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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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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和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工作,全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党政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党支部全面把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打牢思想根基。完善、落实党组织的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双江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精心组织实施文旅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抓实党员管理,对接做好党建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员轮换及组织关系转接,确保不漏一人。三是加强思想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3次,支部委员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4次,累计服务时长10.25小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牢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聚力公共服务,取得惠民新成果。全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日臻完善。一是继续做好图书整理、修补、上架工作。全年新增期刊、报纸合订本860册,新增图书977册,收集地方志、家谱等特色文献80余种,截至目前,馆内总藏量为82287册,总流通人数为9068人,文献外借人次为7575人,外借册次为19620册。二是开展好全民阅读活动。联合社会各界扎实开展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景区等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全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11场次。三是做好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做好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相关工作,通过努力,11月,双江自治县图书馆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三级图书馆”。四是深入推进“四个一百”民族文化保护工程。深入勐库、沙河等乡镇开展“南迫拉祜族祭祀山神”、“公弄佛寺开光”、“大户赛祭祀山神”、“打陀螺”等民俗活动以及其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田野调查,拍摄纪实照片和影像视频;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共采访传承人及老艺人30余位,撰写调查报告13篇,拍摄照片3500张,拍摄视频素材300G,剪辑完成申报片13部;组织开展临沧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和申报工作,经市级专家评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9名双江自治县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市级评审,拟确定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对象;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打陀螺”培训、比赛活动2次,参与群众近400人;举办寒假、暑假青少年舞蹈、器乐、书法、绘画等免费培训班共计21个班次,为双江“文化名县”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推进免费开放工作。五是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指导做好全县77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辅导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全年完成线上线下培训4场次370余人次;全年“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220场次,参与人数7.6万余人次;开展“四季村晚”大联欢演出活动2场次;送文化下乡87场次,观众5.38万人。创作编排歌舞、说唱33个节目,其中,由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选送的传统类布朗族舞蹈节目《濮韵.克广(布朗族蜂桶鼓舞)》,在“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中荣获铜奖;邦丙乡布朗族蜂桶鼓舞被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3.聚力文旅融合,绘制发展新蓝图。一是推进冰岛旅游景区、冰岛王庄庄园、戎氏茶庄园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景亢风情村、公弄布朗古茶园等景区提质改造和全县绿美景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其中,荣康达乌龙茶庄园已列入全省绿美景区考核名单。二是完成《双江自治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协助组织了“茶香双江”书画摄影比赛及展览、“茶香双江我代言”大赛、“双江味道”名小吃店大赛、双江少数民族服饰大赛、溯茶源·忆茶祖、探秘世界茶源、“美好中国 幸福旅程”中国旅游日、首届冰岛音乐节、“茶香双江 相约南亚”等宣传推介活动,参与群众30万余人次,“一品冰岛·茶香双江”的品牌形象得到进一步的宣传推介。三是结合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充分展示双江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多元民族文化、茶文化,截至目前2023年双江文旅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共计发布各类文化旅游宣传短视频112条,图文34篇,省文旅厅双月公布的云南省各县(市、区)级文旅抖音官方号全省排名第八。

4.聚力项目建设,推动文保新进展。结合在“全国两会”、“省两会”精神中找项目,2023年共谋划包装双江自治县勐库镇古茶村茶旅融合发展园区建设项目、双江自治县东来森林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双江自治县冰岛湖休闲度假区景区建设项目等文旅项目26个总投资219300万元。策划包装双江自治县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双江自治县景亢智慧绿美现代村建设等招商引资项目9个项目,概算总投资248600万元。申报省级提级管理项目1个(双江自治县冰岛湖休闲度假区景区建设项目)。完成《双江自治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修编。2023年,市级下达我县旅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7亿元,我县在库旅游项目20个总投资221311万元,全市文旅系统排名第2,全县各单位固投投资排名第3。由县文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宗局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3次联合大排查,在检查中深入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看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用火用电、电气故障、燃香烧纸、易燃易爆物品不安全存放等火灾隐患。通过检查巡查,我县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涉及长期性整改的和需要筹措资金修缮的古建筑等文物保护单位交由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一年来,共检查文物保护单位23次,出动人员182人次,共出动车辆25台次。

