5%{2179}人均基本支出13.37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31.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天然林保护、整改复耕、林业森林培育、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2018年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各项目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5%。与上年对比减少10,781.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补发森林公安执勤岗位津贴、森林公安加班补贴调整、澜沧江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局人员编制变动,2019年天然林保护、整改复耕、林业森林培育、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0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0万元、抚恤支出24.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0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2.5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9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1%。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50万元、天然林保护359.81万元、整改复耕80.9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29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相关支出情况:农业0.8万元、林业和草原3260.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76.25万元、事业机构965万元、森林培育462.6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28.38万元、森林生效益补偿347.2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36万元、动植物保护66.24万元、执法与监督536.46万元、产业化管理70.75万元、贷款贴息147.9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10万元、防灾减灾86.87万元、行业业务管理8.88万元、其他林业的草原支出244.72万元)、扶贫38.2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改革支出135.7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4.84万元,完成预算的38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4万元,完成预算的5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94.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5.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增多,车辆使用次数增多,且购买年限长,产生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决算数超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79万元,增长13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去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22万元,增长17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7万元,增长49.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整改复耕、公益林、天然林停伐、林下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督查等项目检查指导,产生接待支出及运维费,故决算数超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4万元,占77.63%;公务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占22.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局林业产业工作发展上的工作督促、监管和指导,使林业产业工作顺利进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拨付森林公安补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7,61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10.06万元,固定资产1244.73万元,在建工程60万元,无形资产3.6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95.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629.4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8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1

17,618.45

16,310.06

1244.73

793.14

110.78


340.81


60

3.6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500232701111

  
附件【公开表2020092510350849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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