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2400000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乡镇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双江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和战略矿产勘查评价,负责国家和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接好上级部门精简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和工青妇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利用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组织起草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的实施意见;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争议调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来信来访的承接、转办和答复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自然资源使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从事城乡规划和资源利用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承办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县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用途管制、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和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监督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设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全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线,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工作;负责对国家有关自然资源重大决策和政策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指导全县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执法业务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起草并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初审。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贯彻执行上级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拟订地方性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县级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区域性重大规划编制。牵头开展县级区域性项目选址论证,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体系。贯彻执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政策、标准。落实国土空间管制。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制定相关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审查村庄布点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村落规划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及古驿道的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工作;参与跨区域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及村镇规划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建设项目方案编制技术标准;负责全县规划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双江县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施全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参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和土地规划、开发利用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提;参与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案件的处理。承担双江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耕地保护监督股。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管理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起草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承担矿产资源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源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起草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严把编制资质审查关,按程序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抓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最终成果。按时按质完成“三调”工作任务,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县级双评估、村庄规划编制及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为“多规合一”打好基础。全面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根据中央、省、市政策,认真分析研究、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同步建设基础信息平台和监督实施系统,最终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共享。

  2.全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守住上级下达我县的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数。加快推进基本农田核查整改工作,巩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加快完成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评审验收,加大耕地后备资源的摸底调查,科学储备与补充土地整治项目。加快完成沙河乡平掌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验收,解决占补平衡指标紧缺困难。加快组织14个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如期完成3个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验收。

  3.全力打好“两违”整治攻坚战。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下决心拿出硬措施,采取强有力措施,重抓重推存量“两违”整改消除,坚决打赢“两违”专项整治攻坚战。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建立村组自然资源管理员制度,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遏制“两违”增量。按照省市统一的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同时,全力抓好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确保补缴到位4个社保资金统筹不到位问题涉及的9670.8274万元社保资金。

  4.全力抓好资源要素保障。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市县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按照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组织农用地征转用报批工作,扎实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加快推进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成果并公布启用。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组织完成现状已用地的勐库滇濮古镇等8个重点项目供地231.19亩,加快推进征地未落实地块处置供应293.41亩,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继续做好闲置土地及批后监管巡查。

  5.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做好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工作,做到灾害隐患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水平,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好监测人员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项目实施验收工作,完成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6个,组织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10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全力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治理复核查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综合治理规划前,逐步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全面加大矿产资源日常巡查排查力度,杜绝非法采石、非法砖厂死灰复燃,强化对4个高速公路联勘联审临时采石场监督管理,确保矿产资源依法开采、合理开发利用。持续推进矿业权退出自然保护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矿业权退出2个。

  7.全力抓好地籍测绘管理。全面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努力实现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出台县级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法。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真正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促进不动产登记更加快捷高效。

  8.全力抓好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抓好巡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化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促进履职担当,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3.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3.57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比上年度预算安排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3.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3.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3.84万元(本级财力1403.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1777.41万元对比减少373.57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比上年度预算安排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03.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0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19万元,与上年757.41万元对比减少41.22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减少;项目支出687.65万元,与上年1020万元对比减少332.35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比上年度预算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0. 48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6.46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74万元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5.3万元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94万元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07万元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3.1万元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93万元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82万元

  2200101     行政运行 392.89万元

  2200104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133万元

  2200106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72万元

  2200109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 65万元

  2200112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 20万元

  2200113     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 5万元

  2200114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22.66万元

  2200150     事业运行 152.11万元

  2200199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340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34万元

  2240601     地质灾害防治 38万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其中:双江县项目供地报批专项资金 40万元、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专项资金10万元、征地风险评估及征地调查工作专项资金5万元、双江县开展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专项资金5万元、双江县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专项经费2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办及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监督实施系统建立专项经费50万元、双江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项经费5万元、双江自治县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双江县2018至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双江县2021年度农用地征转勘测定界和具体项目供地勘测定界专项经费10万元、双江县城郊结合部村庄风貌提升规划编制专项经费10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1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本年接待费预算安排比上年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比上年度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江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共申报项目2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6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87.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

  2021年度县级配套地灾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支持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地灾调查、监测预警、地灾项目治理及避让搬迁、应急处置等工作;

  双江县项目供地报批专项资金40万元,项目供地完成后,土地使用合法化,可进行挂牌出让;

  双江县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项目及农村乱占耕地建项目专项资金15万元,我县“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项目的材料整理、痕迹资料整理、外业核查等相关技术支撑服务,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我县日常违法案卷及存量未销号案卷项目材料整理、痕迹资料整理、外业核查,等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及日常执法工作;

  双江自治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准确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 将遥感监测应用于土地执法监察,是执法监察工作的重大创新,也是执法监察工作由被动走向主动的重要转变十余年的实践证明,卫片执法检查已经成为执法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发现、查处和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核实整改数据库及工作经费10万元,永久基本农田储各区划定按照“下达目标任务一核实举证一,审核上报成果一上报成果复核”的工作程序进行。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及储备区划定潜力数据,确定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并结合目前各地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利用部下发的核实软件对潜力图斑进行逐图斑、逐地块核实,查清耕地利用现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各区划定方案,建立储备区划定数据库,并利用统一的质检软件对划定成果进行自查复核;

