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301000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 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 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七)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 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 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 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及基金监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县医疗保险费用审核中心、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两个下属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16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为空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为空表。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822.3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79.89万元,下降81.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9.89万元,下降8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符合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实行差额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需要县级财政配套,该笔资金未列支,收入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按照上级要求,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科目支出不纳入决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16万元,占总支出的89.98%;项目支出34.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822.37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79.89万元,下降81.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9万元,下降0.61%;项目支出减少1478.00万元,下降97.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符合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实行差额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需要县级财政配套,该笔资金未列支,收入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按照上级要求,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科目支出不纳入决算。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98.26万元,下降80.3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符合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实行差额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需要县级财政配套,该笔资金未列支,收入、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按照上级要求,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科目支出不纳入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0%。主要用于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管理、行政事业运行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4万元,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09%。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4万元,决算为0.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也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均在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申请使用,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0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也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均在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申请使用,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4万元,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市上级部门和其他各县区医保局到我县进行工作调研、检查、培训和学习的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36.2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36.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市上级部门和其他各县区医保局到我县进行工作调研、检查、培训和学习的次数增加,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打包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中采购考核、电子凭证激活考核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2万元,比上年减少7.24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格控制运行经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5.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5万元,固定资产28.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33.6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37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48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本单位年初目标任务明确,目标绩效完成较好,我县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2023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3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