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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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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4)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外国人在双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部分下放的公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

(5)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部分下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跨省民用爆炸物品准购证、准运证核发。

(8)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9)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0)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部分下放的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

(11)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危险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审批。

(1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3)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具体职责是: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全力做好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县政治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一)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核心,坚决打击涉恐涉稳涉边违法犯罪,不断健全情报信息收集机制,强化涉恐涉邪情报分析研判,不断强化宗教场所管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摸底。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厉打击邪教破坏活动。(二)以“雷霆2023—歼击1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引擎,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共立刑事案件694起,共破获379起。其中,命案保持“零发案”,共破侵财案件84起;共破获诈骗案61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65人。共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81起139人。其中,刑事案件44起79人;行政案件41起60人;“三非”行政案件21起24人。拦截管控预出境人员1144人。共核查断卡线索234条234人,办理两卡刑事案件19起20人,收缴“两卡”27张,返还受害人金额21.2万元;办理两卡行政案件54起54人。共处置诈骗预警525条,止付金额258万余元,冻结金额523万余元。共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6.98万人。全年,共查破毒品刑事案件23件,缴获毒品42.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移送起诉10人;查处涉毒行政案件24起,查获吸毒人员144人,收戒65人,办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1起,抓获违法人员2人,查获危险化学品32吨。共受理经济案件22起,破案5起;共联合烟草专卖局开展涉烟查缉20次,查获涉烟行政案件65起,查获卷烟6524条,涉案金额88余万元;查获烟叶8040公斤,涉案金额19万余元。查获走私案件14起,查获活体牛15头、涉案金额19万元,接受云端系统协查案件23起132人。全年,共受立环食药知森领域案件42起,破案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起诉17起20人,查获疑似犀牛角5克,收缴野生动物144只,野生植物兰花13丛,野生石斛32丛,挽回经济损失120万余元。(三)以“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将大排查大整治与“歼击1号”“昆仑2023”“普法强基”“醒酒行动”等打击整治专项工作统筹结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118起,查处760起,查处率67.98%,结案率56%,抓获人员695人。(四)以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驱动,全力守护公共安全,年内共排查出国省道和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29处,全部完成治理,其中标准化治理87处、低成本治理842处。通过开展波次攻坚,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1570起,其中无证驾驶1751起、摩托车违法载人2448起、不系安全带8270起、不戴安全头盔19398起、其他违法行为9281起。共接处道路交通事故2047起;死亡12人,受伤288人,财产损失82.03万元,共接报警情24298起;城区四个作战单元在网格化街面巡防工作中,在重大节庆和敏感节点积极开展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工作,常态化屯警街面提升街面见警率。查获“飙车党”“炸街族”涉案人员5人;查获“聚众赌博”窝点5个,违法嫌疑人员55人,赌资34911元;全县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做到依法应收尽,全力服务保障好执法办案,全力服务保障了执法办案和各类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积极推进“护校安园”工作和“平安医院”建设。(五)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涉酒警情分析研判52期,下发警情研判指令52期;核查上级推送涉酒高危人员55批次;处理酒后驾驶机动车422起422人;基层治安部门共调处涉酒矛盾纠纷284起;街面巡逻防控部门通过“双快”警务机制,及时制止涉酒类警情55起。积极推进智能感知前端防控网建设,自筹经费建设20个点位任务,新增安装摄像头562个。(六)以公安“放管服”改革为导向,全面改革创新提升队伍素质,公安服务窗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全面落实,全年,全县公安机关累计办理居住证6455证;办理身份证11176证,办理临时身份证747证;车驾管业务窗口共办理机动车业务12174笔、驾驶证业务10282笔,8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业务5940笔;办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1102证,办理外国人出入境证件57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4个综合管理机构(政治工作办公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办公室)、13个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7个基层派出所(勐勐中心派出所、沙河派出所、勐库派出所、贺六派出所、大文派出所、忙糯派出所、帮丙派出所)、1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5人。其中:行政编制1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60人,其中:行政人员1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25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为其中2辆已申请报废,资产报废流程已完成,报废批复暂未下达,资产系统暂未下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16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2.79万元,占总收入的97.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4.81万元,占总收入的2.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7.10万元,下降15.57%,下降原因: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未缴纳10月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11-12月五险;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3.50万元,下降9.65%,下降原因: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未缴纳10月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11-12月五险,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化;事业收入无变化;经营收入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93.60万元,下降77.32%,下降原因:上级补助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7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7.09万元,占总支出的81.53%;项目支出1195.31万元,占总支出的18.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47.56万元,下降11.58%,下降原因: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未缴纳10月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11-12月五险;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63万元,下降2.18%,下降原因: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未缴纳10月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11-12月五险,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729.93万元,下降37.91%,下降原因:项目支出内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化;经营支出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7.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8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1.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5.31万元,与上年同期1925.24万元相比减少729.93,同比减少37.9%,减少原因:边境立体化建设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40299: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4.39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工作经费,维护烟草行业秩序;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经费144.8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战斗力为公安工作提供重要技术保障;疫情防控民警工资44.1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2020年中央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看守所检测点工作经费0.5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有效保障看守所内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羁押人员及民辅警防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防控卡点人员伙食费及卡点聘请人员经费5.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伙食费用支出;支援沧源民兵工资44.1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用于保障支援沧源疫情防控工作所抽调民兵的经费;税务局返代扣代缴手续费0.89万元,工作开展情况:用于公安工作经费开支;打击零星毒贩工作经费50.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禁毒专项工作经费,全面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强化吸毒人员管控;临沧市公安局拨“2.19”专案办案业务经费10.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用于侦办“2.19”专案经费保障;卫健局拨疫情防控卡点伙食费0.23万元,工作开展情况:用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卡点工作开展;烟草专卖局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43.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维护烟草行业秩序;公安机关边境维稳和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40.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反恐训练中心附属项目及大文派出所附属项目经费100.