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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双江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双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公证机构,监督指导业务活动并指导监督律师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管理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县司法局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股(警务督查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大队牌子)、公证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含“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加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等8个内设机构; 在乡镇设6个派出机构,即勐勐司法所、沙河司法所、勐库司法所、大文司法所、忙糯司法所、邦丙司法所;现有7个下属事业单位,包括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即县公证处和6个法律服务所,即勐勐法律服务所、沙河法律服务所、勐库法律服务所、大文法律服务所、忙糯法律服务所、邦丙法律服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结合全县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以“法治双江”建设为主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流动人员、少数民族群众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2、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完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按照“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实现市、县、乡(镇)司法系统“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智慧”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3、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4、强化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完善县级、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基本职能为基础,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6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总收入减少112.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出4人,故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5.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5.46万元(本级财力965.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出4人,故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5.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3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2.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出4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7.1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4人,故按人头经费保障的政法经费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645.3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75万;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8万元;208050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19.75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4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5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2.03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73.55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27.55万元;2040606(律师管理)2万元;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9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48.36万元,项目支出117.10万元)。
1、基本支出848.3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68.5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3.36万元;30102(津贴补贴)244.72万元;30103(奖金)68.34万元;30107(绩效工资)82.14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51.3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3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9.7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4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28万元;
(3)、住房公积金52.03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2.03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76.3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5万元;30206(电费)2万元;30205(水费)0.52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3万元;30228(工会经费)9.1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92万元;30201(办公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4万元;30302(退休费)0.06万元;30226(劳务费)临聘人员劳务支出20.4万元;30226(劳务费)临聘人员劳务支出2.85万元。
2、项目支出117.10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0万元,其中:30202(印刷费)12万元 ; 302013(维修维护费)10万元;30211(差旅费)34.55万元 ;30216(培训费)12万元 ;30226(劳务费)12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26.55万元;30207(邮电费)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11万元,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上年度和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1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44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原因是根据单位内控制度,接待费用应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对比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有车牌号为云.S79149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大修,而本年度在车辆数不变的情况下,维修费用随之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项目主要包含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两大类。项目目标解决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支出和办案所需的硬件设备配置,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办案及装备水平。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保障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平衡发展,提高司法行政的执行力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指标值逐年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双江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按政法经费保障标准执行,1月份调入1人,故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本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件:
预算公开表2021032312075783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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