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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301000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物业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8.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等。

9.负责依托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承担推进全县数字化、长效化、精细化、

网格化城市管理责任。

10.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群众的接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转作风,提素质。

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8人,自2019年5月开始挂钩帮扶2个行政村,分别是勐勐镇闷乐村和勐库镇那蕉村,涉及13个村民小组,全局挂钩建档立卡户49户,挂联非档户498户,目前,已脱贫退出的49户建档立卡户,没有出现返贫、错退情况,累计帮扶资金投入达17.6(闷乐村6.4万元、那蕉村11.2万元)。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鲜花盛开的村庄”建设工作 ,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勐勐镇闷乐村和勐库镇那蕉村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积极组织绿化人员对挂钩点做好树木、花卉、草坪的种植和培育养护,精心组织村民对村庄中脏乱差的区域进行卫生清扫工作,努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二是加强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在县“扫黑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签订承诺书55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学习进行考试,参考人数30人,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制作标牌1面,印制粘贴中央、省、市、县《通告》200余份,印发小折页2万余份,悬挂布标横幅14条,出动宣传车辆22余辆(次),在双江手机快讯、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播发刊载《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50期,在70年大庆维稳安保工作期间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出动宣传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填写检查记录2150余份,受教群众达40000余人次。利用双江街天在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开展宣传,同时,深入挂钩村和学校召开干部会、群众会等方式开展宣传,共计开展18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领域,共开展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0余次,排查乱点乱象问题线索55次,排查出25个乱点乱象问题,本部门治理25个乱点乱象问题。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坚持城管执法人员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以大队为单位,每周进行不少于1个学时的理论政策和法规业务学习,每人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确定一个专题,建立城管执法业务测试制度,定期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测试和定期进行考核,做到以考促学。

2.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一是坚持疏堵结合,查处占道经营行为。对城区1244户经营门店全面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度。依法取缔马路市场1个,整治长期占道经营的各类门店58个,整顿规范民族广场儿童娱乐摊点3个和2处夜市烧烤摊点,有效改善了城区和道路秩序和市容市貌,提升了市容形象。二是强化治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全面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治理机制,以治理公共垃圾、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为重点,抓好县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治,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县城环境卫生126次,整改落实存在问题87个,建立全天候保洁制度,垃圾车辆实行覆盖运输,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协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县综合执法局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共拖移违停机动车2辆、非机动车15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1200多台次。同时,加强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监管,车位周转使用率较收费前有明显提升,收取率约为80%,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

3.以“美丽县城”建设为契机,加大拆临拆违工作力度。一是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户外广告。按照“一店一招牌”的原则,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城市外立面改造项目,加强对城区门头匾牌的规范管理。共清除各类小广告1100余个,取缔条幅200多条,清理公路沿线户外立式广告牌558块;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带和行道树的养护工作。及时对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提高绿化景观效果,努力做到街景、灯景、绿化景“三景协调”的效果;三是加大违建治理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建设。按照“存量违法建筑逐步拆除,新增违建坚决杜绝”的要求,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和勐勐镇、沙河乡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拆临拆违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打击力度。2019年以来,累计依法拆除县城建成区内违法建筑1.68万平方米,协助各乡(镇)、两农场拆除违建1.8万平方米;同时,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违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巡查防控,严格防控新增违法建设,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初步形成。

4.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落实我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职责,进一步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夯实党组意识形态精神堡垒,进一步加强全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为意识形态工作保驾护航。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开展街面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信息45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9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积极适应新常态,全力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严管干部、严肃执纪、追责问效,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集中学习党纪和法律法规4次,认真落实履职报告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2次,做到了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认真开展了廉政谈话2次26人,深化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依法依纪履职尽责;二是认真抓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三是严格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了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14份,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做到履责有任务、尽责有标准、问责有依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五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领导班子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地铁规矩、硬杆杆,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六是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实施廉洁扶贫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一年来,全局上下紧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局良好的整治生态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2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5.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1399.79万元,增329%,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无项目,2020年增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数字城管租赁费、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美城环卫等项目,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1万元,占总支出的17.22%;项目支出1,433.97万元,占总支出的82.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1260.66万元,增267.36%。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无项目,2020年增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数字城管租赁费、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美城环卫等项目,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31万元,减少36.75%,主要原因分析: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3.97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增1433.97万元,增100%,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无项目,2020年增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数字城管租赁费、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美城环卫等项目,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1260.66万元,增267.36%,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无项目,2020年增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经费、数字城管租赁费、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美城环卫等项目,故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65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管执法、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和其他城乡社区。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217.7万元,城管执法433.42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50.8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出3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35.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市管理工作,需对规划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进行日常巡查巡逻。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1万元,下降11.04%。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1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4.4万元、维修费2.15万元、保险费1.31万元、车辆其他费用0.18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期数减少290.67万元,减少93.5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部分项目纳入基本支出,故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97万元,邮电费支出2.63万元,差旅费支出1万元,劳务费支出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57.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18万元,固定资产40.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7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万元。2020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8%。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20年公开表22021111009311754320230303040713619.xls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301111

  
附件【2020年公开表220211110093117543202303030407136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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