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能:一是组织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系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统筹我县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关系;开展统一战线工作调查研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建议,报经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二是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三是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科级后备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五是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六是负责联系县政协工作,做好党外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和届中调整、增补工作,支持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努力为政协委员创造参政议政条件,扩大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献计出力。七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推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八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侨港澳台工作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管理侨港澳台行政事务,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港澳台宣传、文化交流等工作。九是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工作。十是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十一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局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三是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五是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六是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支援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七是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八是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九是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十是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十一是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十二是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我县及周边县(区)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主要成效:
1、强化学习,夯实根基,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始终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一以贯之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统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统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县统一战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选送统战干部参加云南互联网及新媒体运用能力专题培训班、全省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班、全市党外知识分子和年轻干部培训、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全县领导干部“四有四敢”能力提升培训、县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等培训班,努力实现统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全覆盖。
2、示范引领,创新方式,工作成效更加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智力优势、政治优势、资源优势,以统战工作“八进六有”为抓手,开展统战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侨场、进学校、进医院、进宗教活动场所“八进”活动,在全县12个单位重点培育和打造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统一战线作用示范点。同时,建立部门联系机制,由6个部门协助12个单位开展好创建工作,成立12个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3名领导分别挂钩联系指导乡(镇)和部门(单位)创建工作,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联席会、专题会等6次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深入创建部门(单位)视察、检查、督查创建工作4批50余人次。目前,12个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统一战线作用示范点成效初显,为后续全面推广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统一战线作用工作奠定基础。
一年来,完成政协十二届委员届中协商调整增补14名;完成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摸底调查,全县党外知识分子172人;协助市委统战部完成10名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完成全县律师从业统战工作情况调研,我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从业专职律师5人,兼职律师3人,已通过律师资格考试3人;春节期间,共慰问统战对象214户、宗教团体2个,发放各类慰问金9.78万元。
3、促进团结,推动发展,民族融合更加紧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民族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相结合。通过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全县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有4个自然村(忙品、景亢、忙蚌、南落河)被云南省民族宗教委评为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3个自然村(忙乐四组、景亢、公弄大寨)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闷乐自然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景亢傣族风情村和荣康达乌龙茶庄园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5月份完成沙河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考核初验。
4、强化责任,依法管理,宗教活动更加规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县依法登记的64个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取消2020年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泼水节”活动及民族民间自发组织的聚集性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推进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开展佛教商业化、基督教境外渗透等问题整治,规范南传佛教外籍僧人管理;扎实推动宗教“一网两单”工作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县宗教和谐和顺。
5、凝聚力量,争取人心,港澳台侨工作更加拓展。统筹做好港澳台侨统战工作,不断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团体的联系,进一步加深对国情的认识,扩大港澳台侨海外统战“朋友圈”,立足争取人心壮大力量,不断拓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壮大爱国友好力量;不断提升对台服务水平,积极为在双的台商台企协调服务、排忧解难,继续加强同社会各类慈善基金会、团体和爱心人士的联络联谊,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各项建设;持续做好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历年来共选派20名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因疫情影响,有2名外派教师提前结束外派任务回原单位任教,目前还有2名教师在海外支教;为6名散居侨眷大学新生发放补助金6000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三十周年,以侨法宣传为契机,以“宣传侨法、维护侨益、为侨服务”为主题,多措并举深入归侨侨眷聚居区开展为期一周的侨法宣传活动5场,向归侨侨眷发放侨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侨务工作凝聚侨心、汇聚侨力、发挥侨智的作用,鼓励归侨侨眷积极参与侨乡建设,实现归侨文化与当地文化大融入,归侨侨眷认同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6、深化改革,通力合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5月份,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搬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合署办公,党建工作全面融合,于4月初成立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党支部,5月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一年来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活动12次,上党课6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向好,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研判、集中学习、举办读书会。截至12月底,报送的各类统战信息被各类媒体采用91条次,完成省委统战部信息任务20条的100%,完成市委统战部信息任务24条的166%,在“双江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7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填写报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10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0份,建立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2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份,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巡察整改工作提醒谈话1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5万元;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派驻挂钩村干部3名;平安建设、保密等工作持续开展。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工作成效:
