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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单位名称

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负责人姓名

王斌

机构电话

0883—7621884

传真

0883—7621884

职能职责

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出管理职责。编制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市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承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等工作。负责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五)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驻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联系驻双金融机构推动政银合作;负责金融保障任务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负责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工作,做好审核申报和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综合改革。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镇)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双江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双江自治县财政局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及时共享。

机构设置

二、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设18个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文秘、督办、机要、信息宣传和意识形态、信访、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拟订有关综合性文字资料;参与财政政策研究和相关调研;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等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负责研究重要财税改革方案、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重大财经专题;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涉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收入分配、国有资源管理、住房改革、彩票管理、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管相关财政资金;承担双江自治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和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对机关涉法事务和文稿合法性审查,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审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牵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调研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重点税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预算股(绩效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研究提出年度和中长期财政政策,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拟订县本级财政支付制度,负责财政结算;承担归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指导乡财政预算管理;负责拟订和完善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建议;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申报发行、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县级财政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拟定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牵头共性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方面运用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国库股(非税收入管理局)。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负责拟订并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县级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规定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牵头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管理全县财政票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经济建设股。归口管理发改、工业、交通、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拟定支持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行政政法股。归口管理党政机关、公共安全部门、群团组织等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拟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负责办理驻双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教文化股。归口管理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农村股。归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涉农整合等资金;牵头局机关挂包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资源环境股。归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实施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涉外金融股。归口管理商贸流通、金融等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汇总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新型金融业态稳步发展;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差补贴管理、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的审核申报、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制金融等有关业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人薪酬清算审核、全县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拟定和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筛选PPP项目;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贷款管理工作;协助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负责财政涉外综合研究、落实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融资目标任务,拟订考核奖励办法,组织考评、提出奖励意见,引导银行业加大服务双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协调全县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工作,指导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实现融资;负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工作。拟定支持对外开放、商贸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有关财经合作事项;承担国际区域合作中相关协调、组织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监督评价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以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县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会计股。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牵头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管理和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体制改革及改革重组等工作;监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负责罚没物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等工作;承担行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按规定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起草年度全县行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负责行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行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国资委办公室)。承担国资党委会会议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国资委日常工作;负责县属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管理的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管理企业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企业党组织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协调所管理企业的群团工作;负责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考察推荐县属企业董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负责县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向县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股。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相关工作;组织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起草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章制度等草案;承担企业国有资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管企业业务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组建、改制、重组、整合等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统筹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的处置体系,统筹协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地方金融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统计报表收集填报工作;负责联系驻双银行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负责配合人行双江支行开展监管工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置和化解不良债务风险;组织开展政府与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双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促进银行保险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配合做好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的引进、设立工作;配合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配合组织驻临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开展重大活动;负责按期收集分析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完成情况,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协调推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工作;组织研究提出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和重要区域的融资建议;负责拟订全县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上市、挂牌、发债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直接融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基金及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工作;配合推进投融资主体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业务,做好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审查;研究起草加快我县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统筹谋划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地方金融法制环境建设;承办机关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审核等工作;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北回归大道4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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