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500113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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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专题协商;就重大决策执行过程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协商。
2.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全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3.参政议政。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通过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联系指导。组织指导本县各乡(镇)政协小组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省、市、县政协的重要决议、决定,帮助乡(镇)政协小组反映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完成县委、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政协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笃定前行。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打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协工作取得成绩,安排了今后一段时期县政协重点工作,以县委文件印发了《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双江自治县委政协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细化重点任务51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委室、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列入今年计划25项任务已完成,其余年度任务正有序推进。县政协报请县委同意印发了《政协双江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三是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对政协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政协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服从和接受县委的领导,做到县委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做到与县委同心同向。
2.持续推动改革创新,深化转型发展实践
按照临沧市政协党建、专委会改革、“协商在基层”试点等工作要求,坚持以新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接续推进政协工作转型发展。一是将县政协委员编入专委会。报请县委同意印发了《关于十二届政协全体委员编入专门委员会和设置(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按照“保持专的特色、人员适度平衡、利于抓好党建、便于开展工作”的总原则,分类、统筹安排县政协委员“入委”工作。开展好专委会“一入二建三联”工作,把专委会打造成新时代政协工作“动车组”。二是设立专委会委员党支部。巩固提升临沧政协党建“321”模式,在县政协7个专委会设立7个党支部,下设11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委员学习小组,并建立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机制,57名党员联系87名党外委员,把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三是抓好“协商在基层”工作试点。报请县委同意,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亲自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负责人,县政协各委室主任,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办文件印发了全县“协商在基层”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县政协建立了“协商在基层”工作挂钩联系机制、印发了“协商在基层”工作流程;明确了全县“协商在基层”工作实行先试点、后推广,确定勐勐镇和沙河乡为试点乡镇。其余4个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均设立了协商议事会议,6个乡(镇)均按“5个有”要求规范设立了协商议事室,各村创造条件按“3上墙”要求设立了协商议事室。四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协章程》为遵循,按照新时代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新要求,围绕深化改革任务,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江自治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制定出台《政协双江自治县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定》《双江自治县政协关于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意见》,有效提升了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协助破解民生难题
坚持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协助党委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民生福祉。一是认真开展整体协商。有效利用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协商平台,组织委员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从行业、乡镇的角度出发,就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乡村振兴、茶叶产业发展、美丽县城建设、生物药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园区建设,工业发展等专题进行了参政发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了智力支持。三是深入开展对口协商。针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选题,对水与城镇化建设、中小学生营养餐改进、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专题进行协商,委员与部门面对面,真诚沟通,坦诚建言,取得了很好的协商效果。对澳洲坚果深加工产业、侨资企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提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县城”等重大工作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4.紧扣党政中心任务,提高双向发力实效
聚焦双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彰显了政协的新担当、新作为。一是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后勤服务、民生稳定、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等工作。二是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县政协领导班子主动担当,带头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助推全县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三是助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对落实河(湖)长制情况开展督察,开展《双江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和《双江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实施情况专题视察,并形成视察报告上报县委。积极参与“美丽县城”创建工作,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按照“卫生县城”创建网格工作要求协调推进“美丽县城”工作。四是助力转变政风行风。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近三年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有效促进了部门政风、行风的转变。选派委员参加公务员、事业人员的考录监督工作,支持政协委员参加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举行的听证会、评审会等工作,推动民主监督的落实。
5.发挥团结合作优势,提升凝聚共识实效
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团结合作优势,广泛联系各族各界人士,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一是加强交流深化联谊。积极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沟通联系,听取他们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他们的意愿诉求,为他们开阔视野提供机会,参政议政拓展平台。二是密切政协系统协作交流。积极协助市政协安排落实主要领导调研视察活动,配合市政协开展了《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协商,参与省政协开展民族民间医药传承与发展专题调研。加强与市政协各专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市政协完成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县区政协工作等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提高文史资料工作质量。完成《双江非公经济》《双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专辑文稿资料收录,《双江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辑进入编辑阶段。
