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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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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现场,规范建筑现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现场活动、建筑现场准入与清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现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拟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指标高效落实。建筑业注册地总专包全年预计完成113000万元,同比增长50%;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4.4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0000万元,同比增长3%;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完成970.90万元,同比下降72.30%;新增登记建筑企业93户,培育新增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家。

2、扎实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认真谋划新开工项目。双江自治县尹景花园片区配套设施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200万元;环城南路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580.13万元;双江自治县迎宾大道入城段项目完成投资90万元;双江自治县锦丽新城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于11月5日进场施工;双江自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完成可研编制,计划于2024年1月启动实施。

2.持续推进续建工程项目。环城南路一期工程已完成初验;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完成投资230万元;2021年排水防涝(勐勐南北路)项目完成投资200万元;勐库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投资约2000万元;大文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投资570万元;忙糯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投资约450万元;邦丙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投资约670万元。

3、加快民生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600万元,改造居民户数700户,改造面积85500㎡;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00万元,改造居民户数230户,改造面积16900㎡;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

2.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2022—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00万元,完成居民户数650户,改造面积65000㎡;2023年棚户区改造(勐勐、沙河片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800万元,完成改造居民户数220户,改造面积67400㎡;2023年棚户区改造(勐库片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00万元,完成改造居民户数80户,改造面积6200㎡;双江自治县2024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勐勐片区、沙河片区、勐库片区)建设项目计划改造完成可研编制和方案设计。

3.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建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分为主体改造和室外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两部分实施,本次主体改造招标规模1800万元,计划改造房屋1172套,改造建筑面积53021平方米,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双江自治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下达指标400套,目前正在进行可研编制。

4.推进绿美城镇、绿美社区建设。绿美县城建设(滨河大道北片区)项目,目前已完工处于项目验收阶段;忙袜河滨河公园二期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可研编制、项目用地报批和土地征收等工作;北回归大道(县标至十字路口段)绿美道路建设项目已完工;城市中心公园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约400万元;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00万元;木荷公园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5.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指导各乡镇积极梳理农户名册,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2023年度指标共下达1353户,资金下达1830.20万元,发放300万元。

6.推进公租房分配及住房补贴发放。新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198户,续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1000余份,审核2023年申请人800余户,预计于2024年1月份分配277户;发放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49人3.08万元,第二季度住房租赁补贴49人3.07万元,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48人3.02万元。

4、持续加强住建领域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与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新开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集中督导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2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发现隐患问题190条,已整改188条;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检查及部门安全检查15次,下发整改通知12份、发现隐患问题66个、整改65个,重大风险问题1个已落实风险管控,组织3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业务培训,录入并排查“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APP燃气用户744家,发现并整改隐患71个,整改100%;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监督检查15次,扬尘污染问题投诉3起,答复3起,监督整改2起,停工停业1起。

2.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组织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进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云建宝使用管理培训。定期不定期到各个在建项目工地督促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重点制度。5个项目均进行实名制登记,实名制平台入库5个,绑定农民工工资专户5个,江东首府及锦丽世家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对农民工工资的核查验收工作,202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无农民工上访事件。

3.鼓足干劲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窗口人员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门综合窗口共接件并办理374件,2023年无差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100%。积极推进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批核发13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完成质量监督注册7个面积248313.70平方米,完成竣工备案6个面积达25940.70平方米。完成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6项。

4.有序推进物业小区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33次,强化物业公司的服务意愿,加强对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的保障;大力推进城镇住宅小区的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排查,并建立了物业排查制度,形成日巡查月上报的机制,要求物业公司每天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上报相关情况。

5.持续抓牢公共租赁住房治理。开展联合入户排查,对转租、转借、连续闲置六个月以上、连续欠费六个月以上等涉及违规行为进行清查,共入户走访4000余户,完成清退321套(其中:转租、借住106套,已购房146套,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40套,连续欠费6个月以上29套)。

