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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业务范围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管理使用,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文艺、体育和特种文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参加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的组织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选。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贯彻落实省、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公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惠民惠企政策,实施就业优先工程。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部署要求,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为重点,结合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抓住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用工季节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就业用工服务年”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
2.聚焦优质服务,实施社保参保扩面工程。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全民参保意识。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认真落实“厅级干部挂州市、处级干部挂县区、普通干部挂乡镇”的三级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分解目标,下达任务,全力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认真开展适老化”关爱活动。
3.聚焦深化改革,实施人事人才拓展工程。紧紧围绕“人才强县”战略,以服务人才为抓手,稳步推进人才人事工作。
4.聚焦权益保障,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防范,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落实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5.聚焦优化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聚焦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精准开展就业帮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以上四个单位不独立核算。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四)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4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46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8.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06%;其他收入60.96万元,占总收入的0.9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6242.2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7.34万元,增长3.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6110.55万元相比,增加298.11万元,增长4.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131.73万元相比,减少70.77万元,下降53.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不再拨入沪滇资金,省就业局不再拨入专项工作经费,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6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95万元,占总支出的75.92%;项目支出1557.19万元,占总支出的24.0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6259.23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7.90万元,增长3.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5031.14万元相比,减少121.19万元,下降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资金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1228.10万元相比,增加329.09万元,增长26.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农村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和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9.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4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每人每年16.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7.19万元,其中: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20.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
2.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及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452.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农村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协办单位奖补及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工作费用。
3.2023年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创业工作项目支出25.7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农民工欠薪整治工作和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4.2023年其他支出58.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级社会保障协办员补助及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0%。与上年6110.55万元相比增加298.11万元,增长4.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财政负担工资部分核算,原国有企业遗留问题支出,就业专项工作支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日常办公支出等。具体支出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4.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5.7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支出4.86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94.2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1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52.1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9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费支出0.8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927.01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59.4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41.6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549.7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3.1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3.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具体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1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农村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协办单位奖补及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工作费用。具体支出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302.8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23.50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5.8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54%,完成年初预算的72.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5.91万元相比,减少3.09万元,下降52.28%。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4.25万元相比,减少3.25万元,下降76.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买年限较长,减少车辆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1.66万元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9.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开展国检农民工根治欠薪专项业务,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督导检查及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64.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与上年93.10万元相比,减少29.06万元,下降3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相关部门以及县财政要求,严格控制本年度机关各项运行费用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9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27万元,固定资产474.7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527.8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其他应收款及货币资金暂未清算完毕,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480.81相比减少6.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3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00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我单位相关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资产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目标任务的实现,部门整体支出效果较好。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