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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单位名称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王琪

机构电话

0883—7621703

职能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第二条 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第三条 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第四条 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 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第六条 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负责产业扶贫工作,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第八条 负责中央和省级、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第九条 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做好县级行业扶贫考核工作。

第十条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县扶贫办),行政编制7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设4个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4名。下设事业单位1个:县扶贫信息和统计监测监督中心,编制5名。

(一)办公室。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扶贫办文电、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负责审核向县委、县政府及市扶贫办报告、请示及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转办的事项;统筹做好重要会议筹备、公务接待协调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开发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承担全县扶贫开发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和编辑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扶贫办报送重要信息;负责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统筹指导全县涉贫舆情的处置和引导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建设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音像图文资料库;承担机关党群工作及制度建设、文书档案、行政绩效评价、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所需办公用品的采购;负责管理12317扶贫热线办公室;负责开展机关“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规划财务股。承担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性、综合性脱贫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监测、调整、评估及实施指导制定资金计划、分配方案、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管理、资产性收益扶贫和涉农资金整合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做好灾后重建扶贫等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产业金融股。负责产业扶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业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扶贫工作;负责指导科技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消费扶贫等新兴产业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行业和社会扶贫股。承担中央和省级、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协调服务、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协作机制建设、考核评估等工作,承担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企业集团帮扶工作,承担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做好扶贫援双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房改造政策研究,实施指导、督查检查及考评工作;负责协助指导乡(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卡贫困对象的有关工作;督促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等技能扶贫、人才扶贫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培训、管理、考核、表彰;配合做好县“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县内结对帮扶,动员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承担“10.17”扶贫日活动、“万企帮万村”行动和助盲脱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县扶贫信息和统计监测监督中心。负责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组织贫困乡(镇)扶贫干部的基本理论知识、科技水平和管理素质培训;负责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负责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和县级行业扶贫考核等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300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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