1、激发内生活力,增强民族团结责任担当意识。为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我局始终以谦虚谨慎、平和、稳重、包容的姿态,依法维护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民族宗教关系问题,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责任意识。一是积极建言献策,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把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纳入学习领会范畴,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二是认真总结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经验,提高双江多元民族文化自治县“国字号”战略地位,把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延深化到少数民族村寨和信教群众当中去,促进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形成社会常态化共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第十轮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任务。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提出了3大方面9个问题,已完成销号整改任务8项,有力地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治理能力建设。
2、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工作有效进行。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长期性、特殊性、群众性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及宗教维稳工作预警机制。5月27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勐勐镇政法专干联合组成专案组依法整治一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涉及非法聚会30人,没收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宗教书籍,此项行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搞非法聚会或非法宗教聚会取到了极大震慑教育作用。二是定期开展影响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加强宗教网络舆情、境外宗教渗透分析,规范引领宗教和谐稳定,继续做好县委深化改革和“放管服”事项承接安排,年内计划出台我县铸牢民族团结进步共同体实施意见和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努力推动我县民族宗教领域民主法治和经济改革,推动落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力争做到不因民族宗教工作关系问题引发民族矛盾纠纷。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审批的“网上审批、网上备案”一站式服务。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要素完善。四是做好调研、考察交流和民族文化交流指导工作。参与人大、政协、宣传部门完成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调研,参与配合拉祜族研究会、布朗族研究会和傣族研究会做好民族文化理论研究、民族文化交流及联谊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及性质作用,赋能、赋权于社团组织,为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体搭建文化交流平台。五是配合统战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宗教教义教规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极因素,推动宗教关系和谐创造条件,目前,全县已创建市级和谐寺观教堂4所,县级和谐寺观教堂2所。六是统筹推动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深度融合。积极配合参与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示范建设“千村整治、百村示范”行动计划,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四敢四有”宣讲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及民语火塘小分队宣讲活动,推行双语科普助力国家通用语言普及工作,增强民族情怀和民族文化认同感。
3、发展为根本,统筹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扎实开展第三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489.33万元,占下达任务数的124.11%,排列全县第四。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及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求,将市局下达我县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2个200万元(勐库镇大户赛村大户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沙河乡布京村石头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县级统筹整合800万元,用于实施乡村旅游示范村,项目责任单位为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申报工作,我县的忙乐四组、景亢、公弄大寨3个自然村被国家民委公示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忙品、景亢、忙蚌、南落河4个自然村被省民族宗教委公示为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今年的5月份,根据市民宗委的安排和要求,我县高质量地完成了沙河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考核初验工作,创建工作得到省市民宗委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
民族经济发展成效明显。2020年,申报布朗族传习馆实物布展和拉祜族医药列入云南省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2个,配合保险部门做好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工作,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全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3个乡镇、16个建制村、96自然村所有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4万元,其中补齐2015—2017人口较少民族缺口经费11.55万元。在项目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李克强总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委书记陈豪及新基建项目导向,组织开展找项目3次,以“六稳、六保”发展思路提出针对性项目建议意见8个,以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计划增加民族团结示范乡、示范村,继续挖掘实施云南省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双百”项目工程,继续做好“十四五”期间民贸民品认定审核工作,“十三五”期间已完成民贸民品认定19户,2020年符合民贸民品贷款贴息5户。继续深化巩固沙河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以点带面、以线连片,着力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提炼示范创建成果推广。
4、统筹分类指导,合力攻坚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为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我局深入到勐库镇忙那村、沙河乡小新寨、石头寨、大文乡户那村、大梁子村调研规划项目,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回乡做规划。根据县脱贫指挥部关于近期脱贫攻坚指示要求,需安排三分之一的干部深入扶贫挂钩村开展“五查两教一包”户户清脱贫攻坚工作,并指定1名干部长期蹲点挂钩村(章外村),其他干部轮换下乡。已完成2020年度脱贫攻坚收入核算;完成勐勐镇章外村烤烟种植面积1260亩,在全县烤烟种植任务排列第二;完成清理自家耕地毁林种茶9亩,活人墓13宗,累计完成厕所改造128户,新植茶叶300亩,完成大梁子大沟、菠萝嘎大沟险段处理4.5公里,县民宗局投入帮扶资金3800元。资助5名少数民族贫困准大学生困难补助5000元。