  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专项资金10万元,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征地风险评估及征地调查工作专项资金5万元,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符合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并明确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双江县开展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专项资金5万元,区片综合地价作为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唯一标准,是对原“统一年产值+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的重大改革,是提高征地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双江县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专项经费2万元,直接利用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农业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和非硬化的养殖坑塘用地可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但配建的耳房、看护房、管理房等应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严禁将非设施农业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名义上图入库;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办及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监督实施系统建立专项经费5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是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双江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项经费5万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统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布局与区域发展,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

  双江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登记经费10万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为加快部署工作,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与此同时,对推进工作急需的政策措施,抓紧研究、论证,争取早日形成《意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也是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双江县土地储备管理前期开发经费20万元,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双江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管理服务经费10万元,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双江自治县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对数据进行检查分析、整理转换、关联关系创建、清理补录、入库、质检、汇交等步骤的处理,最终迁移到不动产数据库中,完成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原有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经实地补充调查宗地空间位置、电子档案整理、电子登记信息整理后,完成登记信息入库工作。将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双江县2018至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全面掌握地利用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有力支撑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双江县2021年度农用地征转勘测定界和具体项目供地勘测定界专项经费10万元,实地界定项目用地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土地勘测定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意义在于:保障用地审查,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用地的准人制度;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

  双江县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通过对双江现状文化资源评价、历史古城挖掘、景观格局梳理,提出对城市总体景观风貌控制;

  双江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全面推进土地复垦,开展土地生态整治,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双江县城总体城市设计专项经费10万元,可以为地方政府对管理机构的调整以及城市行政区域的划分、地方性政策的调整等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也可以通过城市规划编制处理,为城市区域的发展提供依据;

  双江县城规划区1:500地形图测绘服务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根据设计要求准确划分相应建设用地,并对用地情况的监控提供可靠的依据;

  创建“美丽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城相关专题研究服务项目专项经费23万元,重点围绕城区建筑风貌改造、主题街区打造、历史文化遗存修缮等谋划项目,共谋划“特色”建设项目;

  双江县城郊结合部村庄风貌提升规划编制专项经费10万元,以“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为目标,“以水为龙头”,坚持“海绵化建设、标准化治理、人性化服务”,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一体规划城市建成区和城郊结合部,处理好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入口问题;

  砂石资源远程监控平台专项经费22.652万元,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2021年度县级配套股红专项资金320万元,为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征地而影响其正常生活,以1000元为一股(不足1000元当年兑现),每年兑现股红实物大米18公斤活43.2元现金,每年1月下旬或6月下旬分两次兑现、股红入单年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指南(试行)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19年11月14日下发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双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双政办字〔2019〕44号),并于2020年4月14日下发了《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0】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5月29日,为进一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办以明电方式下发了关于收集“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梳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和乡镇提供带有项目坐标的矢量数据范围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上图的依据。目前共收集到24个单位95个项目804.8亩的拟用地项目,在收集过程中出现所上报的表格填报与所提交的矢量数据项目数量不一致,一些项目仅有表格,无坐标及范围,一些项目有坐标,但在表格中未反映出来。

  2021年1月份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项目合同书,中标价款为748万元。项目为联合竞标,中标单位为云南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四五”项目清单和用地需求的通知》要求,经梳理,截止2021年2月25日下午6点,我县共上报市局有效项目数据4个单位12个项目856.5349公顷(12848.02亩)。

  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

  2021年3月1日至5日,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征服欲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各乡(镇)进行实地踏勘等多种方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共召开调研座谈会10场(次),19个县直部门(含两农场)参加座谈,向全县30多个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深入四乡两镇听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的意见建议。通过多方式调研,多渠道收集材料,有序推进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确定生态格局、农业格局、历史文化景观格局、安全格局、城乡发展格局、国土规划分区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总投资748万元,该项目为县级筹集资金,2020年及2021年初预算已安排项目资金350万元,由双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建设。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资料收集工作(含各单位需要提供的项目落地范围矢量数据);2021年4月底前完成8个规划支撑专题研究及“双评估”工作。结合双江自治县自然人文禀赋和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总体状况,分析国土空间规划的优势和不足,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包括1.双江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与国土空间风险评估(双评估);2.双江县人口时空变化与城镇布局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3.双江县乡村振兴和村庄布点布局研究;4.双江县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5.双江县水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研究;6双江县耕地保护利用研究;7.双江县综合交通体系及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研究等基础性及支撑性专题研究;8.双江县产业发展与布局研究 ;9.双江县古茶园保护研究。

  2021年5月底前初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案初稿;

  2021年6月底前细化深化规划方案(主要为中心城区方案)形成规划初稿;

  2021年7月至8月形成规划中期成果并征求意见;

  2021年9月至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及三线划定工作。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确定生态格局、农业格局、历史文化景观格局、安全格局、城乡发展格局、国土规划分区等。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工作:2020年6月8日已根据省厅审查意见修改后上报相关数据,自然保护地调整完善工作已上报省林草厅审查,两项数据整合工作正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查核实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要求,以及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双江自治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方案》。我县已按通知要求,初步完成疑问图斑提取,并对疑问图斑进行梳理统计,制定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的工作思路。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目前,仅出台了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尚未制定工作方案和前期工作安排,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前期摸底及调研工作。我局将根据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布局规划和双江县城总体城市设计相结合,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中考虑空白区的留白发展空间。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成果论证并提交市级审批;

  2021年12月底完成成果报批工作。同时,同步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上报审批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2400111

  
附件【2021年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预算公开表.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