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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中共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应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5、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6、贯彻实施药品的国家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有关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药饮片泡制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药品流通、使用和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材集贸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和特种药械;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相关工作。
7、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消费投诉的受理、调解和咨询服务工作。
9、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
12、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监管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行政许可办、市场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均为股所级。在6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双江“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场监管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全县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跨越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导向、效能导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抓战略、抓环境、抓安全、抓行动、抓建设,不断开创全县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
1.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组织2个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茶叶、坚果为重点,出台行业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带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抓好质量技术服务活动,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进政府质量考核方式,加强特色品牌建设。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支持优势领域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落实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推动民用“三表”轮换制度落实;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动态管理机制;完成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的自我声明评价工作;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开展检验检测市场整治;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服务,配合做好茶叶产业全链条有机体系建设。
2.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商标创品牌、专利提质量、地标扩影响”为目标,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注册使用商标;抓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贯标”“导航”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园区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专利费用减缴、专利资助、优先审查、电子申请等激励政策措施,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
营造便捷高效准入环境。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领域广泛应用,推行营业执照自主打印,落实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推行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优化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准入关。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对接工作。
4.营造规范有序竞争环境。加强价格监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加大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和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估;清理2021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强公用事业特别是水、电、气、医疗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直销监管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整治市场乱象乱点,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斗争。加强网络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探索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监管办法,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广告监管方式,健全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测检查。
5.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加强监管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双打”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 12315 中心建设,拓展 12315“五进”、绿色通道等基层维权网络,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加强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运用,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约谈、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委托消协组织开展投诉调解工作制度,完善消费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开展消费满意度测评和比较试验等工作。做好县消协换届筹备工作。深入开展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服务“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加大重点消费领域整治,针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预付卡跑路等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商品交易市场和合同行政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6.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推动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加大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定食品销售经营风险隐患清单,70%以上的取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实现分级动态管理并公示。深入开展普洱茶和过桥米线放心消费行动,深化肉制品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落实《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协同配合,力争全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达每千人4批次。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大宗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加大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风险分析和防控力度,紧盯问题抓好整改。
7.严守药械安全底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推动成立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药品安全责任落实。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运用药品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强化疫苗“一物一码”管理;落实药品企业分级分类制度,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强化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高风险产品排查,提升药品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和美容美发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处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突发事件。制定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年度抽查计划,加强不良药物反应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8.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 建设气瓶追溯系统,清理监管数据,定期开展安全状况分析。实施双江自治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大起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质量、高层小区电梯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各类设备安全隐患。扩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完成县城内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9.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强化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落实行业和区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聚焦儿童用品、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消费品,紧盯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建筑材料、塑料管道和制品、烟花爆竹、车用柴油、电线电缆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
10.开展农村地区散装白酒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联合行动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散装白酒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11.开展地方特色食品放心消费治理行动。紧盯群众喜爱的牛干巴、牛撒撇、撒撇米线、鸡肉烂饭等特色食品和早点夜市重点环节,创新监管方式,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打造地方特色食品亮丽名片。
12.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治理行动。以中药材、中药饮片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3.开展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治理行动。以建筑材料、农资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对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投诉较集中的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4.开展民生领域价费和不正当竞争治理行动。以口罩等防控物资和猪肉、粮油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天价茶为重点,开展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重点,开展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15.开展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治理行动。以双江自治县企业反映困难问题交办清单为重点,按照综合施策、注重协调、精准服务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和复工复产“十项服务”、茶叶加工小作坊规范管理、砂石料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派驻服务队,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治理行动。
16.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放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抓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启动奋进新时代市场监管“动车组”党建模式,推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更加生动活泼。加强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成局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组建,建立“小微企业名录”,推进“小个专”党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做好个私协“以案促改”工作,实现各类协会彻底脱钩。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民主决策;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统筹抓好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要保密、精神文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离退休人员、工青妇等工作。
17.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动出台《双江自治县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厘清市县和内设机构的权责边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七五”普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诉讼能力建设,推进“两法衔接”,强化统一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运用工作。
