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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订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千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五)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六)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七)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八)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抓好双拥共建,巩固双拥创建成果。营造全域宣传氛围。对双拥林、双拥公园、双拥公交站等10余个双拥主题宣传园(点)进行定期维护,在公共场所设立“军车免费”、“军人依法优先”、“军人免费”等服务窗口80余个,构建全领域、全方位、立体式的拥军格局。注重培树典型引领风尚。于7月28日举办双拥表彰晚会,对17名爱国拥军模范个人、25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个拥政爱民模范个人、2个拥政爱民模范单位、2名模范退役军人和1名最美退役军人给予表彰。上半年,在“中国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人民网”等多平台共计发表报道10篇。通过挖掘申报,我县土戈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志华被评为2023年临沧市最美退役军人。英烈褒扬纪念正常开展。组织政府部门、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到千信完小、民族小学等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共计34场次6000余人次,清明期间提供线上线下祭扫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异地祭扫烈士家属3户18人。举办1次现役军人立功喜报集中送达暨表彰仪式,在新兵欢送会上集中送立功喜报2次,年内为全县3名三等功和34名四有优秀士兵家庭进行了表彰。常态化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对不适宜宣传的进行撤除,激励更多的有志青年投身部队。社会化拥军创新开展。加强对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协会自治+自愿参与”的管理模式,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开展慰问3次60余人,发放慰问金3万余万元。开展“百业千店”齐拥军优惠让利活动,2023年新增拥军会员单位和个人23家,累计优惠让利20万余万元。
严格把握标准,全面开展优待抚恤各项工作。一是帮扶困难退役军人。2023年累计帮扶解困退役军人171人,合计22.39万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5人148万万元。二是落实优抚待遇。2023年1-10月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817.65万万元,12105人次。三是加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优抚对象人员台账,精益求精管好老兵档案,落实“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模式,对全县退役军人档案实施电子化管理,目前已扫描归档940人,工作正在推进中。四是优待证发放有序推进。优待证申领以来,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有2233名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完成优待证办理申领手续,发放优待证2107张(包含小黑江41人,消防队7人)。
完善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一是标准化建设服务中心(站)。创新组建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4家,全县涵盖1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4个乡(镇)、村(社区)服务站、4个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和80个行政事业单位退役军人联络室,形成了“一中心、三站、一室”的网格化服务体系,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的服务网络。将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补助每月500万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属全省首家落实服务专干补助县(区)。二是率先成立“老班长”工作站。遴选4位素质过硬、口碑良好的“老班长”,通过“兵说兵话、兵解兵心、兵讲兵理、兵解兵惑”等方式,每周一到县级服务中心坐班,耐心为老兵解答和办实事,确保了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向好。三是多万元化保障军休幸福生活。每年组织开展一个主题活动、两次健康体检、三次学典型红色传承活动、四次党员活动、五次办实事活动,以“一二三四五”工作法提升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年内组织召开军休座谈会、趣味运动会、体检45人次。
部门联动多举措,推进军地协调共进。为进一步发展和巩固新时期军政军民关系,开展一系列拥军活动,切实为部队官兵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一是开通拥军公交专线。协调交通运输集团双江分公司免费为部队广大官兵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让部队官兵在营区门口就能乘坐专属公交车。二是设立拥军快递取件点。为解决官兵收件慢、寄件难等问题,同时为确保驻地部队保密安全,协调县内民营快递企业,将所有军队进双邮件汇总归类,灵活调整配送频次,及时将包裹、快递以最快速度送到官兵手中。三是举办军队联谊鹊桥会。为吸引更多非临沧籍退役军人留在临沧境内就业创业、工作生活,让“临沧兵”成为临沧人,为驻双军警部队适龄官兵搭建军地青年交流平台,6月28日组织各界优秀女青年与驻地男青年官兵开展丰富多彩的鹊桥联谊会。四是举办“双拥”杯篮球邀请赛。邀请12支队伍200余人,开展34场精彩角逐,大力营造军民鱼水情深的良好双拥氛围。五是开展2023年“八一”慰问。对部队进行常态化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官兵身边,全力以赴解决部队驻训期间的各种困难为部队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年内发放慰问金慰问物品12万万元。六是开展电影慰问放映活动。年内到部队开展了两次公益电影拥军慰问放映活动,采取多场次、分批次收看的形式,以送红色电影进军营的方式,缓解官兵们繁重的训练压力和紧张的工作情绪。七是做好军供应急保障。始终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的宗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保障工作相关事宜,细化保障任务,详细分工,连续奋战3个昼夜,圆满完成某部队军供应急保障任务。
强化志愿服务,队伍管理规范高效。以“123456”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志愿者服务队服务保障水平,在忙糯乡“10.8”抢险救灾、“11.18”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树立广大退役军人良好形象。2023年举办庆“八·一”首届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运动会,举行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授衔授旗仪式,共为11支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授予了队旗,为165名退役军人志愿者授衔,组织志愿者参加“服务在行动”夜校培训班。通过“以赛促建、以赛促训、以赛促稳、以赛增亮”的方式,真正锻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志愿队伍,2023年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义务理发、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5次400余人,“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荣获县第一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打造了“退役军人”品牌,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尽退役军人绵薄之力。
强化使命担当,做好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一是落实移交安置政策。超前谋划,提前与部门对接,积极落实安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安置手续,2023年顺利完成安置3人,全部安置在事业(工勤)岗位。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市级招聘会2次,举办技能培训2期,及时发放生活补助和支付培训费用。二是持续运用好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确定10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并聘请了18名就业创业导师,2023年共举办2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班,协调人社局举办1次招聘会,通过“基地实训+就地就业+辐射带动”的方式,有效解决了12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难题。协调县人社局开展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切实加大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及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0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2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01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0.4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1854.35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5.34万元,下降6.76%,减少原因是病故军人抚恤经费减少、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村服务专干补助纳入大岗位制发放、编制外长聘人员经费调整等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5.56万元,下降6.80%,减少原因是病故军人抚恤经费减少、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村服务专干补助纳入大岗位制发放、编制外长聘人员经费调整等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增加0.22万元,增长2.83%,增长原因是军休人员定期增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3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76万元,占总支出的22.40%;项目支出1343.51万元,占总支出的77.60%;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1879.23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7.96万元,下降7.87%,减少原因是病故军人抚恤经费减少、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村服务专干补助纳入大岗位制发放、编制外长聘人员经费调整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87万元,下降16.72%,减少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人员减少、村服务专干补助纳入大岗位制发放、编制外长聘人员经费调整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70.08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病故军人抚恤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0%。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3.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6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抚恤支出974.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优待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经费;
2、退役安置支出167.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及遗属退役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军队转业干部解困补助等;
3、退役军人事务管理175.35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及春节八一慰问经费,临聘人员工资等;
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6.0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上年1861.96万元相比减少140.56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自然死亡减员导致优抚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6%。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为干部职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休无军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救助医疗难退役军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50%。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因上年无预算,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开展军供保障工作,上级检查次数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军休干部及日常外出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军供保障工作,以及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69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87.99万元,下降90.08%,主要原因是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补助经费纳入大岗位统筹发放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2万元,固定资产30.56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0.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31.4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400.7平方米,账面原值63.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紧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主题,突出抓重点、抓落实的工作基调,从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抚恤优待和双拥工作、信访维稳和思想政治工作、褒扬纪念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五个方面入手,健全工作机构、创新体制机制,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方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全市广大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2.绩效目标自评情况:2023年本部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一是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我单位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开支,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5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