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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单位名称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人姓名

李国胤

机构电话

0883-3081101

传真

0883-3081101

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部署。

(二)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的改革发展。

(三)负责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全系统经营联合与合作。

(四)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指导和监督下级社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

(五)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六)指导全系统对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和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及成员社的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

(七)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及《双江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3个内设机构(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行政事务,负责单位日常运转;负责机关学习、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综治维稳、安全保卫、接待、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各股室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财会计统股。负责单位财务和全系统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管理使用;负责全系统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负责和指导全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干部职工工资;负责系统食用菌产业发展及项目管理;管理和监督本级社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监督各种专项资金;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指导下级社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指导社有企业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合作经济指导股(加挂双江自治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牌子)。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指导全系统改革和发展;负责项目选择、上报、协调和实施;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系统行业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发展;指导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流通龙头企业;指导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系统的种植、养殖、加工业的改造提升和创新工作;指导全系统引进合作项目,开展联合与合作;指导全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仓储、运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双江县北回归大道4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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