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安机关重大安保应急维稳经费10.0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重大安保维稳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公众安全感;2021年度烟草打假打私专项经费3.37万元,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执法能力;打击涉烟违法犯罪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费2.6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提升执法效果,维护市场秩序;省级补助社康社戒专职人员经费1.12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2021年缉私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28万元,工作开展情况:支持开展缉私工作,确保反走私工作的顺利进行;2022年公安机关省对下转移支付森林警察大队办案业务补助经费5.54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森林警察大队的办案活动,提升办案效率;2022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补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元专项经费7.63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省级补助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专项经费0.2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扎实做好风险、稳边境、战疫情、保安全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整治环境;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社区戒毒康复环食药侦及绩效考核补助专项经费5.04万元,开展工作情况:支持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支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犯罪侦查和执法活动;公安机关技防视频监控设备维护及网络租用专项经费62.47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促进辖区平安城市建设。2040220: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26.59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提升装备保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战斗率;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47.37万元,开展工作情况: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公安机关破案、办案效率及质量;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大活动安保专项经费17.64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开展;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经费14.03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森林警察大队的办案活动,提升办案效率;省级补助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公安机关提升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能力水平;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扫黑除恶专项经费6.0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公安机关开展包括政策宣传、线索排查、案件办理等扫黑除恶工作;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打击跨境赌博专项经费7.66万元,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办理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及开展宣传;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重点因素工作经费20.74万元,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保障公安局机关打击各类如毒品、诈骗、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工作;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扫黑除恶经费4.14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公安机关开展包括政策宣传、线索排查、案件办理等扫黑除恶工作;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森林公安办案业务经费3.94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森林警察大队的办案活动,提升办案效率;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7.37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保障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工作所需的办案及业务装备经费;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边境管控专项经费8.41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反恐业务专项经费12.60万元,工作开展情况:用于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2022年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0.91万元,工作开展情况:支持开展缉私工作,确保反走私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打击偷越国边境专项经费0.66万元工作开展情况: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专项经费49.48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提升装备保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战斗力;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经费106.46万元,开展工作情况: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公安机关破案、办案效率及质量;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禁毒工作因素经费14.19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禁毒专项工作经费,全面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打击电信诈骗专项经费1.02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公安机关提升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能力水平;公安机关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禁毒业务专项经费64.67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禁毒专项工作经费,全面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强化吸毒人员管控;2040202: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专项经费20.0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辅警服装经费;留置看护辅警装备及培训专项经费5.0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留置看护辅警装备,开展培训,提升留置看护辅警工作能力;犯人体检及被服专项经费3.44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在押人员被服。2019999:市级补助忙糯派出所灾后恢复重建经费9.9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保障购买忙糯派出所灾后重建正常运转装备。2049902:中央补助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对遭受犯罪侵害的贫困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其他项目经费24.83万元(因项目部分内容及工作开展情况涉密,不宜公开,如有需要,可到本单位查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7%。与上年相比减少632.85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减少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中缅段)建设资金,智慧治理体系及智慧警务保障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会议中心及执法办案场所改造、“情指勤督舆”合成作战中心建设三个项目专项经费,减少追加留置看护辅警工资及工作经费,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减少援边警力保障及慰问专项经费,减少“十三五”公安机关政法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减少看守所安全隐患整治经费,减少武警双江中队营房改造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购买忙糯派出所灾后重建办公设备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4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抚恤费及社会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万元,决算为11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6.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47%,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执行中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购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86.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45%,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执行中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万元,决算为4.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8%,完成年初预算的8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6.60万元,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执行中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购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86.94万元,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执行中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万元,决算为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做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执行中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0.21万元,增长14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6.6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55万元,增长8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6万元,增长172.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大部分车辆老化,车况较差,加之年内执法办案及各类安保维稳工作任务繁重,用车频繁,导致车辆维修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因年内工作需要,上级工作检查指导、督导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保障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07万元,比上年增加25.09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383.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93万元,固定资产5,524.1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5万元,无形资产688.2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5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根本来设立部门绩效目标,并结合部门年度预算安排数,有的放矢实施了支出保障。从绩效自评情况看,一是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是科学、合理的,是符合部门职责的;二是预算执行真实有效,预算调整和执行进度符合财政规定;三是年度预算目标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四是预算支出效益明显,有力保障了县公安局依法履职所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自评为优秀。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312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1113053740245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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