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41000000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实施统计工作有关规定、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及统计调查方案,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县情县力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决策,为县委、县政府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外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比较研究。审查本县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本县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服务;统一管理乡镇统计站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组织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资格考试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对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干部和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与奖励;管理统计事业费;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内设5个行政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核算股、第一产业股、第二、三产业股、统计制度法规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新时代统计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落到实处,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扎实抓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力、物力、财力和业务保障,全力满足人口普查工作需要,确保人口普查进度和质量。二是压实普查机构、普查“两员”责任,确保人员稳定,严格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学深学细业务。强化业务督导,对薄弱业务指导培训到村到点到人。工作进度实行一天一通报,掌握各普查区域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推进情况,确保人口普查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方案技术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县级媒体和各级干部宣传作用,做到人口普查人人知晓,人人支持。四是坚决落实普查方案,按流程组织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口普查工作按质按量如期完成。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监测与评价,切实抓好“四上”企业、重大项目和GDP核算支撑部门等重点领域的统计基础工作,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节能减排、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小康监测、县域经济考核等领域的统计监测与评价。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规范统计执法程序,提升统计执法力度和效果。始终坚持统计“反映发展、宣传发展、监督发展、引导发展”这一方针,依法提高统计能力,依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依法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行政学院课程,努力提高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素质。抓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加强对14个调查样本点辅调员及140户记账户的业务指导,坚持“围绕住户调查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深度融合党建与住户调查工作,突出创新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建立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五级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保障制度、学习评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全面真实反映全县城乡居民收入,为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实践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7.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79.63万元对比减少1.88万元,同比下降0.3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专项普查经费预算较上年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7.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7.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7.75万元(本级财力477.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79.63万元对比减少1.88万元,同比下降0.3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专项普查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7.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11万元,与上年349.63万元对比增加29.48万元,增加8.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98.64万元,与上年130万元对比减少31.36万元,同比下降24%,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和脱贫普查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般公共服务支出”392.76万元,其中“2010501-行政运行”230.6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行政人员的日常公用、人员经费及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经费”98.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脱贫普查及统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010550-事业运行”63.4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事业人员人日常公用、人员经费及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2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2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6元:用于统计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8万元,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1万元,用于失业保险缴费支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5.45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11元,主要用于统计局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5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2.3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9万元,较上年3.88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统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9万元,较上年2.88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故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要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统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双江县脱贫攻坚普查经费28.64万元。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分析脱贫攻坚成效、总结发布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2.双江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50万元。完成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考信息支持。

  3.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补助资金20万元。城乡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样本轮换是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建立完善新一 轮城乡一体的住户调查体系,既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部署,又是统计调查工作适应双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科学有效监测和评价我县城乡居民实际生活状况,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有关考核评价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依据;有利于真实检验我县实施坚决打赢“27241”脱贫攻坚战 和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成果, 对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全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97万元,与上年32.21万元对比增加11.76万元,增加36.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及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劳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统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双江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9〕34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0〕0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统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县人口家底,准确把握2010年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趋势性变化特征,全面摸清我县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与卫生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完善我县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度本级财力预算安排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及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县人口家底,准确把握2010年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趋势性变化特征,全面摸清我县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与卫生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完善我县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41000111

  
附件【统计局预算公开表20210322043012268.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