18.加强监管创新机制建设。启动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和质量发展、知识产权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健全企业年报长效机制,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企业年报公示率达 90%以上;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工作,落实《云南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做好市场监管“黑名单” 和信用修复工作。健全企业年报长效机制,做好“多报合一”改革。实施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实现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底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19.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市场监管所条例,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提升基层综合监管能力。围绕创新示范区建设,按照“要素保障跟着项目走”要求,突出政策创新,组织编制申报市场监管工作项目,落实向上争取资金任务,保障市场监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或技能比赛。落实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两年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智慧市场监管”等信息化建设,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
20.加强市场监管“沧江铁军”建设。树牢大局为重、公平为贵、安全为先、以人为本、监管为要、质量为基的“六为”工作理念,加快理念、业务、队伍融合,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市场监管“沧江铁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五个过硬”的领导班子,增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基层、机关开展各类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研究、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增强“八种”本领,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临沧作风,着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尽职履责、担当作为,营造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专用作业车1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8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8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的1217.40万元对比减少135.54万元,减少11.1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单位财政全供养人员减少3人(其中退休3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7.01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58.92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0.63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31.24万元;五是本年度减少9.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8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1.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1.86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的1217.40万元对比减少135.54万元,减少,11.1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7.01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58.92万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0.63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31.24万元;五是本年度减少9.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1.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36万元,与上年的1129.4万元对相比减少149.04万元,减少13.1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单位财政全供养人员减少3人(其中退休3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7.01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58.92万元。项目支出101.50万元,与上年的88.00万元相比增加13.5万元,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经费支出29.50万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2.00万元,同时减少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经费支出10.00万元,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支出8.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9.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2万元、项目支出101.50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4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0万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00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63.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中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65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工资福利支出8.8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保险缴费2.06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2.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980.36万元。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69万元
其中:(1)行政运行630.34万元。
工资性支出552.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73.4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54.22万元、奖金支出117.65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6.60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0.78万元,其中工伤保险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6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5.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4.10万元、工会经费1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8.88万元。
事业运行支出60.37万元。
工资性支出57.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8.8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4.2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其中邮电费2.74万元。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0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4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0万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单位退休公用经费1.00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00万元。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中63.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中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65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工资福利支出8.8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保险缴费2.06万元。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2.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101.50万元。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0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96.50万元,其中:办公费20.50万元、印刷费19.50万元、邮电费7.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接待费2.00万元,会议费2.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劳务费支出20.00万元、委托业务费16.00万元;
(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5.00万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目录分别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采购预算资金5.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5万元,较上年的15.00万元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3.00%。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2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减少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3万元,较上年的9万元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7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我局执法执勤车编制8辆,专用作业用车1辆,共9辆,实有车辆7辆,与2020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6辆均属执法执勤用车,财政预算拨款7.73万元,1辆食品快速检验车财政预算拨款1.00万元,财政预算拨款合计8.73万元。较上年的9.00万元相比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3.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在全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抽验力度,完成各项抽验任务,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对药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监管,健全药品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流动检测体系,实现对重大活动及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危害因子进行现场快速检测,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使监管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二)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抽验工作,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抽验,加大监管和抽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使监管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经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完成对全县市场违法行为的线索查找、案件办理及处理,使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5%,经费预算支出30.00万元。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许可审批及信用监管工作,提供2021年度的“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基础数据,紧密与市局对接,做好有关文件更新、方案印发以及按时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5%。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5%,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克期完成目标任务90%,本部门定向和不定向“双随机、一公开”克期完成目标任务100%。使监管相对人满意率、群众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5%,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继续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经费预算支出2.00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经费,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
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同步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庭院创建以及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森林村庄、鲜花盛开村庄和美丽公路等“美丽”事业的创建。在巩固2020 年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经费预算支出29.50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84万元,其中:办公费22.34万元,工会经费1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38.8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00万元,劳务费81.48万元。与上年的75.36万元增加87.48万元,下降13.10%。其中办公费较去年增加12.88万元,原因是2020年未提取工会经费,2021年提取工会经费1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较去年减少2.16万元,下降5.62%,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离退休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0.16万元,上升23.53%,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2020年未编制临聘人员劳务费,2021年增加临聘人员劳务费81.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件:(市场)预算公开表20210323025007197.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