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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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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局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支援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12.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我县及周边县(区)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两个纳入”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地学习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及各级巡察考核内容,积极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小学生、民族宗教人士三个群体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3期;二是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县乡村组四级联创”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上下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的创建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出台了《双江自治县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双江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双江自治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等7个文件。四是紧扣“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启动实施“三项计划”,社会面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快,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形成普遍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五是召开2023年“泼水节”“火把节”暨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举行“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泼水节”、“火把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大联欢启动仪式。

2.坚持守正创新,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进”活动为抓手,推动创建工作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提档升级,有效巩固提升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截至2023年,全县共创建19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其中: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3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4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8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双江自治县大文乡千信村圈控起义革命遗址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国家级4个、省级8个。顺利完成2023年首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县税务局、勐库镇、邦丙乡等16家)申报工作;7月经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勐勐镇那布社区沧江自然村、忙票完小、县人民法院等18家按正常程序呈送县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创建为双江自治县第十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勐库镇冰岛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彩荣同志代表云南省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以“壮大集体经济 建设和美乡村”为主题的村主任论坛,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真实实践带上论坛,让与会人员感受到来自西南边陲的祝福,来自冰岛茶的美好愿景。三是全力打造茶叶主产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围绕“3815” 战略发展目标,全县6个乡(镇)相关茶叶企业共同参与签署《双江自治县茶叶主产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创建框架协议》,通过茶叶主产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这个平台,探索茶企融入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不断优化企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着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3个(县一中、县民族小学勐、县勐幼儿园),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1个(县民族小学)。不断强化氛围营造,聚力丰富实践载体,统筹谋划、高位推进,保障创建升级体系完整有力。

3.坚持示范引领,服务“十百千万”及民族文化工程。一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加强与乡村振兴、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动协作,着力解决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困难问题,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自2013年工程启动以来,实施完成48个示范项目,总投入资金6670万元(其中: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33个、特色村10个)。今年以来,投入786万元的忙糯乡5个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忙糯村大营盘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及大文乡烤烟基地建设顺利完成。二是不断抓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活力。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工程,投入省级专项资金55万元,组织实施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的民族文化项目3个,即:拉祜族医药(药浴疗法)开发项目、《双江拉祜族医药志》出版项目、布朗族音乐舞蹈抢救搜集挖掘整理及精品创作项目全面完成。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文化建设、社会形象的塑造上。“十四五”期间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予以认定我县民贸企业15家,享受贴息的9家,贷款金额总计9.5亿元,申请贴息资金合计871.85万元。不断满足我县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要,极大程度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促进我县贸易发展。

4.坚持统筹协调,服务乡村振兴。一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挂钩勐勐镇章外村,全局干部职工7人共有挂钩户50户,围绕“糖、茶、果、菜、牛”五大产业发展目标,协助章外村着力抓好核桃、茶叶、烤烟等传统产业,做好人居环境和森林防火工作,坚持“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安排1名干部长期下乡蹲点,局领导班子执行定期不定期,深入实地指导工作。二是为加快章外村耕地流出整改进度,切实按时按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协助章外村“两委”进行耕地流出整改50块120.69亩,道路维修2公里,共计投入1万元。目前耕地流出整改率达100%,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审批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7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08表)无数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09表)无数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和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2.74万元。与上年的2025.21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52.80万元,下降86.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的2025.21万元相比减少1752.80万元,下降86.55%,下降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项目收入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3万元,占总支出的55.70%;项目支出120.68万元,占总支出的44.30%;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2031.8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59.41万元,下降86.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7万元,下降22.36%,下降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退休)3人,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715.71万元,下降93.43%,下降的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项目支出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2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68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宗教事务工作经费8.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民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2.民族事务工作经费7.23万元,主要用于召开2023年“泼水节”“火把节”暨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举行“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泼水节”、“火把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大联欢启动仪式活动支出;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14.5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氛围营造及宣传等相关工作;

4.基督教佛教协会换届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基督教佛教协会换届相关工作;

5.临财农发〔2023〕96号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民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6.(临财农发〔2023〕26号)2023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6.21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工程,投入省级专项资金55万元,组织实施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的民族文化项目3个,即:拉祜族医药(药浴疗法)开发项目、《双江拉祜族医药志》出版项目、布朗族音乐舞蹈抢救搜集挖掘整理及精品创作项目全面完成;

7.(临财行发[2023]276号)2023年度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专项资金0.3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8.民族团结展板费(统筹存量)资金7.74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存量资金民族团结展板费等;

9.马术竞赛项目工作(统筹存量)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存量马术竞赛项目工作相关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031.8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59.41万元,下降86.59%,下降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项目支出减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单位运行办公经费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五进”宗教场所活动等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7%。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专项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6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81%,完成年初预算的6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1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活动,故无国外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开展民族团结、民宗工作中,控制公务用车出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1.29万元相比,减少0.50万元,下降3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0.61万元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9.84%,增长原因:本单位在开展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工作中增加公务用车出行次数,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0.68万元相比,减少0.56万元,下降82.35%,下降的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无公函、一函多餐公务接待、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活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开展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工作中,控制公务用车出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民族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0.03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13.50万元减少3.46万元,下降25.6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货物购买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万元,固定资产1.11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开12表)。与上年13.1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的2.68万元相比,减少1.57万元;流动资产与上年的10.32万元相比,增加2.11万元;无形资产与上年的0.17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2023年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2023年度认真开展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件GK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GK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GK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20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11803304822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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