6.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维护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改革相关事宜。2023年办理2综行政处罚案件,共处罚2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单位4个但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和规章上报审批;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储备和筹建;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到位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和“先租后售”收入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复核和审批,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保障(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和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负责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房地产管理所。主要职责: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指导并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善相关报批及房屋预售等相关手续;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规划和管理,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状况,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工程质量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受理工程质量投诉,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全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进行管理,并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已建的人防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通信工程进行技术维护和管理,承担全县防空袭演练的通信工作,承担平时对全县人防系统专业队伍人员的组织和专业培训,承担县级机动指挥所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承担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任务,负责县级人防通信电台和空情接收值勤,兼职履行人防办指挥信息的职能职责,负责管理、维护县人防“4518”工程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及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工作,负责县级人防机动指挥所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4.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等;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10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9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58.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01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9093.3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4.44万元,增长36.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70.27万元,增长35.98%;其他收入增加34.17万元,增长706.05%。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市政道路建设、景亢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9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89万元,占总支出的7.10%;项目支出11515.92万元,占总支出的92.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166.8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28.93万元,增长21.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6.69万元,增长38.96%;项目支出增加1982.24万元,增长20.79%,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市政道路建设、景亢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15.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99.88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县城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付36米大道、南勐河东路北段及延长线、环城北路桥、环城南路桥项目支出1200万元;2、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度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办公经费2万元;3、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勐勐镇2022-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支出80万元;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65万元;5、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含租赁补贴),主要用于支付双江自治县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含租赁补贴)支出1032.20万元;6、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300万元;7、省级示范村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主要用于归还省级示范村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102.35万元;8、市政建设及住房保障管理支出59.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支付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9、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00万元;10、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弄翔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11、防汛抗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主要用于支付排查整治防汛抗旱消防安全隐患经费5万元;12、忙袜河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忙袜河休闲广场支出596万元;13、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主要用于11条美丽县城道路绿化亮化支出99.8万元;14、南勐河风光带城市滨河休闲绿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南勐河风光带城市滨河休闲绿地建设项目支出500万元;15、沙河乡允俸村景亢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项目,主要用于沙河乡允俸村景亢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项目支出1090万元;16、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美丽县城环境卫生治理建设项目咨询服务费支出10万元;17、双江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支出100万元;18、双江县城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569.73万元;19、双江县和谐大道河西一号路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和谐大道、河西一号路支出817.88万元;20、双江县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维护工作,主要用于管理维护费用支出50万元;21、双江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主要用于贷款还本付息支出882.58万元;22、双江县尹景花园片区配套设施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主要用于燃气管网更新改造支出1155.88万元;2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双江自治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260万元;24、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双江县(2022年度-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25、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双江自治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1700万元;26、双江自治县邦丙乡邦丙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用于新建污水管网、新建污水检查井支出17万元;27、双江自治县忙糯乡忙糯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用于新建污水管网、新建污水检查井支出17万元;28、还款协议,主要用于双江自治县怡安小区工程还款协议支出200万元;29、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鉴定相关费用支出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9507.72万元相比增加2851.09万元,增长29.99%,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市政道路建设、景亢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23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临时工工资、车辆运行维护费、污水处理费、排水防涝建设、美丽县城建设、省级示范村贷款本金和利息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9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沙河乡允俸村景亢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5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万元,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决算为1.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62%,完成年初预算的71.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5.37万元增加0.60万元,增长1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万元,比上年2.58万元增加1.74万元,增长6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比上年2.78万元减少1.13万元,下降40.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由于车辆购买年限长,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故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项目推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防汛督导检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农民工工资检查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4.19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68.60万元减少34.41万元,下降50.1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临聘人员工资纳入到人员经费支出进行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496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46.76万元,固定资产87.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617.65万元,无形资产0.9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9407.3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566.89万元,增长289.2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支付在建工程项目资金、将已竣工结算和已审计的项目资产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中。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88.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70.4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8685.8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3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56940.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963.80平方米,账面原值2876.34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89.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有资产处置,无资产处置收入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人防办划出我单位,人防资产无偿划转至双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故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绩效自评工作上规范程序,严格考核,有效评价。结合年初上级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对项目来源、目标效能、工作进展及成效、资金使用等方面逐项进行自评。通过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找出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3200301111

  
附件【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1121025295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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