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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 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 规
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组织指导全县各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 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 机制, 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 加强信用监管, 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指 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 推动实行统 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统筹推 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指导广告业发展, 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 施, 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 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产品质量安全 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组 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 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农场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 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并组织实施,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 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 系。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 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受理、指导, 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 查处药品 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 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 检工作,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依法承担地方标 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制(修) 订工作, 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执行国家计量制度, 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 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统 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依法查处知识产权相关违法行为。
14、负责盐业执法工作。 负责盐业行政管理, 强化盐产品添加剂、碘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承办县委、 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讲政治、促发展、严监管、保安全、护民生”的定位,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扎实推进“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经营主体培育倍增、监管执法、食安城创建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重党建强引领,基层党建强健有力。局党支部和24个非公党支部聚焦“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每月结合业务积极主动组织“党建+企业+职能”主题党日活动,党建促业务有效有力。点燃“红引擎”扩大企业红色“朋友圈”,今年非公党委新批复成立党支部4个。助力非公党支部建强“红色阵地”,非公党委书记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综合督查指导调研2次,为非公党支部排忧解难问题3个。
2、优时限抓公示,经营主体活而有力。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辖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个体工商户开办实现“秒批秒办”。至目前,双江自治县经营主体总量达24990户,较2022年净增3099户,增长14.16%,完成净增2771户目标的112%,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达152户。开展保姆式服务,有效推进“个转企”工作任务,今年市级下达双江任务179户,已完成197户,完成率110%。突出早部署,抓企业年报公示,公示率达99.11%,修复经营异常名录278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本年度制定部门抽查计划25项,完成25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项,完成5项。
3、挂包保强落实,食安城市创建稳步有力。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以健康县城“食安心”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十大行动”,推动领导干部包保挂联全覆盖督导,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截至三季度,督促县、乡、村373名党政领导干部分级分类完成包保2236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任务,督导完成率、承诺书上传率、发现问题整改率均为100%。累计召开创城工作联席会议2次,推进会议1次,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七彩云端APP分别开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专栏1个,发布创城信息9篇。2023年云南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得分为91.48分,在全省排名第八,全市排名第一。全县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餐饮服务企业达100%、单位食堂达100%;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其中,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率100%,流通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率100%,餐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率99.38%;完成国抽、省抽、地抽、县本级抽检任务1322批次(千人抽检量8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31批次,18批次已处置完成,13批次正在核查处置中。
4、强监管严执法,维护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平稳有力。始终将行政执法工作贯穿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中,实施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共查办案件156件,结案143件,收缴罚没款59.56万元,其中:1.食品案85件,收缴罚没款25.25万元;2.药械化案件19件,收缴罚没款19.61万元;3.特种设备案件2件,罚没款6万元。至目前双江辖区未发生“三品一特”安全事故。一是食品方面。双江辖区学校食堂“6T”管理模式覆盖率达100%,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为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为95%。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两会”、中国·双江第七届冰岛茶会等重大保障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生产环节完成率100%,流通环节完成率100%,餐饮环节完成率100%。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生产环节完成率100%,流通环节完成率100%,餐饮环节完成率100%。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完成2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推广运用食品流通环节“云智溯”平台,辖区超市、白酒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及学校食堂共计90家已进行注册使用。完成26家特殊食品企业抽考,完成率100%。二是药械化方面。开展“药剑”2023联合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按要求完成检查覆盖率,同时完成上下半年药品跨县交叉检查,完成医疗器械抽样3批次、化妆品抽样3批次,配合市局完成药品抽样1批次。强化“两品一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70例、完成任务数的118%,化妆品不良反应23例、完成任务数的153%,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60例、完成任务数的313%。三是特种设备方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城镇燃气及气瓶、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推进年等专项行动,至目前检查特种设备512台(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69条,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安全隐患69条,下达监察指令书11份(均已完成整改),其中:1.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城镇燃气相关企业12家(次),发现隐患13条,出具指令书2份;2.深刻汲取弥勒市 10·18 电梯坠落事故教训,检查电梯相关企业30家,检查电梯301台(次),发现隐患17条,出具指令书2份。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两个责任”,全县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81家,完成“两个责任”录入80家。四是产品质量方面。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截至目前,12315平台接收的举报投诉共有469件,完成调解454件,调解率96.8%;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门店创建,共创建4家。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监管,检测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747台/件,其中:现场监督销毁不合格计量器37台/件(自然磨损)。配合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的热轧带肋钢筋、PVC管、汽油等重要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完成重要工业产品抽检51批次(结果尚未反馈)。五是价格和网络交易方面。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价格监督检查,正在开展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及6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合规监督检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行政指导电子商务平台12户次,约谈电子商务餐饮外卖经营主体3户次,处理互联网广告违法线索1条。
5、抓提升促提质,巩卫成果持续有力。一是农贸市场全提升。发动汇金集贸市场经营主体自行投入570万元资金完成市场提质改造,利众市场自行投入980万元资金建设美食城;牵头有关单位督促北河市场开办方自行拆除违法违章搭建建筑11处(面积2672.43㎡);8月以来牵头组建由“管集市”成员单位组成的40人工作组入驻城区市场扎实开展“管集市”;二是餐饮“三防”全提质。以责令、停业、立案查处为抓手,严格落实“净餐馆”专项行动“红黑榜”制度,完善黑榜退出机制,更新“食安心”行动餐饮红黑榜和“净餐馆”专项行动黑榜整改“回头看”各3期。通过五抓实,强力推动餐饮单位“三防”设施全面提档升级,组建12个工作组指导县城主城区和忙糯乡餐饮单位建设“三防”设施并在今年6次迎接省、市爱卫办爱国卫生复核时餐饮单位“三防”设施得到复核组的高度赞扬,同时上报省爱卫办餐饮“三防”典型案例1个。至目前共指导餐饮单位就餐区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492户,其中无法安装53户,完成安装439户,落实“三防”补助经费8.72万元。
