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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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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它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及河口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及河口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及河口水系连通工作。

6、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防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全县水利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实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水库、水电站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11、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完成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要水利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1227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5亿元的42.45%,完成县级下达任务3.24亿元的65.55%;二是完成向上争取水利项目资金11334.4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900万元的255.86%,完成县级下达任务5500万元的206.08%。

2、重点水利项目抓推进情况。

(1)竣工项目。一是藤子窝林水库顺利竣工验收;二是沙河坝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单位工程验收;三是南等水库达到省二级标准化管理单位标准。

(2)在建项目。一是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全面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4820.61万元,完成投资占比90.93%,正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24年一季度完成所有建设任务;二是席草塘水库,已完成“四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第一期建设征地补偿费150万元已兑现群众,正在进行施工现场林木采伐及清理工作;三是南骂河帕扎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施工便道修整500m,完成便道回填500米,完成左岸回填360米左岸浆砌石河堤支砌360m,右岸浆砌石河堤560m,浆砌石固床樑支砌8个,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50万元;四是允俸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76平方公里,正在加快剩余污水工程及道路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剩余工程量,2024年2月完成市级验收;五是邦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输水隧洞88米已全部贯通,完成工程投资130万元,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芹菜塘水库和独腊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现全面开工,正在有序推进;六是景亢智慧绿美现代村水景观建设项目,已完成挡墙加固、库塘清淤和栈道建设,完成投资500余万元;七是千蚌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验收工作;八是双江县康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获得市级批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3)前期项目。一是香竹林水库,已取得“停建令”,完成实物指标调查,正在开展可研阶段征地移民规划大纲编制工作;二是青平水库至邦烘村连通工程,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工作,已取得土地预审,同步开展林地、土地报批相关手续;三是湾河水库扩建工程,已由市发改委完成可研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可研报告的修改,待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四是户那河水库,已完成水库项目外业测量工作和坝型布置和枢纽区地质勘探工作,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城乡供水一体化,正在配合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于2023年10月19日进场,于10月26日完成现场勘测,目前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的编制;六是勐勐河干流沙河汇口至石门坎段、南勐河干流勐库镇忙云坝段和勐勐河干流冰岛村段段治理工程,初设已审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七是湾河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纳入省级第二批中型灌区储备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待市水务局评审。

3、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推进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县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达235次,已完成年度应巡192次的巡查任务,乡(镇)级河湖长巡查河湖1464次,已完成年度应巡1152次的目标任务,村(社区)级河湖长巡查河湖6732次,达到村(社区)级河湖巡查常态化要求。各县级河湖长巡河(湖)同时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召开河湖长会议64次,巡河发现问题42个,均已完成整改;二是修改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印发《2023年双江自治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双江自治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双江自治县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及时完善跨界河湖保护治理机制,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2次,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5次,培训人数271人;三是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3条河流、1座水库及1000平方公里以下16条河流共505.73公里管理范围划定,完成36条名录外河流共388.94公里管理范围划定。开展澜沧江、小黑江、勐勐河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32条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报告及“一河(湖)一策”滚动修编工作,成果资料全部提交市级审核备案;四是打好河湖治理保护攻坚战,创建美丽河湖。开展“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年初以来共排查审定7个河湖“四乱”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率达100%。清理整治河湖71条(个),清理河湖(库)垃圾1.45万吨。沙河(全段)获评市级美丽河湖,沙河(全段)、韭菜坝水库正在开展省级申报工作。将大浪坝水库、韭菜坝水库、勐勐河下段纳入绿美河湖建设计划,并已开展市级达标达效认定;五是强化督察督办整改落实。加强对南勐河沿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强化污水管网管护,加大涉水排放企业及沿河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管力度,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年均值达标(Ⅲ类标准及以上),达标率达100%。扎实开展各级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发放各类问题督办交办问题提醒通知35份,完成各级督办交办问题整改102个;六是扎实开展清河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河湖“清四乱”行动、清水净河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统筹爱国卫生运动等,结合河湖“清四乱”行动、清水净河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209次,召开河(湖)长制专题党课182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80个,在水利行业市级召开的重要会议上作党建典型经验交流1次,基层党建经验做法在中央级媒介上刊登3次、省级媒介上刊登2次、市级媒介上刊登7次。创建“党建+河(湖)长制”示范水库1座,示范河流2条。

