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管理本院的执行工作。
(4)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
(7)对审判过程中具体使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设5个机构和2个派出法庭。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大文人民法庭、勐库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双江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市委四届七次、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跨越式发展大局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大力加强司法公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双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推动双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双江、法治双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政法专项编制4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1.33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收入比2020年增加409.60万元,增加的部分主要为项目支出双江法院审判法庭基建债务化解经费纳入了预算总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5.07万元,上年结转61.3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5.07万元(本级财力1,033.3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52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1.7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收入比2020年增加409.60万,增加的部分主要为项目支出双江法院审判法庭基建债务化解经费纳入了预算总额。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6.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万元,主要由于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8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4.90万元,主要增加审判法庭债务化解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767.4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7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等相关办案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631.2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法律文书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被装购置及基建债务化解等其他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2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0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3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医疗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5.6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总额6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个涉及金额7.92万元,为审判服法警服、复印纸采购;政府采购服务项目4个涉及金额54.25万元,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74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3.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06%,共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要求,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用,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等系统办理案件、沟通联系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84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4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0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要求,严格执行车辆保险标准,规范车辆维修报批程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预算年度目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依法防控疫情,落实落细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依法忠诚履职、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平安双江、法治双江”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整治跨境犯罪、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快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四是坚持从严治警,持续深入开展“三项队建”活动,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
(一)债务化解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经费用于保障我院审判法庭扩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债务化解,通过过审判法庭扩建建设,建立功能齐全、数量足够的数字化科技法庭、办公办案业务用房,提高法院办案效率,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 部分化解完成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的建设债务。
(二)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更好有效的履行法院职责,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及《昆明市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确保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 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万元,增长0.30%。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为部分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核定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上报且财政审核批复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