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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⒈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⒉ 对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⒊ 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双江实际开展检察工作任务。

  ⒋ 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

  ⒌ 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国家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

  ⒍ 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办理辖区内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⒎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

  ⒏ 守护双江公益民生,践行检察履职,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⒐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体制改革后,作为基层检察院,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有5个内设机构,1个派驻检察室。实行检察大部制管理,内设机构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相关刑事犯罪案件、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公室、派驻勐库检察室。纪检监察组由所在地双江自治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不计入本单位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为双江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检察担当,以新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找准定位,展现担当,坚定不移服从县委安排,做乡村和谐社会的服务者、做乡村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做乡村生态环境的监督者、做乡村产业振兴的助力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服务绿色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补齐短板弱项,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检察工作,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用好用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本百科全书,开展好精准监督。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办案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延伸基层建设,抓好派驻检察室的建设,同步推进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的机制建设。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新行为探索为民实践。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持续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好“检企联络办公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活“两法衔接”平台,拓宽监督渠道,保障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传递检察温情。持续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好双江公益民生。

  四是锻造检察铁军,以新面貌彰显初心使命。坚持严管厚爱,从严治检,始终把“两个责任”抓在手里、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刀刃向内,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好检察队伍的政治理论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34年的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抓实文化建设灵魂,打造有品位、有温度的双江检察文化,谋划开展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总收入68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8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9.64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00.05万元,下降12.67 %,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9.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0.04万元,上年结转9.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68万元(本级财力689.6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0.05万元,下降12.67 %,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9.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万元,下降0.82 %,主要原因为我院2020年调出2人,新招考录用2人,虽然人员数未变化,但2位调出人员工资及公积金、社保缴费度高于新招录人员,2021年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测算数减少。项目支出6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01万元,下降57.72%,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预算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87.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7.7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检察人员服装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11万元,较上年增加6.8万元,增长39.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2.70万元,下降57.45%,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30次,预计接待约200人次,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11万元,较上年增加9.50万元,增长75.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1万元,较上年减少2.50万元,下降19.82%,

  增长原因:一是2021年经批准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2万元。二是老旧车辆报废,车辆维修维护费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中确定了绩效指标类型、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标准,对每个项目编制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服装经费项目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并做好统计上报,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实际采购情况与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严格控制好服装价格,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达90%以上,做好服装发放后的跟踪问效工作,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二)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项目

  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模式,抓好训练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重点项目目标:协助办案部门完成任务率100%,司法警察加班补贴政策的执行力100%,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超过95%。

  (三)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用于机关运行的经费预算安排88.09万元,较上年增加1.2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分析:职务职级套改,享受副处级交通补贴人数增加2人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0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 年部门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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