4、抓实防汛抗旱保供水。

一是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全县35个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正常,对各乡镇山洪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进行统计更新,及时印发水利行业防范应对紧急通知应对各类强降雨;二是及时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完成《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等预案修编;三是持续加强库塘蓄水,做到应蓄尽蓄。截至2023年12月27日,现有库塘蓄水7655.28万立方米,为今冬明春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提供水源保障;四是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核实、清点防汛抗旱物资,及时购买补充;五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每日一调度。组建30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防汛演练1次、水库防汛安全培训1期。持续强化旱情调度,共投入抗旱资金195万元;六是加强河道防洪管理。疏通南勐河主城区河道11.22公里,对南勐河及主要支流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河道内设置采砂、采石、取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督促函1份。

5、强化水资源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水生态保护治理,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完成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市级验收。二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三条红线”管控目标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统筹推动年度重点节水目标任务,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通过水利部复核;四是开展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工作及取用水计量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双江县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规范取用水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地下水管理台账,规范取用水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压实取用水户取水计量主体责任,加强取水计量设施配备、安装、使用管理,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做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取水计量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完成韭菜坝水库、藤子窝林水库、南等水库、青平水库的在线计量安装工作;六是强化取水户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23年共征收水资源费158.33万元。

6、加强水土保持项目监管。

一是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指标34.27km²,占市级下达任务30km²的114%;二是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2件,依法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5件19.04万元,接受水土保持验收备案4件,自主验收核查1个;三是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水土保持项目检查2个,县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水土保持项目检查3个并同步完成相关系统内网数据录入。

7、加大水政执法与河道采砂监管整治。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河道采砂“十条标准”对辖区范围内合法审批的采砂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出问题交办通知6份,交办问题49个,所交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采砂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认真开展河道采砂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36余次,出动140余人次,积极向采砂户宣传有关采砂的法律法规,提高采砂户规范采砂意识;三是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专项治理河道非法采砂、河岸乱堆砂等违法行为,持续对小支流域已关停、取缔采砂场进行巡查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日常巡查检查、突击抽查和受理举报等方式收集线索,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9起,结案8起;四是做实税款征收工作。加大6个采砂场计量准运和远程监控系统监管力度,避免逃税漏税,2023年以来,共缴纳税费412.25万元。

8、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

完成全县5座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

9、扎实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2023年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7次,收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1次,制定了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签订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水库溢洪道等水利设施汛前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2023年汛前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防汛救灾督导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管控等工作。年内共发现问题198个,完成整改194个;辨识重大危险源104个、一般危险源409个。

通过努力,全县总灌溉面积达到22.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2.7万亩;建成各类水利工程4711件,其中:水库工程32件(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1座,小(二)型水库19座),总库容10391.04万立方米;小塘坝7座,窖池1947座,引水工程2213件,提灌站1件,机电井56件,城乡供水工程11件,农村供水工程211件;农村自来水供水人口达到12.1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3%;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万亩,累计治理河段27.03公里;总供水量达到1.01亿立方米/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股),规划计划管理股(水库移民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资源管理股(双江自治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水土保持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管理股(双江自治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股)。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主要职责: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参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工程测量和控制测量,配合相关资质部门收集整理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气象资料及数理统计分析,为工程的设计提供径流、洪水等设计资料,参与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中需要变更的项目,参与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主要职责: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参与制定与实施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县已建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小一型水库的管理及维修养护,负责指导小二型水库的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