5.聚力监管主体,营造文旅市场新局面。一是推动行业整治落实。全年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0次,联合检查6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55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查办涉文化旅游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6件,涉旅负面舆情为零。二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综窗”服务窗口已受理拟开办娱乐场所申请4件,网上受理4件,已办理完成4件,受理事项通过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线上审批。三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文化旅游服务窗口、文化旅游活动阵地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9中国旅游日等宣传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与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扫黄打非”、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一并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业主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2023年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及汛期防汛专项检查行动4次,执法人员先后到四乡两镇的歌舞娱乐场所、文物点、A级景区、网吧、星级酒店、旅行社分社等文旅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看各经营场所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合格、安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识是否正确安装、应急预案、景区吊桥和玻璃栈道等,严格按照“全覆盖、零死角”的要求,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和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场所,安全应急通道不足、墙体开裂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即刻完成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现场提出安全隐患整改问题10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五是持续做好信访件工作落实。截至目前信访件1件。受理“一机游”9件,办结率均100%。没有引发文旅矛盾纠纷及文化旅游投诉及网络舆情,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平稳运行。六是做好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多措并举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目标,贯彻实施好旅游服务“云南标准”,指导涉旅经营户按照诚信评价“应评尽评”全覆盖的要求,对辖区内涉旅企业进行规范指数、品质指数、体验指数等方面的诚信评价。截至目前,共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171户、其中餐饮企业64户、住宿企业96户、租赁车公司2户、旅游景区3家、涉旅商品经营户6户。是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按照《双江自治县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完成个转企9户,培育新注册有旅游和住宿经营范围商户5户,培育新注册娱乐场所4户、培育新注册住宿类商户3户,2户民宿进入省丙级民宿评定名单,2个景区进国家入3A景区现场评定名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公共服务股(艺术股);3.智慧旅游股;4文化遗产股;5.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主要职责:

贯彻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面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负责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1)负责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规范收集适用于本地区的各种图书资料、各类少数民族史料、地方文献进行保藏,建立馆藏文献信息目录。

(2)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

(3)负责建立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4)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主要职责:

(1)负责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开展社会审美、德育教育,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3)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和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5)负责指导乡(镇)、村(社区)文化服务工作、培训人员,并向乡(镇)文化服务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6)负责指导本县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民族民间传统优秀文化,开展民间文化对外交流。

(8)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9)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业务工作,负责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10)负责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案和措施。

(11)负责组织申报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12)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主要职责:

(1)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文艺创作、辅导基层文化、文艺下乡、群众文艺演出、对外文化交流等职能职责。

(2)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相关单位、个人履行文物保护义务。

(2)负责对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管理、维修、调查、研究;对社会流散文物和民族文物实施调查、征集、收藏、研究。

(3)审核、申报县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确保文物的安全。

(4)负责配合国家和地方各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区域和影响区域实施地上地下文物调查、抢救性清理等工作。

(5)负责配合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辖区内文物考古、调查研究工作。

(6)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受理旅游投诉和负责旅游质量监督管理。

(2)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

(3)负责办理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理赔。

(4)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5)配合参与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与规范。

(6)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2)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4)依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5)查处全县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旅游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6)受理对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市场中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7)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8)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决算部门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一级预算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已由县机关事务局调往公车管理平台统筹使用1辆,但目前尚未完成资产划拨处置,仍登记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管理系统中。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6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6.42万元,占总收入的96.42%;其他收入34.40万元,占总收入的3.58%。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8728.12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67.30万元,下降88.99%,减少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支出冰岛旅游景区专项债券资金77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8715.32万元相比减少7788.90万元,下降89.3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支出冰岛旅游景区专项债券资金7700.00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12.80万元相比增加21.60万元,增长168.7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收县发改局拨景亢傣族风情绿美景区建设项目前期费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8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18万元,占总支出的68.58%;项目支出307.90万元,占总支出的31.42%。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8716.88万元比,支出合计减少7736.80万元,下降88.76%。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699.86万元减少27.68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临聘人员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8017.02万元减少7709.12万元,下降96.1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支出冰岛旅游景区专项债券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0.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23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90万元,其中: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双财发〔2023〕3号县级图书馆购书经费1.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图书馆年人均文献购置费、人均文献馆藏量、年人均新增文献入藏量等指标。

2.双财发〔2023〕3号全民健身中心管理运营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民健身中心正常运营。

3.双财发〔2023〕3号节庆文化活动项目筹办经费1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旦节、泼水节、火把节、国庆节等公共节庆文化活动筹备。

4.双财发〔2023〕3号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灯光、音响租用费补助资金2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灯光、音响租用费。

5.双财发〔2023〕3号送文化下乡、文艺下乡活动项目经费14.96万元,主要用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配套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扫黑除恶、聚力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与布局,把党的方针政策、科技信息、法律法规带到基层村组,以文艺演出、文艺教学、流动图书服务、政策宣传等方式丰富基层文化生活。

6.双财发〔2023〕3号群众文化活动补助经费4.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要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期待,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成果,弘扬社会新风貌,引导支持群众文化活动。

7.双财教追字〔2023〕4号茶香双江·相约同德制宣传双江系列推介活动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茶香双江·相约同德制宣传双江系列推介活动。

8.双财教发〔2022〕13号(临教财发〔2022〕45号)2022年省级7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5.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省级7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9.双财发〔2023〕3号乡镇、两农场非遗传承项目经费2.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两农场非遗传承项目开展。

