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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3300000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现场,规范建筑现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现场活动、建筑现场准入与清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现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拟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办理双江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并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和指挥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3个股室,其中公务员管理机构9个,事业管理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加挂双江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牌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股、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环境卫生管理站,管理一个国有独资企业自来水厂。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农村危旧房提质改造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健全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监察机制,确保工作管理到村,各项任务落实到人,为下步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工匠抗震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村镇建筑工匠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更多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为稳步推进农房抗震建设工程储备人才,提供有力地技术支撑。三是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继续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对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验收和资金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制定好农房抗震改造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改造对象和范围,科学有序组织实施。五是抓好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处理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关系,认真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政策衔接、机制整合和工作统筹。六是抓好乡政府所在地“两污”设施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乡镇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农村环境整治。

  2、继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完成竣工验收和分配入住。二是做好我县2020年最后一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加快我县2018、2019年棚户区改造推进,加快推进2019、2020年老旧小区项目建设,争取尽快竣工验收,做好2020年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四是做好老旧小区“十四五”规划工作,做好2021年老旧小区的上报和前期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3、持续加快美丽县城项目建设。

  1.扎实推进县城公厕项目。2020年8座新建任务正在选址,力争在2021年4月全面竣工,计划完成投资300万元。

  2.不断优化县城路网设施。加快衔接国土资源局,申报完善土地调规及供给,力争在年底前开工建设勐勐北路改扩建工程、打通两条断头路工程、双江自治县防水排涝建设工程、双江自治县美丽县城民族同心桥建设项目,2021年2月开工建设允俸连接线改扩建工程,2021年4月开工建设康体路工程、环城南路工程、忙袜河南北路工程,不断完善路网设施。

  3.加快推进停车场、第一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允俸大型车辆停车场项目,允俸加油站旁停车场项目,县城第一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力争在2021年1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1年8月底前全面竣工,同时抓好乡(镇)“两污”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力争在2021年4月全面开工建设。

  4.着力打造风貌提升工程。一是双江自治县美丽县城忙袜河多元民族文萃街区建设项目计划在2021年4月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双江勐库大叶茶文化步行街文化提升建设项目进度,对华耀片区外立面进行风貌改造,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力争项目2021年4月全面竣工。

  5.稳步推进城市公园建设。结合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加快启动党校木荷公园建设、育才公园建设、忙袜河思源学校段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行政中心办公楼两侧公园绿地建设,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在12月底前全面开工,同时加快推进南勐河风光带城市滨河休闲绿地建设(二期)进度,力争年底前全面竣工,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

  4、继续抓好房地产建设管理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县城总体规划,争取启动建设1-2个房地产项目;二是完善房地产管理制度,大力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加强执法力度,对那些没有质资开发或未经预售许可卖房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对中介机构、各房地产项目的售楼部进行严格的规范,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预(销)售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购买放心房。

  5、继续抓好人防建设工作。一是启动人防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年底能投入使用。二是严格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制度,坚持“应建必建”的原则,提高建城区防空地下室人均占有率。

  6、继续抓好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利用年终等机会,积极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监督站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通过加大培训、考核开展,不断提高我站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以执法检查为主,对工程主要环节进行现场同步监督之外,对各层主体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等实体质量加大巡查、抽查的执法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违法分包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承包和无证上岗。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严格执行记分规定,落实记分结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增强质量安全生产意识,要求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薄弱部位和环节,围绕“施工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洞口防护管理,大力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做到责任到位、跟踪到位、服务到位;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为目标,严厉打击无证施工现象,对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坚决依法查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8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0.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35692.33万元对比减少34012.09万元,减95.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包含上年结转资金,2021财务总收入不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因此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80.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80.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0.24万元(本级财力1680.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5172.78万元对比减少33492.54万元,减95.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上年结转资金,2021财政拨款收入不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0.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8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10万元,与上年927.72万元对比减少300.62万元,减32.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1人,调入市级单位2人,退休4人,人员共减少17人,因此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比上年少;项目支出1053.14万元,与上年991.77万元对比增加61.37万元,增6.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始归还省级示范村项目贷款本金,因此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30603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人民防空的支出;2、2080501支出1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080505支出51.2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80506支出4.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81199支出5.5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2089999支出1.45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01101支出13.4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101102支出22.0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101103支出10.30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2101199支出1.55万元,主要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120101支出226.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12、2120199支出282.83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2120399支出953.1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2120501支出58.32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2210201支出38.40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基本支出627.10万元,项目支出1053.14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555.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3.33万元;津贴补贴134.62万元;奖金35.67万元;绩效工资92.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0万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3.9万元;退休人员大病保险0.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56万元;住房公积金38.4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59.15万元,其中:办公费60万元;水费491.14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3.41万元;公务接待费2.5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劳务费32.68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10万元。4、资本性支出465.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2万元,较上年5.6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2万元,较上年2.6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40次,预计接待35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本着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结合财政要求,在去年的预算金额上下降3%,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双江县城污水处理费补助资金491.14万元,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双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并将双江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将处理后的出水排放标准从现有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二)市政建设及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资金90万元,是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费等的支出。

  (三)省级示范村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补助资金152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有力推进了该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更好地加快该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当地的交通、卫生等基础设施,逐步使项目区域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环境更优美。项目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经济意义,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两污”贷款本金及利息项目补助资金31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两污”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五)人防地下指挥维护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地下指挥所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70万元,与上年80.30万元对比减少8.6万元,减10.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人员减少17人,相应的按人员测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减少,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双江县城污水处理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关于将2021年度县城污水处理费纳入年初预算的领导批示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双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我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完善和落实厂内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并推进双江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将排放标准从现有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并确保出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效益得到提升,社会满意度100%。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双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我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完善和落实厂内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并推进双江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将排放标准从现有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并确保出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效益得到提升,社会满意度100%。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预算安排491.1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双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我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完善和落实厂内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并推进双江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将排放标准从现有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并确保出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效益得到提升,社会满意度100%。

  (八)项目实施成效

  协助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污水配套管网的完善工作,使县城的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做好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营,确保收集到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从而改善县城近4.5万居民的生活质量。

  附件: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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