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政务宣传、政府信息收集和发布,负责局党委日常业务工作;组织职工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固定资产、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局内人员编制和局内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人事、劳动工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办理局内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具体事务;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对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进行跟踪问效;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政令畅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经济运行和发展规划股: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及市场、价格、产销、资金情况,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收集反馈工业经济信息,组织经济运行动态分析和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全县工业经济、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信息化发展中的各种信息;定期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信息化发展的运行态势进行综合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工业、信息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工业发展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研究;组织拟订全局性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材料和重要《决定》《意见》等文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小企业股(县民营办):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提出中小企业扶持项目和相关微型小企业扶持资金计划的安排建议;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提出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企业创业培训、融资担保、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政银企合作,承担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推介等职能;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及服务工作;负责企业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对应上级科室职能,负责提出对口职能扶持项目的组织申报;履行县人民政府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县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的建议,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推动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实施;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对策的建议;研究拟订产业发展政策、对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及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年度重大工业项目招商计划及参与工业项目招商工作;负责产业集群及城乡产业一体化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困难企业认定,并提出帮扶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环境,做强做大的帮扶建议;承担对口职能科室工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争取等工作;承办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业综合管理股:1.技术创新和园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培育工业品牌,按照规定权限及对应科室的职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拟订工业投资年度计划,按月提出工业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及建议;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标准厂房的规划、建议、申报、验收等职能;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应上级科室职能,负责对口职能扶持项目的组织申报或提出安排建议;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事项涉及科室职能的年度目标收集、监测、督查、督办及考核工作。 2.原材料装备和消费品工业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有色、冶金、化工、建材、机械、新材料、装备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原材料行业和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行业和装备工业市场走向,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原材料行业和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原材料行业和装备工业专项发展规划,加快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行业和装备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和项目实施;负责原材料行业和装备工业产业政策市场准入的认定;负责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承担全县清洁生产办公室职责、负责清洁生产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及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初审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散装水泥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原材料行业装备工业,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的新建、技改项目提出产业准入、项目核准(备案)的行业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老旧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承担老旧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履行县人民政府黄金管理职能;负责制糖、制茶、酒及饮料、食品、烟草等轻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强化盐产品添加剂、碘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行业重大项目;负责生物产业扶持项目管理和项目储备管理工作。 3.电力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企业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供应;负责电力行业管理,电力行政执法、监管电网调度、电站并网运行,电力需求监测管理和电力保障工作;负责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及权限范围内项目审核上报;拟订煤炭生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推动煤炭资源整合不断深入;负责煤炭行业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推进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负责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评审、审批和验收等工作;指导推进煤矿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煤矿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抓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煤炭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抓好煤炭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煤矿职工技能和知识培训;负责联系指导煤矿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4.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方面的方针、政策,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制度等。负责对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全县用能单位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负责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管理岗位人员和主要节能备案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考核。负责对违反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受理违法使用能源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拟订能源节约政策、年度节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落实节能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建议;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材推广使用,承担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初审认定;组织落实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节能项目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节水工作。 5.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商务综合管理股:1.市场贸易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内贸流通和市场贸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内贸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进工贸、农贸和内外贸结合;组织实施国家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贸易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组织实施全县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主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县成品油供给宏观调控,对加油站布局、建设进行规划、初审和转报;研究分析全县服务贸易现状,提出发展建议,负责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规范全县批发、零售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免税商店的居民服务业等;负责对商品流通、餐饮服务以及有毒、有害化工商品和废旧等特殊商品的经营实行行业监管;组织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主要消费品(酒类、肉类、食糖等)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流通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贸易货物运输和仓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在国内组织或参与的展销会;协调组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督办市场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创名牌出口商品活动;申报和监督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配额;组织指导全县机电和高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对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控;负责全县军民两用物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监管;负责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申报、筛选、考核评价工作;研究分析全县服务贸易现状,提出对策建议;监督外国投资企业执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审批上报国家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的外商独资企业情况;编报外国投资企业出口商品年度计划及国家限制进口商品进口计划,负责外资统计工作;协调参与重要的商务外事活动,申报、协调、管理联合国多边组织、双边政府、国际民间组织对全县的无偿援助项目;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资源开发、农业开发、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对县内企业在国外开办企业实施监管、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运行情况;落实财政、通关、金融、税收等替代扶持政策。 3.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科技综合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责任书的落实;科技成果申报和管理,抓好先进实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抓好全县科普宣传、科技培训,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及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推荐上报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负责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信息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的收集、审核、储备、上报、争取工作;组织推荐市级及以上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相关科技计划,指导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管理及科技管理及科技交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开展科技招商工作,促成一批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人才和团队、科技项目和资金落地;引导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降低成果转化应用风险;建立完善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与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寻找应用科技成果,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与宣传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技术合同登记、创新创业支持、科技人才支撑、成果信息发布等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股:负责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规范频率台站管理,加强无线电管理技术监管体系建设、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市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工作: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无线电频谱、呼号的分配与指配;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申请;组织无线电检测;协调与军队、相邻地区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关系;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实施无线电管制;征收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外事管理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执行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办法;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情况;办理县直各部门报送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重要外事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本县重大涉外事务;掌握全县外事工作情况及外国人在我县活动情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有关建议;办理外事礼宾工作,翻译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办理县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双江自治县活动和边民通婚有关事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突发事件,参与处理涉外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综合分析全县对外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有关规定、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归口管理来我县工作的外国专家;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下设事业单位下设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