6.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始终重视政协自身建设,持之以恒践行严实要求,重视政协队伍建设,为推进政协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立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长效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二是抓好机关干部学习。严格落实政协机关学习制度,坚持“周一集中学、日常自行学”,重点学习主要领导讲话,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政协章程和专委会工作。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县政协机关干部岗位业务能力。三是实施专委会“一入二建三联”改革。将县政协全体委员编入专委会,在专委会建立委员党支部,建立专委会工作制度,完善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与界别的联系指导机制、与乡(镇)政协小组的联系指导机制。四是强化委员管理。制定了《委员管理办法》《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办法》《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常委年度述职制度》《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等制度。落实服务管理制度。五是全面推进机关党建。按照市政协“321”党建模式,创建双江政协机关规范化党支部,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根据《双江自治县“互联网+党建”工作规划(2018—2020)》,全面建设“网上党支部”,安装使用“云岭先锋”APP的党员达100%,累计发布信息26条。开通“双江政协”公众号,及时发布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委员联合党委设立的7个专委会委员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共编发各类信息47条。六是抓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和信息发布审批等制度,严格管理政协微信工作群,牢牢把握了政协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七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八是持续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完善政协机关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办文、办会、办事、财务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机关政务性工作规范有序、保障有力。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持续抓好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5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797.98万元增加55.4万元,同比增加6.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80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41万元,占总支出的97.44%;项目支出20.56万元,占总支出的2.56%。支出比上年同期791.53万元增加12.44万元,同比增加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774.03万元增加9.38万元,同比增加1.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内设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6万元。比上年同期17.5万元增加3.06万元,同比增加17.4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基层政协履职工作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进展情况:临财行发〔2019〕44号政协委员提升履职工作经费支出15.56万元,临财行发〔2020〕118号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2020年,在市、县政协指导下,勐勐镇协商议事会议结合直过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存在的人居环境提升问题,用“搭台”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和村组干部、群众在南宋村大南宋自然村召开“人居环境提升,促进乡村振兴”协商议事会议,带动群众自愿出1个多月的义务工整治村庄环境,争取实施330多万元的沪滇协作项目和污水治理项目,制定了《大南宋自然村村规民约》和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每户每年收取200元垃圾清运费制度,使全村村容村貌发生了大改观、大变样,脱贫形象得到大提升,有力推动乡村旅游。在认真总结勐勐镇“协商在基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沙河乡农灌设施项目建成后“重建轻管”出现的问题,通过多次调研,以“建立农灌设施管护机制,推动营盘产业更加兴旺”为协商议题,探索开展院坝协商新模式,精心组织召开好沙河乡营盘村协商议事会议,为下步全面推开打好基础、作出示范。其余4个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均设立了协商议事会议,6个乡(镇)均按“5个有”要求规范设立了协商议事室,各村创造条件按“3上墙”要求设立了协商议事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791.53万元增加12.44万元,同比增加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64.87万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比上年同期56.93万元增加3.02万元,同比增加5.3%,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略有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大病统筹缴费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比上年同期37.85万元增加9.15万元,同比增加24.17%,主要原因是在编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大病统筹缴费支出较上年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35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4.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多,维修费用增加;二是由于开展脱贫攻坚及协商在基层工作下乡次数较多,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37万元,下降5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长及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7万元,下降3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万元,下降94.6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管理规定,强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本单位“三公”经费的管控工作,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3万元,占96.27%;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3.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部门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52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交流、公务接待上级部门,以及外省、市、县政协部门来双调研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5.68万元,减少13.39%。主要原因为2020年机关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3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98万元,固定资产72.19万元,无形资产21.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29万元,较上年增长43.2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2万元,较上年增长43.05%。无形资产减少0.84万元,较上年减少3.7%。处置资产39.17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3.01 | 138.98 | 72.19 | 24.92 | 1.07 | | 46.2 | | | 21.84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是结合单位项目资金的特点,科学设立每个项目绩效自评指标,指标设定做到具体、明确、量化,并在一定时期能够实现,根据项目资金特点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步骤设立每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立每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较好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