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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双江、法治双江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安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报告和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十)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和政工办。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办公室、维稳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执法监督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

  2.坚定扛实政治责任,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3.抓好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法治双江建设。

  4.健全依法办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5.全力抓好“七五”普法,为全县重大决策部署服务。

  6.强化立体化信息化建设,“雪亮工程”进一步覆盖。

  7.充分履行政执法机关职能,积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8.持续深入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5.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60.02万元,其中: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减少预算15.49万元; 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救助保险项目减少预算3万元;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减少预算61.64万元;新增双江自治县综治中心启动建设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减少预算1.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5.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82万元(本级财力545.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60.02万元,其中: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减少预算15.49万元; 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救助保险项目减少预算3万元;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减少预算61.64万元;新增双江自治县综治中心启动建设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减少预算1.7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5.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预算1.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三险一金申报基数剔除政府绩效,单位代扣代缴部分减少;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减少预算15.49万元; 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救助保险项目减少预算3万元;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减少预算61.64万元;新增双江自治县综治中心启动建设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项目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管理专项资金94.54万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救助保险专项资金7万元,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73.46万元,双江自治县综治中心启动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配套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原渠道列支工资和在职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1.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6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的填报说明》相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94.54万元;绩效目标情况:一是服务管理网络全面覆盖;二是资源力量整合切实到位;三是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四是服务管理效能明显提升;五是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2.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3.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73.46万元;绩效目标情况:一是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二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四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救助保险项目7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推进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防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5.双江自治县综治中心启动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不断夯实平安双江建设基层基础,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提升复杂社会条件下综治组织实战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行政运行支出25.34万元。行政办公费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它交通费16.14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主要用于办公费、通信服务费、汽油费等。比上年增加5.2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及其它交通费因职工工资调整有小幅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专项工作。

  (二)立项依据

  围绕全市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四)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五)项目实施内容

  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

  (六)资金安排情况

  纳入年初预算,并根据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拨付。

  (七)项目实施计划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八)项目实施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附件:双江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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