6、强提质重品牌,服务茶产业有序有力。双江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以及《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一是实施茶叶初制所规范提升工程。以事后监管促质量规范提升,草拟上报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双江自治县茶叶初制所管理办法》,至目前全县共有茶叶初制所4012户其中:正常经营3388户,歇业624户;扎实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实操培训和外出学习各1期,研判提出茶叶初制所规范“2313”工作目标。二是品牌赋能促茶产业强县。夯实区域公共品牌基础,目前起草完成《双江自治县“勐库大叶种茶”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申报勐库大叶种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正在筹备中;4月积极委托第三方申报勐库大雪山2700年的商标注册;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跟踪接洽双江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后续工作2次。三是产品质量溯源助力茶产业发展。召开茶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及“勐库大叶种茶”公共品牌推广应用培训工作会议4场次,共有16家茶企注册使用溯源平台,共发放溯源码共11.9万个。四是服务“中国双江冰岛茶荟”运营选品。实地走访企业60家预选直播茶产品145款,帮助指导“中国双江冰岛茶荟”选用茶产品58款,开播两个月网络交易额:220万元。五是经营主体规范和处罚双发力。帮助涉茶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470余家;受理消费者投诉涉茶举报366件,办结362件,调解率为9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万元。
7、抓统计促入统,经济指标实而有力。抓餐饮业营业额统计。抓餐饮业营业额统计。2023年拟完成餐饮营业总额2.92亿元,增长36%。至10月,累计完成限上餐饮业营业额0.81亿元,同比增长62.84%,总体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抓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统固定资产0.59亿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1.5亿元的39.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市场规范股、 质量监督管理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法规股、稽查股、 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管理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在6个乡(镇)分别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所属单位1个: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我部门为一预算单位,下属单位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但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部门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13%;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0.8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1046.99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09万元,下降1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59万元,下降10.96%,减少原因:单位人员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3.50万元,下降30.43%,收入较上年减少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及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补助资金减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8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80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206.41万元,占总支出的21%;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1140.93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7.72万元,下降13.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7.81万元,下降16.89%,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单位人员减少,故财政拨款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3.61万元,增加35%,增加原因:农贸市场改造资金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厕所回购项目完成,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专项经费支出9.8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专项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2.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支出9.3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营业执照购买等支出。
3.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支出17.4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4.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经费支出8.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药品医疗器械专项工作各项支出。
5.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6.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7.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7.8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各项支出。
8.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资金3.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支出。
9.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各项支出。
10.烟草协助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协助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工作各项支出。
11.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工作专项经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费用支出。
12.2023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0.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13.勐库大叶种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项经费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勐库大叶种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项支出。
14.茶产业培训专项经费17.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茶产业培训工作各项支出。
15.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各项支出。
16.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9.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项支出。
17.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相关专项资金38.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各项支出。18.中央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2.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支出。
19.北河农贸市场公厕变私为公改造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北河农贸市场公厕变私为公改造工作各项支出。
20.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6%。与上年1035.49相比减少113.59万元,下降10.96%,下降原因:单位人员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5%。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北河农贸市场公厕变私为公改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5.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88%,完成年初预算的6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4.1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67%,完成年初预算的69.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外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国外接待,故无国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2.62万元减少2.48万元,下降19.64%。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3万元,减少33.67%,减少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3.63万元增加0.54万元,增长14.88%。增长原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市场秩序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指导工作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秩序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市场秩序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指导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双江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0万元,比上年166.09减少105.69万元,下降63.63%,下降原因:邮电费和劳务费较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2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2万元,固定资产438.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9.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25.1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4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0.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