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简称:县林产业园区管委会)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内设 5 个正科级事业机构。 (一) 办公室 主要负责园区机构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政法、 武装、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电文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 保密、政务信息、对外联络、机关保卫;负责公务接待、会议组 织等工作;负责园区机关人事与劳动工资管理、职称评聘和干部 调配、培训,考核、选拔使用、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保管 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的印章;负责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 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注意搜集、整理与园区发展有关的新信息、 新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园区机 关后勤事务管理服务及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使用等工作;负 责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局 主要负责编制园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负责对入园企业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的跟踪、监 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和经济贸易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有关 的经济贸易活动;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园区的投资项目;负责 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统计和信 息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管理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等工 作。 (三) 财政局 主要负责编制财政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 支,管理财政专户;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园区财政基 本建设项目和征地动迁资金的监督管理;管理园区会计工作,监 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 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 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和执行园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对园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 宣传贯彻;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区域内金融行业 沟通和协调工作;研究实施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督促会 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 国土规划建设分局 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报批园区相关规划;负责 园区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初 步审查;负责或协助入驻园区企业(项目)有关建设手续的报批, 园区内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程核样、工程质量监督;做好园 区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的组织与实施;做好项目进度的跟踪、质 量监督等工作,协调督促工程项目严格按合同时序进度落实执行; 协调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协调处理征地建设中各种矛盾纠纷; 协助执法部门对园区内土地、规划、建筑、建设等执法监察。 (五) 招商局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 策;负责制定和实施园区招商引资计划,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 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宣传推介、招商网络的建立完善;负 责储备、提供和发布招商项目信息工作,做好项目与资金的中介 嫁接工作;负责投资企业资金到位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招商的 接待、洽谈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