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杨波、施亚杰《土地证、房产证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中心将注销原土地证、房产证,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用途 | 坐落 | 备注 |
1 | 双国用(2013)第568号 | 杨波 | 城镇住宅 | 双江县小黑江酒厂住宿区西侧 | 土地分摊面积:20.42平方米 |
2 | 房产证号:2013617号 | 杨波、施亚杰 | 住宅 | 双江县小黑江酒厂住宿区西侧(原工商局生活区) | 建筑面积:57.5平方米 |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