10.双财教发〔2023〕2号(临财教发〔2023〕8号)2023文化人才专项经费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派人员在各乡镇、两农场积极参与各项文艺演出、文体竞赛活动、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和农家书屋管理、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等。

11.双财教发〔2022〕4号临财教发〔2022〕17号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国家级1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12.双财教发〔2023〕15号临财教发〔2023〕48号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5.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国家级7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13.双财发〔2023〕3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清市场”项目经费3.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

14.双财发〔2023〕3号双江自治县旅游宣传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在各个重磅的国家级、省级的旅游交易会、文化宣传舞台、文化推广平台上对双江文化旅游工作进行宣传推广。

15.双财发〔2023〕3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16.双财发〔2023〕3号绿美景区及A级景区提质、申报服务经费13.59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的已有景区进行提质,并打造申报2023年A级景区。

17.双财发〔2023〕3号“茶乡双江创作挖掘”文艺项目经费9.99万元,主要用于挖掘茶乡双江创作文艺类项目。

18.非财政拨款县发改局拨景亢傣族风情绿美景区建设项目前期费等26.47万元,主要用于景亢傣族风情绿美景区建设等。

19.双财发〔2023〕3号临沧亚微节期间美食节活动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临沧亚微节、美食节支出。

20.双财发〔2023〕3号文化旅游市场“培育主体稳市场保增长”项目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培育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稳市场保增长。

21.双财发〔2023〕3号购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法律咨询。

22.双财发〔2023〕3号文化和旅游局绿美机关及创卫项目改造经费4.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地厕所拆除改造。

23.双财教发〔2022〕5号(临财教发〔2022〕18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3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寒暑假免费开放培训等。

24.双财教发〔2022〕12号(临财教发〔2022〕44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和市级配套专项资金6.4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寒暑假免费开放培训等。

25.双财建追〔2023〕23号双发改请〔2023〕34号追加2023年全县重点项目前期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26.双财教追字〔2023〕20号存量指标化解暂付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及冰岛旅游景区改造项目款资金22.15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及冰岛旅游景区改造项目款。

27.非财政拨款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拨2022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4.24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8.双财发〔2023〕3号文物保护日常工作经费2.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29.双财发〔2023〕3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申报工作经费0.35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申报。

30.双财发〔2023〕3号双江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碑制作安装工程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碑制作安装工程款。

31.非财政拨款县委宣传部拨入局机关党支部建设经费0.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党支部建设。

32.双财教追字〔2023〕17号双文旅请〔2023〕24号“茶香双江相约南亚”活动缺口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茶香双江相约南亚”推介活动。

33.双财教发〔2023〕6号(临财教发〔2023〕15号)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2.4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4.双财教发〔2022〕2号(临财教发〔2022〕12号)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0.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5.双财教发〔2023〕30号(临财教发[2023]83号)勐库镇忙那村群众文化活动补助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忙那村群众文化活动。

36.双财教发〔2022〕7号临财教发〔2022〕20号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7.双财教发〔2023〕30号(临财教发[2023]83号)全省民间歌舞乐民展演活动补助经费1.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民间歌舞乐民展演活动。

38.双财教发〔2023〕30号(临财教发[2023]83号)勐库镇那赛村群众文化活动补助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那赛村群众文化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8%。与上年8715.32万元相比减少7766.75万元,下降89.1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支出冰岛旅游景区专项债券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文化和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相关支出情况:文化和旅游支出737.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3.91万元、图书馆1.06万元、艺术表演场所10.00万元、艺术表演团体165.38万元、群众文化4.74万元、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10.0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8.88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40万元、旅游宣传10.00万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4.58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95.91万元);文物保护支出5.47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14万元。较上年860.95万元减少45.48万元,同比下降5.28%,下降原因:2023年我局实施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项目较上年减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离退休0.9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4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4.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较上年72.32万元减少7.75万元,同比下降10.72%,下降原因:本部门本年欠缴在职人员保险数额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2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7万元。较上年41.96万元减少14.88万元,同比下降35.46%,减少原因:本部门本年欠缴在职人员保险数额较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改革支出41.45万元。较上年40.08万元增加1.37万元,同比增长3.42%,增长原因:本部门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万元,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决算为1.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74%,完成年初预算的73.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其中: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4.97万元增加0.89万元,增长17.85%。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2.97万元增加1.03万元,增长3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2.00万元减少0.14万元,下降7.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但由于本年度支付本年及上年车辆检测费,加之新增国家文化部、财政部购赠流动舞台车1辆,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部门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送文化下乡、文艺下乡活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行动、基层公共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及“扫黄打非”工作、双江自治县旅游宣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行动、基层公共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双江自治县旅游宣传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2.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154.35万元减少122.30万元,下降79.2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将临聘人员工资计入“人员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395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0.18万元,固定资产146.7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29.55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848.4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42.59万元增加104.17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部门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3359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111804352471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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