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为: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管理本院的执行工作。
(4)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
(7)对审判过程中具体使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扣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县跨越式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抓牢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防范西方错误思潮侵蚀,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警夜校、支部“三会一课”等抓实理论教育和能力培育,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严格公正司法的真抓实干作风和扎扎实实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彰显担当。
2.履行审判职能,建设平安双江法治双江。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努力保障双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77件,同比上升17.88%,审(执)结1464件,综合结案率为99.12%,综合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列全市第一。其中: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2件,同比上升25.52%,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97件,同比上升7.85%,审结785件,结案率98.49%,结案标的1.3亿元;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36件,同比上升547%,结案135件,结案率99.26%;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53件,同比上升1.44%,全部执结,执结率100%,执行到位标的1993.65万元。
3.深化司法为民,推进社会治理司法实践。全面优化诉讼服务,满足群众诉讼服务需求,运用少数民族元素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司法公开。2020年全年网上立案122件,跨域立案27件,适用简易和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652件,委托、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结案81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161件184人;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306份,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880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庭审523件,累计观看量26.9万人次;全年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累计推送新闻信息100余篇(条)。
4.践行司法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院依托 “智慧法院”技术支撑,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工作,全年网上开庭119件,网上调解31件,网上拍卖27件;利用送达团队+邮政专递+电子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全年电子送达3810次,邮政专递送达649次;服务防控大局,累计抽调二十余名干警参与那赛、小黑江、赛罕卡点疫情防控。同时,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和“挂包帮”责任,院领导多次带头深入三个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派出4名工作队员分别驻大文乡清平村和勐库镇坝糯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助力挂钩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13.95万元。
5.坚持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于从严治院全过程,深入开展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实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法官办案主体责任,员额法官人均收案113.62件,同比上升36.02%,人均结案112.62件,同比上升39.38%;加强监督联络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案件审理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8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87万元,占总收入的98.1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32万元,占总收入的1.8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3.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审判法庭扩建项目两庭建设经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其他收入减少33.36万元,减少的主要为县级财政核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应记实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53万元,占总支出的77.12%;项目支出348.98万元,占总支出的22.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8.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审判法庭扩建项目两庭建设经费支出390万元和应记实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34.3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6.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为双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控压减一般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0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1.6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为审判法庭扩建项目经费支出。具体涉及的项目开支为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司法警察加班补助经费等。其开展工作主要情况为:办公费支出3.45万元、法律文书印刷费支出6.1万元、邮寄费6.75万元、办案差旅费28.09万元、审判设备设施维护费52.50万元、租赁费1.2万元、办案专用材料2.88万元、劳务费75.68万元、委托业务费21.33万元、其他办案支出1.87万元,执法办案装备购置(模块化机房、数字化审委会、智慧法院建设、扫黑除恶等业务装备)支出140.55万元,司法警察加班补助支出4.26万元,以及其他法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9%。较之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56万元就减少407.78万元下降21.4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审判法庭扩建项目两庭建设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28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6%。主要用于法院人员支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支出等执法办案相关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46.88万元、案件审判支出145.72万元、案件执行8万元、其他法院支出181.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等。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大病补充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8.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5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8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29.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超预算数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的主要原因为:1.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处少数民族边疆地区,道路交通状况较差,车辆燃油费较高,车辆维修费支出增加。2.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购置年限较长,车辆油耗较高,车辆维修次数增加,车辆维修费支出加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81万元,增长3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2万元,增长5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64.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处少数民族边疆地区,道路交通状况较差,车辆燃油费较高,车辆维修费支出增加;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车辆购置年限较长,车辆油耗较高,车辆维修次数增加,车辆维修费支出加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5万元,占96.78%;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及机要通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部门至我院开展办案、调研、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费122.34万元对比减少3.12万元,下降2.56%。下降主要原因为双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控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及审批制度,机关运行经费减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4841.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7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579.3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2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9.9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841.07 | 261.74 | 4579.33 | 3766.90 | 113.00 | 0.00 | 577.41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已由一级预算单位(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开,故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附表10-附表12)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