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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400000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订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7、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8、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于2019年3月20日经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办发﹝2019﹞62号)文批准成立,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及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编制2名,专技编制2名,工勤1名。目前,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在职6人,其中:局长1人(正科级),副局长2人(副科级),股级领导3人;下属事业单位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4人,其中:管理岗1人,专技岗2人,工勤岗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服务对象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优抚对象,全县现有2549名,其中:“两参”退役人员65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2名,在乡复员军人4名,残疾军人20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79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遗属)1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6名,企业军转干部12名,出国参战民兵民工39名,烈士遗属7名,现役军人家属213名,其他退役军人1140名。重点优抚对象1101名,占43.2%。中共党员1039名,占40.8%。少数民族835名,占32.8%。村(社区)两委任职25名,占1%。在职在岗287名,占11.3%。专科以上215名,占8%;中专(高中)323名,占12.7%;初中以下2011名,占79.3%。50周岁以下988名,占38.8%;50-70周岁1157名,占45.4%;70岁以上404名,占15.8%;平均年龄55.9岁。

  2、维护权益有力有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定期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人补助81.26万元,发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23.08万元,发放在乡复员军人补助5.80万元,发放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6.14万元,发放“两参”人员补助39.10万元,发放城镇重点优抚对象补助0.36万元,发放残疾军人抚恤34.7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2.84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58.2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18.72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44.30万元,发放企业解困补助16.12万元,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75名31.4万元。完成36名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补缴21.77万元,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参加新兵入伍座谈会1次,召开退役士兵返乡座谈会1次。与县信用联社合作,为退役军人办理优抚银行专属卡2132张。开展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遗属体检1次、文体活动1次、看望慰问3次。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核查“两参”人员身份信息。推进信访工作“四化”建设,全年来电来访12件,办结12件,接待政策咨询283人次,到市赴省进京“零上访”,不发生非法聚集,不发生极端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舆论负面炒作。

  3、就业创业稳中有进。安置退役士兵2名。联合人社部门举行退役军人就业招聘会1场。举办技能培训2期12名,发放生活补助1.91万元;组织自主择业干部个性化培训1期3名。退役士兵线上服务30名,线上招聘2次、提供岗位4个,线上学习15人次。协助税务部门为1户退役军人用工企业提供税收优惠0.6万元。推选2个项目参加第二届“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面向26个有关单位选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19名,组建了县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团队。调查1224名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情况,摸清230名已参加培训,94名有培训意愿,77名有创业意愿。与县多家规上企业、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建议积极招用退役军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起草我县《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待市上意见下发再作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研定实施。

  4、英烈褒扬纪念正常开展。编制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并报发改部门进行项目评审。开展烈士摸底排查,共排查出23名烈士,收集整理了4名烈士事迹。清明期间提供线上线下祭扫服务,烈士祭扫有序、文明、和谐。加强烈士陵园日常管护,纪念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环境整洁干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营造崇尚国家领袖、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浓厚氛围。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售卖印有人民币图样、伟人肖像祭祀用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集贸市场6个、销售门店86户、摊点26个,现场查获30余个品种1483捆7万余张。开展9·30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走访慰问烈士遗属。

  5、双拥工作稳步推进。健全双拥制度机制,成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拥军支前军地协调领导小组,出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双拥工作“五项制度机制”规定》《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工作细则》等规定。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2359名。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2516块。为6名立功受奖现役士兵家庭送去喜报,发放奖金0.2万元。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赠送慰问金66.36万元。投入10万元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营区周边实施道路设施、生态绿化改善等工程,扎实开展“美丽军营”创建工作。全县窗口单位设置“军人依法优先”“重点优抚对象依法优先优惠”标志牌120个,城区悬挂横幅26条、播放标语514条,营造双拥浓烈氛围,增强全民双拥意识,不断推动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落实《临沧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双拥工作。

  6、“五项工作”有序落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联系制度等“五项工作”落实落地。两年攻坚行动计划符合双江实际、开局良好、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架构逐步完善,基础工作更加夯实,基本能力大幅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践行“枫桥经验”,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措施,大量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排查出优抚优待类矛盾问题3个涉及41人,实行领导包案,尽锐出战攻坚化解,矛盾问题得到化解;常态化联系制度运行规范,干部职工联系24户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关心关爱联系对象,做到“六必访”“七清楚”“三记住”。“五项工作”有所交集、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7、接受县委常规巡察。2020年7月22日至8月25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常规巡察。10月2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3大方面10个问题,提出了11条整改工作意见建议。11月4日,报经县委巡察办审核同意,我局印发《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订47条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12月31日,1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良好整改成效。

  8、其他中心工作协调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扛实责任、狠抓落实,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与全县同频共振,与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3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4.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9万元,减少0.2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34.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4.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4.10万元(本级财力634.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9万元,减少0.2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34.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万元,减少0.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1.2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1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4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130万元;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08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6.5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50.16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1.01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士兵安置3万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7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88.15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51万元;2082850事业运行48.71万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69.21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1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2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1.15万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4万元,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接待2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于2021年从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划入公车1辆,新增公务用车编制1个,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烈士纪念日、清明祭扫活动经费。修缮烈士陵园围墙、绿化等。烈士纪念日用于开展烈士纪念日及清明祭扫活动。

  (二)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编制烈士陵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勘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三)春节、八一慰问经费。春节及“八一”对义务兵家属、部队、自主择业、企业军转、优抚对象(1年不少于100元慰问金)、军休、无军籍及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特困优抚对象、抗美援朝战士、伤残军人等开展慰问活动。

  (四)优抚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退役军人服务站所优抚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五)双拥模范县城创建专项经费。省级双拥模范县城创建:路标、广告牌、会议经费、双拥园、双拥雕像等建设。

  (六)军休干部服务人员工资经费。军休所房屋租金收入用作军休所服务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及遗属人员工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5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工资列入劳务费,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春节、八一慰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慰问基层活动安排的通知》(〔2021〕-11)。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春节及“八一”对义务兵家属、部队、自主择业、企业军转、优抚对象(1年不少于100元慰问金)、军休、无军籍及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特困优抚对象、抗美援朝战士、伤残军人等开展慰问活动。

  (五)项目实施内容

  春节及“八一”对义务兵家属、部队、自主择业、企业军转、优抚对象(1年不少于100元慰问金)、军休、无军籍及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特困优抚对象、抗美援朝战士、伤残军人等开展慰问活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春节及“八一”慰问资金3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春节及“八一”期间走访慰问义务兵家属、部队、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军休、无军籍及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特困优抚对象、抗美援朝战士、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

  (八)项目实施成效

  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密切党政军警关系,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喜庆的春节。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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