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人民政府
依张蕾《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因其保管不善将双国用(2012)第1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落
备注
1
双国用(2012)第121号
张蕾
城镇住宅
双江自治县北回归大道南侧
面积11.6平方米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