5、强化规范引领,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针对今年疫情形势发展,我县作为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了所有全县依法登记64个宗教活动场所,取消2020年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泼水节”、“火把节”活动及民族民间自发组织的聚集性活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宗教工作交办清单任务,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与宗教法治化进程:一是加强宗教思想领域的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在培训会上聘请市民宗委宗教科陈鸿梅科长专题讲授新时期党的政策,提高基层干部驾驭宗教知识管理水平和能力。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宗教治理工作,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乡、村两级书记“四带四必”的规范性要求,既:带头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带头参与研究宗教工作、带头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带头到宗教活动场所宣讲;做到宗教工作会议必到、宗教情况汇报必听、宗教活动场所必访、宗教渗透蔓延问题必查,有力的促进和推动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的起到良好的政治堡垒作用。三是配合县委统战建立宗教活动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基地1个、宗教爱国主义示范基地建设2个、民族团结示范基地2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四是统筹完成我县基督教教职人员备案系统的录入管理,核对宗教活动场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发证工作,注重宗教网络舆情动态信息研判,规范宗教网络舆情信息。五是推进穆斯林“三化”治理工作。我县没有清真寺,为推动宗教中国化方向,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所有注册登记的清真餐馆、缅甸商人的标语、标识牌进行摸排登记,限期整改,通过耐心说服教育在册经营的9家合法清真餐馆已整改完毕。六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及创建内容、标准,重点打造一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具有示范和谐寺观教堂,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防止佛教商业化现象,认真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补助,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做到应保尽保。2020年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爱机制共92人,参保率100%,按年龄段共补助金额共4.4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使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4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3.47万元,占总收入的98.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万元,占总收入的1.17%。上年收入33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9.22万元,增幅688.81%;本年其他收入31万元,上年收入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2万元,增幅216.33%。增加原因主要是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和2020年上级财政拨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071.54万元,资金大,造成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96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5万元,占总支出的46.34%;项目支出518.87万元,占总支出的53.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支出25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0.32万元,增幅276.71% ;上年基本支出251.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11万元,增幅78.52%;上年项目支出5.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3.21万元,增幅9067.31%。主要原因是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人员经费增加以及2020年上级财政拨入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41.95万元和民族贷款贴息补助经费347.38万元,项目资金较大,造成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15万元。上年基本支出251.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11万元,增幅78.52%;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人员增加,造成2020年县委统战部基本支出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020年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为21.3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8.87万元。上年项目支出5.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3.21万元,增幅9067.31%。主要原因是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2020年上级财政拨入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41.95万元和民族贷款贴息补助经费347.38万元,项目资金较大,造成本年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统战事务经费、侨务工作经费、党外人士工作经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经费、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与精品打造经费、《中国推介》宣传双江服务保障经费、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民运会马术竞赛项目经费、少数民族特殊困难经费、华侨事务工作经费、贫困大学生补助经费、党建和统战示范村创建经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1%。与上年对比增加665.01万元,增幅264.0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人员增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统战工作经费和民族事务工作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统筹经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9%。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经费;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3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42万元,增幅32.27%。主要原因:2020年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在编实有车辆2辆,由于车辆使用时间长,处于报废和公务接待、交流增加,造成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运行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1万元,增长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8万元,增长3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2万元,增长150.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县民宗局车辆和人员转入,造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万元,占67.95%;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占32.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县检查指导统战、归侨工作,以及省、市、县创建民族示范考察组到我县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4万元,增幅34.48%。主要原因:根据双办发(2019)6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合署办公,2020年财务合并,人员转入,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增大。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培训、办公、会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8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4.45万元,固定资产18.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3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864.4 | 1844.45 | 18.39 | | | | 18.39 | | | 1.56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上级财政拨入对企业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071.5363万元以及对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补助经费41.95万元,项目资金大,对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资金收入和支出影响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困难归侨侨眷支出:指在本县内散居归侨侨眷困难补助。
7、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对从事生产、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的优惠政策。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