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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民政局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单位名称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

负责人姓名

李改生

机构电话

0883-7621708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事宜进行查处,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四)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六)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村(社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八)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设6个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信息化建设、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民政法治建设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民政项目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县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我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政局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

办公地址

双江自治县勐勐镇月牙路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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