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按权限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办理权限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审核确认项目划分方案、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负责对所监督项目的设计、监理、检测、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检查、督促所监督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检测、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负责所监督项目的施工质量抽检、质量统计分析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所监督项目的工程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或质量监督报告。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

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依法监察全县范围内的河湖、水工程设施、防汛设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作,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涉水刑事案件,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及审批,征收国家规定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水系管理站。主要职责:南勐河及其主要支流的河道管理,保护河道堤防、护岸等防洪设施及水文监测设施、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组织和监督汛期河道清障和防洪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河势稳定和河道的通畅,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加强河道河流、滩涂、堤防和河岸的生态修复及水土

保持工作。对河道堤防、护岸及防洪设施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清除险口险段。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取土、淘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管理和监督。

6.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双江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分办等工作。负责县级河长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河库渠管理数据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督促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信息报送、宣传、发布情况。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做好河长制的日常督察、考核、河道保护宣传等。

7.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等水库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南等水库工程的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和调度运用等生产管理工作,维护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负责供水服务,推行计划供水、合理用水、用水计量、征收水费,向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工程安全动态、防汛劳力、物资器材计划、巡坝查险,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险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库区绿化,水土保持工作。

8.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韭菜坝水库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对韭菜坝水库大坝、隧洞、溢洪道、渠道等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证水库的运行安全。负责水库按年度蓄水计划蓄足水量,做好水库的调度运用。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07万元,增长原因:本年新增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材项目和邦丙自然能饮水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07万元,增长原因:本年新增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材项目和邦丙自然能饮水项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3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0.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5960.93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30.07万元,下降32.38%,减少原因:在职人员退休3人调出4人和工程款未能及时拨付,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5960.93万元相比,减少1930.07万元,下降32.38%,减少原因:在职人员退休3人调出4人和工程款未能及时拨付,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63万元,占总支出的17.67%;项目支出6284.20万元,占总支出的82.3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6782.57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0.26万元,增长12.54%,增加原因: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和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故本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445.65万元相比,减少97.02万元,下降6.71%,下降原因:在职人员退休3人调出4人,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5336.92万元相比,增加947.28万元,增长17.75%,增加原因: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和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故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8.63万元。与上年1445.65万元相比,减少97.02万元,下降6.71%,下降原因:在职人员退休3人调出4人,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4%,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4.20万元。与上年5336.92万元相比,增加947.28万元,增长17.75%,增加原因: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和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故本年支出增加。其中: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助资金支出584.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款。

2.防汛抗旱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70.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防汛抗旱工程款。

3.水利项目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支出302.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利项目维修养护工程款。

4.水库和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支出4971.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库和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款。

5.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55.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0%。与上年6782.57万元相比,增加522.19万元,增长7.70%,增加原因: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和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故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事业单位离退休1.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4万元、死亡抚恤支出8.0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4.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1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引水入城”(一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98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9%。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支出,相关支出情况:水利支出6945.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0.5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787.9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96.07元、水土保持233.82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1.73万元、防汛47.58万元、抗旱96.80万元、水利技术推广856.03万元、农村供水17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19.2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情况:住房改革支出10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3.2万元相等。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2万元与上年1.2万元相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等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事务、乡村振兴、农林水支出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2万元,比上年61.04万元相比增加2.88万元,增长4.72%,增加原因:差旅费和劳务费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18226.9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57 万元,固定资产27.07 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59573.04万元,无形资产0.06 万元,其他资产58494.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118282.7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万元,下降0.05%,减少原因:流动资产减少。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22.21万元相比,增加4.86万元,增长21.88%,增加原因:购入办公设备和办公桌椅。2023年度本部门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无房屋出租,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也无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7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各项目的实施,已按照任务计划完工,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良好。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07万元,增长原因:本年新增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材项目和邦丙自然能饮水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07万元,增长原因:本年新增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十四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材项目和邦丙自然能饮水项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2333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11151101205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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