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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19-09-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83-7621590

通讯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弄翔路19号 真:0883-7621590 编:677300

项目名称

双江李建阳砂石料加工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双江县原水泥厂国道214线旁

建设单位

双江李建阳砂石料加工场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李建阳砂石料加工场建设项目位于双江县原水泥厂国道214线旁,项目拟临时占用土地面积9000㎡,建设生产线55.5㎡及钢结构临时用房20㎡;购置破碎机、振动筛、输送机和转载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料1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影响:在前期场地开挖平整、材料运输和构筑物、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扬尘,对当地的环境空气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及时清扫路面渣土,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噪声影响: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值其噪声强度在 70-95dB(A)之间,具体详见表 7-5。项目通过针对不同的噪声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可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扩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污水产生量 0.48m 3 /d,污水经原水泥厂厕所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影响:该项目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原水泥厂国道 214 线旁,施工期较短,营运期三废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妥善处置,项目对原有植被、土壤、水质影响很小,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粉尘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用于周边农肥;生产废水回用,不得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认真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区划限值要求,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相应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妥善处理。项目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6月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处置;机修时产生的少量废弃油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标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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