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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单位名称

双江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人姓名

宋欣洋

机构电话

0883—7622295

传真

0883—7622295

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 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 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和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 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 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 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 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 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 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 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 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 场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 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生产、森林防 火、扶贫救济、工青妇、机关后勤、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 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 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 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 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 机关及县文物局、直属单位的党群、机关纪检和组织人事管理事 项。负责拟定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法制教育、 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组织人事、人才培训、 干部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 章草案和政策文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指导和管理直属单 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职称 评审、申报工作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 担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管理事项。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公共服务股(艺术股)。 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的指 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公 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和艺术创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艺 术水平考级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活动,艺术精 品创作,全县文艺表演团体建设,艺术团队改革等工作。组织协 调和管理全县范围内的艺术活动和非营业性艺术比赛、评奖和演 出活动,参加各级各类专业艺术比赛,文化艺术科研的攻关及成 果推广利用等事项。承担组织举办县内文化活动等工作。拟订文 化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 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 资工作。促进文化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 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全县文化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拟订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对外交流 政策并组织实施,细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指导和管理 全县文化对外宣传推广。组织协调政府、民间在文化领域交流合 作有关事务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文化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智慧旅游股。承担全县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 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旅游资源普查、保护、规划、开发。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 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 关工作。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 有关工作。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科技创 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 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 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协 调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 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旅游对外宣传推广,负责拟订全县旅游对 外交流政策、旅游营销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大型旅游对外 交流推广活动。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度假 区建设。指导全具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具体负责重点旅游区域、 重大旅游项目、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产品的统筹开发、宣传推 广和营销。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举办县内旅游活动等工作。组织协 调政府、民间在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事项。组织开展旅游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指导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双江双赢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四)文化遗产股。承担全县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 产和博物馆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全县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措施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考古勘察 调查,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 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 建立健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物拍卖、进出境、鉴 定管理和博物馆业务指导、日常管理、交流与协作等工作。指导 民族民间优秀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保护、利用,全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工作。组织 协调文物的管理、抢救、发掘、维修、保护和审核、申报县级以 上文物保护单位等业务工作事项。负责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应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指导文物管理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工作。

(五)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 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 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 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 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 负责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节庆活动备案和文化 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 管理。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务。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 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 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

办公地址

双江自治县勐勐镇贺奉路1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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